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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敦“鋼琴之戰”:兩種不同權利邏輯的雞同鴨講

(2024-02-08 15:55:08) 下一個

他們說了那麽多,為什麽老外其實一句都沒聽懂。

這兩天,發生在倫敦地鐵站的一起英國鋼琴家被華人“怒吼”的案子,在全球互聯網上傳的挺凶的。我看了原視頻,覺得確實有點意思,仔細拆開來聊一下。

1

鋼琴家布倫丹·卡瓦納是個油管上的網紅播主,靠在倫敦地鐵站做直播視頻、即興表演吸引粉絲。

這天他依舊在進行直播,中途來了幾個帶紅圍脖的華人模樣的人,故事就開場了。

從當天的視頻看,雙方起初的互動其實相當友善,卡瓦納起初邀請一行人中的兩位女士跳舞,對方雖然禮貌拒絕了,但依然有一位男士走到鋼琴前,也即興表演了一段。

可是隨後問題就出現了——雙方友好互動後,華人一行並沒有馬上離開,而是站在附近互相協商了一陣子,卡瓦納和其助手顯然也注意到了這個情況,正在疑惑間,一行人中一位圓臉的女孩走過來。要求卡瓦納把之前拍到他們的地方刪掉。

女孩可能不知道卡瓦納此刻搞的是直播,剛才的錄影其實已經被這個有200萬粉的英國大v直播出去了。

但鋼琴家也沒向她解釋這個問題,直接提出了一個靈魂追問:我這樣做是不被允許(allowed)的麽?

請注意,從後來雙方的對話上看,這個問題非常關鍵。卡瓦納這裏想問的其實是“我這樣做不被什麽法律所允許麽?”——畢竟他都在地鐵站搞了這麽多次直播了,突然來個人說你不可以這樣做,正常人可能都有此問。

但對麵的中國女士顯然會錯了意。她誤以為對方問的是為什麽他這樣做不被己方所允許,於是開始強調己方是中國某電視台的合作者,正在為電視台拍攝一個什麽什麽視頻,視頻具有保密性,所以不允許他泄露出去雲雲。

在這個地方我能感覺到英國鋼琴家似乎有點困惑和猶豫——我給你講法律,你跟我扯什麽你的身份啊?

但他仍試圖去理解女孩的邏輯,並向她解釋自己拍的這個其實沒什麽,而且也直播出去了。

但就在局麵似乎有緩和趨勢的節骨眼上,後麵一吼成名的那位“怒吼哥”加了進來。

他一上來就表現得很強硬,說我們跟電視台、第三方有個什麽什麽保密協議,我們有非常“秘密”的理由,這件事很“敏感”,所以請你尊重我們的隱私權,“就是不要這樣做!(Just don’t do it)”

從後續的視頻看,我覺得這位怒吼哥不是不熟悉海外生活,相反,他英文相對流利,也喜歡跟老外引用一些西方的法律條文和規範,力圖達成“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效果。

這裏他強調什麽隱私權、肖像權是一例,後麵“怒吼”時試圖將衝突往種族歧視、性騷擾乃至國格歧視上扯,又是一例。

但他對這些概念的應用,總是處於一種“懂了,但卻沒完全懂”的狀態,用的過於荒腔走板。讓老外越說越氣。

就拿“隱私權”這個概念來說,雖然去年某地太古裏的那個“牽手門”,被抓拍到與女下屬壓馬路的涉事官員也試圖拿“隱私權”滅火,但在世界範圍看,隱私權的使用是有高度限定性的。

一般來說,出現在公共場所的人們,其隱私權被默認處於一種缺省的狀態。

我們舉個極端一點的例子——假設有位哺乳期的母親看到懷裏的孩子餓了,直接在公共場所掀開衣服就喂奶,那麽此時看到這一幕的路人,或者自拍時無意拍到她的網紅播主,是否侵犯了她的隱私呢?

