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壞得明目張膽的人,居然有臉攻擊別人“不夠君子”!
最近幾年來,有個非常明顯的趨勢,那就是,壞人越來越明目張膽,蠢人越來越好為人師。與此相對應的則是,普通人越來越謹言慎行,至於為人耿直、敢於說話、勇於任事的好人則會明顯感覺到無所不在的巨大壓力。
如果一個人說話做事不斷收到家人、朋友、同事的提醒,說“千萬別惹麻煩啊”,絕對不是因為他做了什麽出格的事、說了什麽造謠生事的話,而很可能是因為他喜歡說真話。
相反,一個人如果放肆宣傳“因牟論”,對別人“人肉搜索”,宣講早就被證明虛假的各種洗腦材料,甚至鼓勵對美國日本宣戰,絕對不會有任何身邊的人覺得他有現實的風險。
同樣讓人啼笑皆非的是,無論是什麽方麵的公共人物,都動不動麵臨不期而至的“愛鍋考題”,譬如:你怎麽看待“芳芳日記”,你怎麽評價紋格,你認為中國已經是世界第一了嗎?這些考題永遠隻有唯一的答案,如果你不符合標準答案,或者拒絕回答,立馬就會迎來暴風驟雨般的大批判。
這樣的社會風氣其實是由網絡世界而進入日常生活當中的。
雖然在網絡上,“壞人”和“蠢人”的名稱往往被加諸與自己觀點不同的人,同一個人的同一種言行,在甲方看來是“壞人”,在乙方看來倒可能是大大的“好人”,反之亦然。
譬如有八十多歲的老人對遊行標語有異議,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某教授上去就給了老人兩個耳光。你認為這是違法犯罪、侵犯人權,可有人認為這是愛國行為,不僅無罪,而且還應該大力表揚。如果你再堅持自己的看法,那些人就要圍攻你,指斥你是“狗漢奸”,甚至對你進行“人肉搜索”。
在網絡世界裏,一群人的抱團,就可以挑戰公序良俗。而拉大旗作虎皮,頂著“愛郭”的名義,就可以對任何人、任何專業領域扣帽子、打棍子。從這個角度出發,說“紅WB”複活並無什麽不當。唯一的不同,是將“格命”換成了“愛郭”。之前的“格命小將”化身“愛郭誌士”,幹的是同樣的活:深挖黑材料,實行打咂搶。
回顧中國近現代的曆史進程,諸多群體性的罪惡都是以神聖的名義進行的,既不由道德出發,也無需法律賦權。譬如拳民,他們對“洋毛子”“二毛子”乃至於“十毛子”的大開殺戒,並不符合現行法律,更有違聖賢教誨。他們唯一的道德底氣來自自我賦權:替天行道。
他們當然並無“天”給予的授權書,甚至他們自己也不知道要行的是什麽“道”。所以歸根結底,群體性的“壞”是基於骨子裏的“蠢”。
最近的案例是關於方方和張文宏的。僅僅因為方方日記“不夠光明”,就有人不惜造謠、潑汙水,極盡惡語中傷之能事;僅僅因為張文宏的看法不符合他們預設的立場,就有人動腦筋從個人隱私上下功夫。
那麽一個人的“蠢”究竟是從何而來的呢?
很多人以為是無知造成的。其實並不對,真正無知的人也許野蠻,但絕對不“壞”。相反,我們見過諸多閉塞地區的人,甚至完全的文盲,他們對待外部世界恰恰是內斂的,絕無進攻性的“惡”。
所以,“壞”其實是不恰當甚至帶毒素的教育結下的惡果。當然,“教育”不僅僅是指學校教育,更包括社會示範。
在所有的教育中,最壞的就是仇恨教育。人類經曆了野蠻的原始社會和刀光劍影的帝國分合時代,各種概念上的國家、民族、地域、信仰、家族,肯定有難以數計的矛盾乃至於恩仇,如果死抱著不放,甚至於刻意渲染,則完全不可能有任何“共同利益”可言。
如果黑人念念不忘白人的入侵,弱國總想著強國的淩辱,女人牢記著男人的欺壓,則世界永無寧日,人類斷無進步。
我們人類之所以能夠大踏步地前進,根本原因在於逐漸學會了求同存異、擴大共識。“落後就要挨打,領先就該打人”,是典型的中世紀思維。鄰居富裕不影響我富裕,我喜歡種花鄰居也可以種草,這才是正常的相處之道。
二戰後,“和平”與“發展”成為全世界公認的兩大主題,這個本身就代表著人類社會的共同呼聲。
所以,那些借曆史舊事挑動新的仇恨的人,才是真正的“別有用心”。譬如,我們揭批納粹德國犯下的罪行,絕對不是為了反對、仇視、攻擊現在的德國。“以史為鑒”的真正的意義在於,既防止別國“納粹複辟”,也警惕本國冒出“軍國主義”。
