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等於國家。在有政府之前,已經有了國家。愛政府不等於愛國。
如果按照現代某些狹隘的民族主義者的觀點,孫中山先生流亡海外十幾年,在日本等國家反對本國合法政府,難道也要說國父孫先生不愛國嗎?孫中山先生真正愛的是中華民族與中國,而不是愛政府,他反對的推翻的是那些愛新覺羅家的皇帝,而不是中國,愛國和愛政府是兩碼事,是絕對不能混為一談的兩碼事!
在談到國家時有幾個概念:
1. 故土(country,native land):生於斯長於斯的地方,無論走到哪裏,總是根之所在地。這是先天的,一草一木總關情。
2. 民族人民(nation,people):這裏用其廣義,對多民族國家或者可以稱“國族”。例如“中華民族”包括多個狹義的“民族”。這是曆史形成的,有人文內涵,有先天也有後天,有比較長遠的連續性。朝廷易姓,政權改變,民族還存在。英國征服了印度成為殖民地,但是印度人依然存在。語言文化衣服習俗都延續下來。印度獨立了,不再從屬大英帝國,印度人還是印度人。
3. 國家 (State),政權(Regime):是完全後天的。經常可以改變。
我們經常講的愛國主義,究竟指的愛什麽?主要糾纏在後兩點。是愛這個民族,還是愛這個政權?
一批英國人為爭取信仰自由背離國王跑到美國,後來還回過頭來跟英王打一仗,建立了美利堅合眾國,有了“美國人”。美國人愛國愛什麽?愛憲法和憲法保證下的自由。假設美國變成了專製製度,出現一個卡紮菲或斯大林式的暴君,整個變成警察國家,那麽,有可能發生革命,愛自由的美國人起來推翻這個政權,還有可能許多人用腳投票,跑到別國。這是有例可循的。就在上世紀50年代短暫的三五年麥卡錫主義時期,盡管其範圍實際不大,手段也不特別嚴厲,已經有不少美國精英跑到歐洲去了,在我國知名的有斯諾卓別林。
中國人愛國愛什麽?在幾千年皇權專政時期是愛朝廷,沒有國家觀念,隻有忠君觀念。所以每當易代鼎革之際,士大夫總要麵臨忠誠危機,靈魂非常糾結。顧炎武想出一個把國家和天下分開的說法,國家是朝廷,興亡與我無關,所以不必為之殉葬;而天下是道統,是士大夫的責任,這個氣節還是要維係的。所以他既不去“勤王”,也不為新的異族政權服務,躲起來讀書著述。當然他是幸運的,有那麽優雅的花園和讀書樓,生計也不成問題。清朝沒有給沒收,也沒有去抓他,強迫他出來做官。後來人可沒他那麽幸運。
現在要說的是現代國家和古代國家的不同觀念,就是愛故土愛民族愛人民,不等於愛朝廷。有時正好相反,如果這個朝廷戕害民族,壓迫人民,破壞國土,出於愛國,就應該反對這個朝廷。這是辛亥革命推翻清朝,共產黨鬧革命推翻國民政府的理論依據。從武王伐紂到古今中外革命者都是這個邏輯。所以第三種含義的國家(State)不是天生永久的。不過自從有識之士創造了憲政民主製度之後,改朝換代,或者政權更迭不再需要暴力革命,而可以根據一套遊戲規則,合法程序和平過渡。這就是現代民主國家。不再是“槍杆子裏出政權”。這裏一個根本問題是誰養活誰的問題。過去是皇恩浩蕩,食君之祿,現代的觀念是納稅人養活了政府,所以公務員稱“公仆”。這比較符合實際。
總之,愛國是自然的感情,和愛父母愛親人一樣,不需要強迫,同時也自然對所愛者負有一份責任。每一個民族都有深厚的曆史文化,在其中浸淫越深,對它感情也越深。而朝廷政權是民眾推選出來為保護國土安全民眾的根本權利和福利,促進民族興旺服務的,如果做不到,甚至起相反作用,是完全可以替換的,人民沒有非愛它不可的義務。而“助紂為虐”正與“愛國”背道而馳。
作者:資中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