回答顯然是否定的,因為這位母親選擇在公共場所而不是找一個母嬰衛生間去做這件事,雖然仍可以被看做事急從權,但同時應該被視作放棄了自己的隱私權。

簡而言之,路人不拍你、不看你是情分,但若拍了你、看了你,那也是本分。你無權因為自己在公共場所進入他人的鏡頭中而控告那個人侵犯了你的隱私權,否則傳統的媒體報道、新潮的網紅直播,就都不要搞了。到了公共場所全得打上馬賽克。

所以這位怒吼哥跟鋼琴家扯了半天隱私、秘密、敏感之類的東西,完全是似是而非,最後把對方越說越怒。最終轉變態度拒絕合作。

鋼琴家說:這裏是英國,在地鐵站彈鋼琴是我的自由,你要是不爽可以離開,或者幹脆叫警察好了(意思雖然如此,但他話說的還是挺禮貌的)。

眼看事態陷入僵局,這時候又出來一位華人女性。可能是因為鋼琴家剛才強調了“這裏是英國”,所以這位女士上來沒說幾句,就提到了“我也是英國人”這句話。

但這樣一來那個鋼琴家就更疑惑了。

因為這場交涉從一開始,對方就在反複強調自己的中國身份,猛然一個人上來說自己也是英國人,尤其是這位“英國女士”在說這個的時候,脖子上還掛著中國紅圍巾、手裏還拿著中國國旗。

可能是下意識的,更可能確實是沒見過如此魔幻現實主義的“離岸愛國者”,那個鋼琴家上手摸了摸她手中的中國國旗——好像在確認後者是否真實。

然後最亮瞎眼的一幕就出現了——怒吼哥突然發出了振聾發聵的驚天一吼:Don’t tuch her!!!!!

隨後開啟了暴走模式,指責鋼琴家性騷擾、種族歧視、侮辱國格……

我再強調一遍,我覺得這位怒吼哥不是不能入鄉隨俗(在羅馬當個羅馬人),相反,他很熟悉西方社會的某些機製。你看,這些指控一旦成立一個,在西方都是非常致命的。

後麵的事情我就懶得複述了,全地鐵站都被震驚到了,警察來了,緊接著全英國、甚至全世界都看到了這個“怒吼哥”一行人要隱秘掉的這段視頻。

真是衝天一吼天下知啊……

2

說說我自己對這件事的看法:

首先,我們很容易的看到,視頻中的華人一行對此事的處理,是典型的“越描越黑”——那個英國鋼琴家天天在地鐵站直播彈鋼琴,如果他們僅僅像最初那樣在視頻中一晃而過,甚至哪怕有一點良性互動,油管上的大多數受眾根本就不可能注意到這個日常小插曲。

可是他們這一鬧,反而把全球的眼球都吸引過來了,當天直播結束時,累計觀看者就超過400萬人,回放被剪成不同長短視頻後,引發的熱議更是無可估量。眼下全球估計有上億人口都圍觀過了這件事,還有好事者已經扒出了視頻中的幾個華人分別是誰誰誰,你花個幾十億請全球最知名廣告公司給你在時代廣場巨屏上打個廣告,宣傳效果也不過如此了吧?

更有意思的是,先後加入辯論的三位華人(因為那位自稱“我也是英國人”的女性事後被證明確實是英國籍,我們隻能稱他們華人了)在辯論中都采取了一種南轅北轍的說服方式——

他們的訴求,本是為了保護自己的“隱私”。可是他們說服老外鋼琴家的方式,卻是在直播中對著鏡頭直接爆料更多的“隱私”。

第一位女性上來直接爆料自己一行是受中國某電視台的委托。

第二位男性加入戰團,又說自己和什麽什麽第三方公司簽了保密協議,說他們正在做的這件事非常“敏感而隱秘”,一下子把氣氛整的跟007電影裏一樣。

而第三位女性最勁爆,直接手拿五星紅旗過來,卻宣稱“我也是英國人”……

拋去前因後果,我都懷疑這一行人是不是在有意蹭鋼琴家的流量自我炒作了,因為他們一直在不斷地自我爆料。

我就問一句,這一個接一個的爆料,哪一個不比他們之前在老外鋼琴家鏡頭裏那一晃而過吸引眼球多了呢?