因為,人類真正的敵人不是具體的某國人,而是那些推崇暴力、導致撕裂的理論和主義。
梳理至此,我們就明白了真正的“壞人”是誰。就是那些企圖通過鼓吹仇恨來獲取現實利益的人。現實利益如何兌現?其實就是通過“蠢人”來實現。放眼當下,那些滿嘴愛鍋高調的知名人物,哪個不賺得盆滿缽滿。最諷刺的是,往往這些人最早拿綠卡、辦移民。
譬如某個愛國大V,要不是在美國過春節夾頭被曝光,人家都以為他一定是在紅色延安呢,至少也應該是在朝鮮考察學習。
而另一個熱衷策劃“中國可以說不”“中國不高興”之類暢銷書的出版人,全家老少更是因為吃這些書而成了“愛國僑胞”。
那麽“蠢人”何以會心甘情願被割九菜呢?一是因為“因牟論”最容易轉移他們對於現實的挫敗感。譬如說有人告訴阿Q,說你之所以頭上長癩瘡疤,都是鄰村的孫太爺給害的,本來長期為癩瘡疤深為苦惱、自卑不已的阿Q,沒想到這羞於見人的癩瘡疤居然與整個未莊的興衰榮辱捆綁在一起了,這樣的宏大主題怎不令他豪情大增。
二是樹立一個現實的“賣郭賊”,有利於他們在進攻中找到製高點和優越感。魯迅在《阿Q正傳》中描寫挨了假洋鬼子痛打之後的阿Q,急於找平衡。恰好靜修庵的小尼姑走了過來,他於是便要上去欺負一下,但理由是什麽呢?“我不知道我今天為什麽這樣晦氣,原來就因為見了你!”明明自己挨打在先,見小尼姑在後,但這又有什麽關係呢?隻要找個理由就好。隨後阿Q又進一步補充了自己行動的合理性,“和尚動得,我動不動?”
換在當下,受到一係列“愛鍋教育家”影響的阿Q就會有更多的理論武器和現實依據:誰不知道你小尼姑與隔壁村的老和尚眉來眼去!你一個不愛未莊的小尼姑人人得而欺之!這就是你這個小賤人應有的下場!
一個社會出現各種各樣的觀點是再正常不過的。但,如果明顯惡劣的言行得到事實上的縱容乃至於鼓勵,那就要格外小心了。那既是某種大背景使然,也是每一個“好人”的退縮造成的。
“好人”為什麽會看上去節節敗退,乃至於潰不成軍?譬如各種群裏麵,一旦開撕,絕大多數情況下都是那個試圖擺事實、講道理的人最先敗退。因為他很快就會發現,第一對方和自己講的不是一個“理”,第二,即便事實已經一清二楚,對方也可以憑借“愛鍋無罪”的必殺神器壓倒一切。
我已經聽無數人說自己多年都不與人理論了。對此,我深表理解。但提出兩點主張:
第一,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講道理。而且越是艱難的環境,越需要堅持“言說常識”。可以不與人爭論,不搭理惡意攻擊,但卻不能放棄言說的權利。而且同樣重要的是,任何觀點都需要經得起反省與逆推。無論我們多麽反感“壞人”與“蠢人”,都不能否定他們作為人類的一部分必然有自己的訴求,不能因為無法理解他們的訴求就簡單以“畜牲”、“傻逼”和“神經病”一語了之。必須承認的是,一些網絡上或者群體活動中的“蠢人”“惡人”在現實生活中,很可能也是一個老實巴交的“好人”。
第二,堅持影響身邊的人,尤其是年輕人。對於絕大多數人來說,隻要擺出紮實的數據和事例,他們還是願意接受,至少是能夠麵對的。其實也無需什麽高深的道理,隻要有人之為人的正常喜怒哀樂,有尊重事實的真誠與勇氣,一個人就不會“蠢”到哪裏去,也就不會受到“壞”與“惡”的鼓動,成為等待被收割的九菜。
回到方方和張文宏這個話題上來說,一個正常人該有的思維和判斷其實非常簡單:一,無論“芳芳日記”寫作水平怎麽樣,她都有寫的權利;二,揭露黑暗還是謳歌光明,這是人家的表現手法問題;三、不喜歡方方是個人的價值選擇,喜歡方方也是如此;四、法律範圍內的事務自有國家機關在監管,由討論文章上升到症治攻擊和人身構陷,永遠是最卑劣的手法;五、張文宏的觀點屬於專業判斷,越是不討好、不迎合的專業判斷,越有價值;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就是:一個正常的社會,應該有一定的容錯度。沒有人是上帝,隻要不是成心的欺騙和愚弄,無論是鍾南山還是張文宏,都可能出錯。真理從來不是筆直而來,而總是曲曲折折顯露出來的。
作者: 魏劍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