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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要求校園欺淩時堅決不拍照不錄像

(2024-09-07 08:08:16) 下一個

據“縱覽新聞”報道稱:“9月3日,有網友發帖稱,廣東普寧一中學要求學生和家長簽字的《反對校園欺淩承諾書》上,出現了‘若出現校園欺淩事件,堅決不拍照、不錄視頻’的內容”。

“9月4日上午11時許,普寧市教育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經核實情況屬實,已責令學校收回已發出的承諾書,並將“若出現校園欺淩事件,堅決不拍照、不錄視頻”的內容刪除,更換為“禁止學生帶手機進校園”的內容,目的是避免影響學生學習”。

廣東的這所學校,也真是令人大開了眼界——在名為《反對校園欺淩承諾書》中,竟然要求“堅決不拍照、不錄視頻”——一言以蔽之,就是有學生被校園欺淩了,當事人或旁觀者都不準拍下證據唄!

當然,在此事被曝光後,上級部門要求改成“禁帶手機進校園”,表麵上看也很合理,但這條內容放在“反校園欺淩承諾書”中,是不是太過於不倫不類了?——難道說,改成此條規定的用意,原來仍是為了達到更可操作的“校園欺淩不拍照、不錄視頻”之目的?

那麽,這還是哪門子的“反校園欺淩”呢?簡直是反向縱容了這種惡劣現象,讓校園欺淩者更加有恃無恐了吧?

不妨設想一下,會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欺淩他人的校霸會否說出:“老師,他拍下我打人的照片和錄像,違反規定了,學校也得處罰他”的怪現象呢?

其實,這一條規定的目的,明眼人一看就清楚:這跟預防、製止校園欺淩毫無關係,而隻是一條保護學校自身,以求將校園欺淩事件消化於無形之中,因此不想被外界知悉,不願被輿論監督,以便自我內部消化和處理,最終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是不了了之——最後,可以讓學校減輕責任,甚至是“片葉不沾身”地完全脫責而過。

看來,這所學校的“自我保護意識”,那可比“保護學生的意識”,明顯要強大得多啊!

可是,人們不是常說:“老師要視學生為自己的孩子”嗎?——那麽,如果這是學校校長或老師的孩子,也遭到了欺淩,但卻在“堅決不拍照不錄像”的要求下,最後也找不到打人證據,則製定規則的學校管理者,你們會不會覺得:這一自我打臉,是不是來得太心痛和心碎了呢?

作為被管理者、被保護者的學生,從小就被要求放棄“保存證據”的權利意識,這跟學校的普法教育,當然完全相背了,則還怎麽讓學生們提升法治意識?以後走上社會,這種依法保護自己的思想,會不會因此缺失呢?

規則製定者不是想著如何解決和清除校園欺淩問題,而是先想著學校如何能避免被監督和擺脫責任——作為被視作“再生父母”的師者與學校領導們,難道就是這樣對待你們的孩子嗎?

如果這一規則普遍推行、大行其道,那麽,所有教師和學校領導的孩子,其實也都有可能在陷入被欺淩後,或會找不到證據,也得不到外界監管的可能了。

這其實說明,當一個壞的規定、規則的出現,如果逐漸變成具有普遍性的約束力時,最終,不僅會是“雪崩之時,沒有任何一片雪花是無辜的”,且還有可能,每片雪花都會成為被傷害者和被毀滅者!

事實上,小到一所學校這樣的“原子性”單元,大到更大範圍的社會、國家和國際社會,也是同樣的道理——如果一個普遍性的規則不合理,比如,製定者或強權者的“霸王硬上弓”式“我的規則,就是規則”,貌似是欺淩他人的工具,但最終,也都有可能遭到反噬。

打個比方,一個核大國,不準別人擁有核武器,但卻一天天地叫囂著要“扔煤氣罐”,以此威嚇他人必須服從自己的霸權。

但事實上,其真要敢於做出如此反人類的事情,不僅會遭到全世界的唾棄,更會被全世界還以更甚的報複——世界性、毀滅人類性質的核大戰就會發生。

那麽,從此世上再無完卵,則如此的規定製定者,也一樣會成為一片零落無依、走向不歸路的雪花碎絮……

 

 

 

作者: 瑜說還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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