尤其是怒吼哥那最後的驚天一吼,給人感覺得真的是恨不得把全地鐵站的人都喊來,不想出名都難了。

那麽,明明是為了“保護隱私”,為什麽這三個人卻不約而同的選擇了曝光更多的隱私來達成這個目的呢?

我覺得這是大多數人在看了整個視頻後,覺得最不解也最滑稽的地方。

可是,如果你不把這件事當成海外奇談,而搬到國內來,套用某種某些國人常用的思維邏輯去理解,你可能就不覺得這三個人的行為邏輯很奇葩,反而覺得他們這樣處理太正常了……

你有沒有觀察過國內某些公共場所的陌生人吵架?很多人吵著吵著,最終總會吵到自己身份、地位上去——說自己是什麽身份,對方惹不起。或者我是什麽官員的親戚,或者認識什麽什麽道上大哥……

更早些年,很多國人吵架時還習慣於起手就問:“你哪個單位的?”

哪個單位,什麽職務,對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很重要麽?

在咱這兒,似乎很重要。

很多中國人吵架宛如《封神演義》裏的神仙鬥法,吵著吵著就把事情本身放到一邊,開始像比法寶一樣比身份、比背景、比關係。

實在自己一無身份可比,哪怕搞點地域歧視,說自己是“老北京正黃旗的!額頭上有通天紋!臭外地的,跑我們北京來要飯來了!”

你覺得大媽在公交上吵架扯“通天紋”很無厘頭,但這就是很多國人的吵架方式——秀身份。

有的時候,這樣的習慣甚至能蔓延到某些人真的觸犯法律時。比如我上大學那會兒,“我爸是李剛”這句話曾經爆火,那個肇事司機在酒駕撞死人被抓後,本來已經喝糊塗了,卻依然第一句話居然就搬出他那個權爹來說事兒,足見其本能有多根深蒂固。

而我聽說很多地方交警查到酒駕,第一件事也是先把手機先關了,並警告酒駕司機:“你提誰都沒用,提他是害了他!”

“叫yuwei來!”

真的,往往隻有經過了這番“類米蘭達警告”之後,我們的交警才能正常辦案。

這種比寶式爭吵背後其實反映了一種在我們文化相當普遍的思維方式:我們喜歡默認人和人之間的身份、地位是不平等的,並基於這種身份和地位的不平等享有不同層級的優先權。掌握權力或者離權力更近的人,理應獲得離權力更遠的人的服從。

在這種思維模式下,人天然的就傾向於出了事兒先自報家門,看看能不能用自己的後台嚇服對方。

於是“比寶式吵架”就成了百試百靈的妙法。固化為了一種我們的本能。

3

理解了這一點,你再去看倫敦地鐵站的這場爭吵,去理解為什麽這幾位華人一邊要求“保護隱私”,一邊卻不停的在鏡頭前自爆身份,一下子就能理解了。

他們其實也是在“比寶”。

就像《西遊記》裏孫悟空一旦遇到搞不定的妖怪就滿天請救兵一樣,三個華人,先後祭出了三個,哦不,是四個“身份法寶”,試圖讓那個死心眼的老外懾服。

第一個妹子上來先說:我們是受某電視台委托,在這裏拍攝正規節目的。

假如在國內,話說這一層,很可能對方就退讓了,因為國內電視台一般都是半官方背景的,普通人惹不起的存在。所以她本能的這樣試了一下。

這招無效,就來了怒吼哥的那套詞:我們與第三方簽有保密協議,這件事非常的敏感而隱秘!

