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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好政府,隻有好製度

(2021-02-20 18:25:25) 下一個

這是某位網友的一條微博:“世上沒有任何政府是值得歌頌的——哪怕它是好政府!因為政府行善舉是應當的、必須的,而公民應做的則是瞪大眼,發現並阻止政府的惡行並批評它的不足。如果一個政府強迫國民歌頌,並封鎖、製裁國民的批評,那它就是惡的,對待惡政府國民該做的又是什麽——你說呢?——求解!”這條微博我認同,便轉發了,還跟了一貼:“不妨更直接一點:世界上任何性質的政府都是惡的。民主政府被稱之為最不壞,可見其本性還是壞。所以世界上什麽東西都可以相信,唯一不能相信的就是政府。”

還是在1920年代,胡適等人初辦《努力》周刊,針對當時飽受詬病的北洋政治,提出一種政治主張,就叫“好政府主義”。但這種主義如果不是政治上的幼稚,便是對人性缺乏省察。胡適的好政府主義其實是“好人政府主義”。所謂好人,在胡適看來需要具備這樣兩條:“一是人格上的可靠,一是才具上可以有為”。後者不論,前者泛泛而言可以。但一旦麵對利益,尤其落實到和利益有千絲萬縷關係的權力上,這種道德論層麵上的人格可靠,馬上就變得不可靠。也就是說,權力麵前無好人,正如古戲裏的唱詞“洪洞縣裏無好人”。至少我們在談論政治尤其政府問題時,不可作此想。人人都是天使,那就不需要政府了。

政府存在本身,足以反征人性的缺陷。《聯邦黨人文集》第15篇說:“究竟為什麽要組織政府呢?因為如果沒有約束,人的情感就不會聽從理智和正義的指揮。”政府的構成和人性的構成一樣,如果我們在人性上,不能相信有完美的好人,也就不能相信由帶有各種人性缺陷的人會構成一個好政府。

但,人性具有兩麵性,如果它還可以有好的一麵;政府不然,它隻具有一麵性,即無論什麽政府,就其本性而言,隻一個字:惡。無惡不成政府,或者政府就失去了它的效能。這是《聯邦黨人文集》第2篇:“一個政府無論在什麽時候組織起來和怎樣組織起來,人民為了授予它必要的權力,就必須把某些天賦的權利轉讓給它。”在前政府社會,一個人侵犯另一個人,後者可以報複。他偷盜我的東西,我一怒之下可能殺了他。雖然是暴力,但卻有一定的正當性,隻是正當的同時又過當。它勢必引來更大的暴力,社會由此禍亂不已。這時社會對第三方的需要產生了,因為第三方因其超脫可以做到公正。公正實施暴力,這樣的機構就是政府。

人們通過契約方式把原屬於自己可以行使的暴力連同行使的權利一同讓渡給這政府,讓它成為社會中唯一可以行使暴力的機構。但,暴力本身就是惡,把全社會行使暴力的義務集於一身,以惡治惡,依然不免其惡。盡管這種暴力是必要的,因而這種惡也是必要的。但,惡並非因其必要就顯得不惡。人們對政府最初的需要,還不是要求它做什麽好事,而是要求它做懲治惡類的惡事並且能夠鎮惡。所以,在霍布斯那裏,政府是個龐大的怪獸“利維坦”,它在《聖經》中是象征邪惡的一種海怪,麵貌可懼。人們則因對它的恐懼而不敢為惡。

正是在這個意義上,相傳丘吉爾說過:民主政府不是最好,而是最不壞。對政府不言好而言壞,表明人們對政府的警惕。這是必要的警惕。問題的可怕在於,哪怕是民主政府,正如《聯邦黨人文集》第53篇雲“一年一度的選舉告終之時,就是暴政開始之日。”這絕不是危言聳聽,如果人們對選舉出的權力隻有信任而沒有約束的話。政府之惡即在於,它有從行使必要的暴力走向暴政的可能,甚至是慣性。任何政府概莫能外。以上聯邦黨人聲稱:如果沒有約束,人的情感就不會聽從理智和正義的指揮。不獨人,政府也是這樣。人如果需要政府約束,那麽政府就需要製度約束。能夠有效約束政府的製度無疑就是好製度。它是對政府惡的本能的控製。

沒有好政府,哪怕是民主政府;但有好製度,它就是能夠約束政府的憲政製度。現代政治文明的本質是憲法政治,它可以簡稱為“憲政”,也可以簡稱為“法治”。兩個概念,一個所指,都是針對政府而言,都是要把權力限製在它所允許的範圍內。據此,我們又可以形成一條對暴政的表述:如果政府權力沒有法治約束,這樣的政治,即為暴政。


作者: 邵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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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dstone2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TRUEFIRE' 的評論 : 感謝認同!
TRUEFIRE 回複 悄悄話 如果政府權力沒有法治約束,這樣的政治,即為暴政。如果政府權力沒有民主約束,這樣的政府,即為獨裁。法律和民主是製約沒有最惡隻有更惡政府的法寶!謝謝您的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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