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月花號”的故事
1620年,也就是明朝萬曆皇帝駕崩那年,有一艘名叫“五月花號”(May Flower)的輪船從普利茅斯(Plymouth)出發駛向北美,目的地是弗吉尼亞(Virginia)。 因為根據英國國王詹姆斯一世(James Ⅰ)頒發的特許狀,弗吉尼亞公司可以在那裏建立殖民地,船上的人也跟公司簽訂了合約。 可惜經過66天的漂泊,“五月花號”已無法繼續航行,隻能就近登陸,船上的人也隻好在馬薩諸塞(Massachusetts)安家落戶。
此後的故事不堪回首:上岸時他們有102人,僅僅一個冬天的寒風就帶走了58條生命。但在第二年春,當“五月花號”再次來到這裏時,船長卻驚詫地發現,那些正在垂死掙紮的人居然沒有一個肯跟他回到“文明”的英國。
原因很簡單:在這裏能獨立,在這裏有自由。 這可真是“不自由,毋寧死”。 難怪這些苦難而勇敢的人們,會被美國人視為自己的精神先驅。盡管他們不是最早的北美移民,但正是他們,製定出第一份體現了“主權在民”思想的文件,這就是《五月花號公約》。這份文件是乘客中的成年人在船上簽署的,卻為美利堅人(Americans)按照契約精神建國奠定了基礎。
1620年11月11日,《五月花號公約》簽訂,這是美國曆史上第一份政治性契約
*** 自由比茶葉重要
美利堅人不止有追求自由的精神,而且為之付出行動。事實上,馬薩諸塞一直是獨立運動的策源地,自由精神的踐行者。 最能說明問題的,是“波士頓傾茶事件”。
波士頓傾茶事件
1773年,為了挽救瀕臨破產的東印度公司,英國政府命令將茶葉直接銷往北美,不收關稅也不通過中間商,預期售價比走私的還便宜一半。 然而北美人民卻認為,自由比便宜茶葉更重要,紛紛表示絕不允許東印度公司的茶船靠岸卸貨。馬薩諸塞人甚至在1773年12月16日夜裏,登上強行進入波士頓(Boston)港的英國船隻,把成噸的茶葉扔入了海中。
傾茶事件讓英國政府暴跳如雷。他們悍然下令封鎖了波士頓港,取消了馬薩諸塞的自治權,並且調兵遣將前往波士頓進行鎮壓。然而盡管如此,卻沒有一個失業的工人應聘去修英國兵營,沒有一個貧窮的農民賣糧食給英國軍隊,因為他們寧肯一無所有,也絕不出讓自由。 沒錯,若為自由故,一切皆不顧。
*** 13個英屬殖民地
這種精神是馬薩諸塞人的,也是所有美利堅人的。跟希臘人一樣,美利堅人的建國史也與航海、殖民和經商密不可分。
她的前身則是13個英屬殖民地。殖民地則分為三類: 但無論哪種,都各自為政。
*** 《獨立宣言》
王雖號稱享有主權,其實“主權王有,治權民有”。13個殖民地之間既沒有隸屬關係,也沒有統一體製,甚至老死不相往來。 唯一的相同是核心價值——獨立、自由、平等。 由是之故,他們才會打破慣例坐到一起,兩次在賓夕法尼亞(Pennsylvania)的費城(Philadelphia)召開大陸會議(Continental Congress),起草《獨立宣言》,決定進行獨立戰爭。
他們當然也會在勝利後就一哄而散,拖了好幾年才召開製憲會議。因為聯合是為了獨立,作戰是為了自由,怎麽可能在趕走英國國王以後,又造出一個美國國王?
美國,是希臘城邦的“轉世靈童”。
*** 美國精神:獨立自由
盡管他們後來還是製定了聯邦憲法,建立了聯邦政府,但他們的建國日卻定在了通過《獨立宣言》的1776年7月4日。
顯然,在美利堅人看來,國家精神遠比國家形式重要。或者說,最重要的是國家精神,其次是憲法,然後才輪到國會、行政機關、最高法院和總統。 這就是“美國精神”,一以貫之,薪盡火傳.。
《獨立宣言》節選 ——
在人類事務發展的過程中,當一個民族必須解除同另一個民族的聯係,並按照自然法則和上帝的旨意,以獨立平等的身份立於世界列國之林時,出於對人類輿論的尊重,必須把驅使他們獨立的原因予以宣布。
我們認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賦予他們若幹不可讓與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存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為了保障這些權利,人們才在他們中間建立政府,而政府的正當權利,則是經被統治者同意授予的。
任何形式的政府一旦對這些目標的實現起破壞作用時,人民便有權予以更換或廢除,以建立一個新的政府。新政府所依據的原則和組織其權利的方式,務使人民認為唯有這樣才最有可能使他們獲得安全和幸福。若真要審慎的來說,成立多年的政府是不應當由於無關緊要的和一時的原因而予以更換的。過去的一切經驗都說明,任何苦難,隻要尚能忍受,人類還是情願忍受,也不想為申冤而廢除他們久已習慣了的政府形式。
然而,當始終追求同一目標的一係列濫用職權和強取豪奪的行為表明政府企圖把人民置於專製暴政之下時,人民就有權也有義務去推翻這樣的政府,並為其未來的安全提供新的保障。這就是這些殖民地過去忍受苦難的經過,也是他們現在不得不改變政府製度的原因。
在遭受這些壓迫的每一階段,我們都曾以最謙卑的言辭籲請予以糾正。而我們一次又一次的情願,卻隻是被報以一次又一次的傷害。
一個君主,其品格被他的每一個隻有暴君才幹的出的行為所暴露時,就不配君臨自由的人民。
我們並不是沒有想到我們英國的弟兄。他們的立法機關想把無理的管轄權擴展到我們這裏來,我們時常把這個企圖通知他們。我們也曾把我們移民來這裏和在這裏定居的情況告訴他們。我們曾懇求他們天生的正義感和雅量,念在同種同宗的分上,棄絕這些掠奪行為,因為這些掠奪行為難免會使我們之間的關係和來往中斷。可他們對這種正義和同宗的呼聲也同樣充耳不聞。因此,我們不得不宣布脫離他們,以對待世界上其他民族的態度對待他們:同我交戰者,就是敵人;同我和好者,即為朋友。
因此我們這些在大陸會議上集會的美利堅合眾國的代表們,以各殖民地善良人民的名義,並經他們授權,向世界最高裁判者申訴,說明我們的嚴重意向,同時鄭重宣布:
我們這些聯合起來的殖民地現在是,而且按公理也應該是,獨立自由的國家;我們對英國王室效忠的全部義務,我們與大不列顛王國之間大不列顛一切政治聯係全部斷絕,而且必須斷絕。
作為一個獨立自由的國家,我們完全有權宣戰、締和、結盟、通商和采取獨立國家有權采取的一切行動。
我們堅定地信賴神明上帝的保佑,同時以我們的生命、財產和神聖的名譽彼此宣誓來支持這一宣言。
作者: 易中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