這話屬於兩頭出擊,其一是試圖用商業保密契約說服對方退讓,後一層則更厲害,直接暗示自己的後台是什麽惹不起的存在。你最好不要碰。

這種喜歡吹牛嚇唬人的人不少,想象一下,如果在國內,你要是碰見一哥們這樣嚇唬你,你可能真就退讓了——雖然你也知道這小子多半是拉大旗作虎皮。但萬一他說的是真的呢?他真有什麽私密渠道手眼通天呢?以防萬一,還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可是這個老外顯然不太熟悉咱們的博弈規則、連帶著不熟他這套恫嚇術,繼續油鹽不進。

於是就有了“英國女”的第三招——她亮出了自己的英國籍身份。

實際上這個華人團在這個時候可能已經產生了一種懷疑,覺得這個老外是不是看不起我們中國人啊!怎麽亮電視台的官方身份、暗示自己有什麽“隱秘任務”他都不動搖呢?那我就索性再亮一重身份好了:我也有英國籍!

這一招,在中文語境裏也是很厲害,稍有生活常識的中國人都知道,那些既有國外身份又能堅持“離岸愛國”的人,身份一般都不太簡單。

但洋老外不了解這其中的彎彎繞,他還是聽不懂這個。

於是怒吼哥終於急了,決定來硬的——驚天動地一聲吼:你別碰她!

我覺得他這一吼依然蠻精明的,他打的算盤應該是:你不怕我們,不就是因為我們的身份壓不住你麽?那我現在指控你種族歧視、性騷擾,你總該怕了吧?你再不認慫,我可就真告了哈!

種族歧視、性騷擾這些罪名在如今的西方確實挺觸之即死的,可是無奈怒吼哥又用錯了對象。老外覺得,我在跟你說的直播允不允許的事兒,你突然吼那麽大聲幹什麽呢?

實際上,如果你用心梳理一下這位鋼琴家在整場爭辯中的言辭,你會發現他其實一直在表達一個意思:你是什麽身份,有什麽後台,接受了什麽樣的任務,我壓根就不在乎。我就想知道我在公共場合彈個鋼琴、拍個直播,到底什麽地方不被允許(allowed)了。

請注意,卡瓦納問的這個允許,是法律的允許。

在一個現代社會中,法律麵前人人平等是常識,身份在法律麵前不值一提。《烏托邦》的作者、當過英國大法官的托馬斯莫爾有句話說得好:“國王的主張,法律若不允許,也不能接受。農夫的申訴,法律若支持,也當被許可”——無論你

到底是什麽身份、受誰的指派、有什麽國籍、或者想在另一個維度上與我有個什麽什麽博弈,這個事兒法律允許我幹了,我就是可以做。問題就這麽簡單。

你好言好語跟我協商可以,還說什麽“Just don’t do it”?不好意思,爺不伺候!

實際上,在怒吼哥一嗓子成功把事情鬧大、把警察喊來以後,直播後續的一段視頻片段,我覺得更能反映這位老外鋼琴家的思維邏輯——

英國警察來了以後一度也想“和稀泥”,把鋼琴家叫到一邊跟他協商,可能是想說要不然各退一步,算了得了。

可那鋼琴家什麽反應?他挺不客氣的跟那個警察在哪裏據理力爭了半天,大約是在說,他做的事情都是合法的,這是他的權利(right),你憑什麽管我之類的……

最後,警察居然真被他給說服了,隻能允許他繼續彈鋼琴。

看了這一段以後,我覺得“怒吼哥”那一行人應該對自己的吃癟有所理解了——

這個鋼琴家,或者說和他相似的很多歐美老外,就是這麽“認死理”:法律allowed我幹的事情我就是可以幹。你跟這種頭鐵老外秀身份是沒用,就算是有執法權的警察來了又怎樣?他不照樣頭鐵敢剛麽?

實際上整個吵架過程當中,你都能給感覺到這個鋼琴家相當“大膽”,而這份大膽來自於他對法律的信任。法不禁止既許可,既然被許可,我就可以理直氣壯的頭鐵。我管你是誰!天王老子來了也礙不著我彈鋼琴!

這就是隻講法律權利、不秀身份的正常現代社會的思維模式。

而當隻講法律、不秀身份的老外鋼琴家,碰上一群習慣於“比寶式吵架”、認為有多大身份就有多大臉、進而有多少特權的“怒吼哥”時,效果是災難性的。

因為他們一個始終在追問:到底哪條法律不allowed我在公共場合彈鋼琴直播了?另一方則不斷地強調自己是什麽什麽身份,所以有權力(甚至有強力),非命令你“Just don’t do it!”

這完全是兩種不同思維邏輯的無效交流,徹底的雞同鴨講。

看的時候,我真希望大吼大叫的那一方別長一張華人臉,因為這太給咱中國人丟臉了。

4

我覺得這段視頻,其實還是挺值得我們反思的。很多人在我們的社會中生活長了,養成了一種堅固如鐵的思維模式:覺得自己有個身份、地位,就可以獲得什麽什麽樣的特權,甚至能“喝令三山五嶽開道”了。

可是這種思維在一個成熟的現代法治社會裏純屬妄念。

在法治社會下,別人若有某種權利、某種自由,你無論擁有什麽身份,都是不能侵犯的。我的房子,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你說破大天去都沒用。

而若你秀了半天身份,對方就是不買賬,你就去反思什麽“我身份沒秀清楚?”“是不是你瞧不起我?是不是瞧不起我的民族、國家?”進而像怒吼哥一樣無能狂怒,則完全是想岔了路。

你還不如跟人家一開始就有話好好說,承認直播是人家的自由,隻是請求對方適當通融一下。我覺得這話未必說不通——說真的,那老外剛開始交流時,還挺友好的。

但有“怒吼哥”這種思維定式的人,我不得不說,其實在咱周圍也挺普遍。

比如,我就看到有些人哪怕到了海外,受了點“委屈”還是會如此抱怨:“假如我是日本人,是美國人?你們還敢這樣對我麽?”

我覺得,這種抱怨再跨前一步,應該就是“看來祖國還不夠強大,等國家強大了,我們還不騎在老外頭上拉屎!”這樣的想法。

但實際上,在一個法治社會中,任何人都是無權“騎在他人頭上拉屎”的。

無論你來自什麽樣的國家、有著什麽樣的身份、靠著什麽樣的背景,或者試圖展現什麽樣的恫嚇。

法律給了他人的權利,你就是無權幹涉。這本應是常識。

你看那個老外鋼琴家,對著配槍的警察,不照樣在頭鐵的強調自己的“right”(權利)麽?他隻要咬死了這一點,連警察都“壓”不服他。

別說警察了,就看這位鋼琴家的自信勁兒,估計就連英王查爾斯來了也拿他沒治。

畢竟,規定“王在法律下”的大憲章,人家早八百年前就簽過了。你憑什麽有那麽大的自信,覺得能楞把人家再掰回去呢?

你當自己是哆啦A夢的時光機麽?

再說,你吼那麽大聲幹什麽嘛……

真的,出了國,就別有事兒沒事吹自己身份有多牛逼了,記得講法,記得有話好好說。

告訴世界,我們也是知道法律麵前人人平等、明晰個人權益神聖不可侵犯的文明世界的現代人。

 

 

作者: 海邊的西塞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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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人 回複 悄悄話 當時“領導”在場,怒吼哥冷雪年的“咆哮”是讓領導看的。他很清楚如何蹭熱度,從他的簡曆就可以看出這一點。明明隻為《金融時報》幹過兩天臨時工,卻說自己曾被正式雇傭,而且列在工作經曆的第一位。可這次卻踢到了鐵板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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