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眾議院於當地時間周三13日眾議院在辯論後進行投票,結果以232票讚成197票反對通過以“煽動叛亂”的指控對特朗普進行彈劾的議案,特朗普成為美國曆史上首位被二度彈劾的總統。多名共和黨眾議員加入民主黨行列,投票讚成對特朗普的彈劾條款。
現在問題是特朗普會被提前趕下台嗎?特朗普的總統任期還剩7天。目前看來,他基本上將繼續留任至候任總統拜登上任,除非現在副總統彭斯動用憲法25條修正案罷免總統。
參議院審議彈劾案預計會在拜登1月20日宣誓就任後才展開辯論。屆時新一屆參議院兩黨在參議院各占50個席位,加上候任副總統哈裏斯,民主黨隻占微弱優勢。依美國憲法規定,要讓總統免職的門檻需要參議院三分之二以上的議員同意其有罪,即至少17名共和黨參議員倒戈,才能認定特朗普有罪。盡管1月6日國會暴動事件促使不少共和黨人要跟特朗普劃清界限,然而當彈劾案在參議院審理時,誰也不知道這些共和黨參議員的態度會產生什麽樣的變化。
還有即使參議院判定特郎普有罪,僅僅決定總統是否應該被撤職,而不是刑法意義的犯罪,彈劾成功與否隻是決定總統是否該被辭退而已,作為前總統特朗普如果成功被彈劾,其政治意義在於讓其政治生涯中留下汙點,從而堵上他再次參選總統或擔任公職的道路即2024年大選的大門。但對於拜登新政府來說,時機卻相當尷尬不堪,特郎普影子仍然會影響新政府且還會影響推行新政施政空間與美國可能麵臨進一步分裂。
特郎普無論是遭參眾二院彈劾與否還是任期屆滿,無疑定會下台,關鍵是後特郎普時代特郎普主義還能走多遠?拜登能否治愈因政治分歧而分裂的美國和如何帶領美國重新走向未來走向繁榮?
特郎普選舉失利不是因為特郎普主義而是與特郎普個人的品格與抗疫政策措施有關。特郎普主義的核心觀念是美國優先讓美國再次偉大,及堅持單邊主義反全球化。其實這些理念早就存在於那些為了生活得更好而努力工作的美國偏中下階層(不是低層民眾而是偏中下層主要集中在中學畢業而未能上大學的民眾),全球化實現了全球資源的優化配置也讓新興市場國家與地區相繼崛起,同時又讓美國的中偏下階層失業。美國最輝煌的戰後三十多年,一個生產線上的操作工就是中產階層,這令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至今仍然汗顏。韓國台灣香港新加坡現在沒有達到,將來也很難達到,中國大陸印度巴西等將來也是一樣更不可能。特郎普下台與遭二次彈劾也僅僅是其個人政治前途未卜,但是特郎普主義政治勢力與民意基礎依然存在也不會死,下一個選舉年可能會有特郎普第二再次出現,共和黨不會與獲得七千多萬張選票的特郎普進行完全切割。
美國仍然會是民主政治的燈塔嗎?美國之所以一直被認為是民主國家的燈塔的另一個主要因素是其國家的經濟實力,如果美國不能再次偉大,燈塔自然也會黯沉下去,雖然美國回不到最輝煌的年代,美國能否找到其自身的“歐洲式文藝複興”之路重振昔日光輝?答案是肯定的,但會不會是下任總統拜登呢?答案是有一定的可能性,這種可能性不是因為拜登的能力,而是因為當今的大好時機,正如中國人說的天下大亂才能得到天下大治。拜登首先麵臨三大挑戰需要同時布局,第一治愈一個因政治分歧而分裂的美國,其次戰勝新冠疫情,第三就是疫情後的經濟複蘇。
特郎普主義早就存在,本身也沒有什麽對與錯。隻不過商人出身的特郎普是第一位不僅將特郎普主義作為從政理念而且是製定政策基礎的總統,如上所述特郎普連任的失敗其實與特郎普主義無關,而是因為特郎普個人品性與抗疫不力,此處稱特郎普政治為特郎普政治現象。
現在我們談一下特郎普政治現象,其本質就是德國著名哲學家馬克斯韋伯提出的魅力型權威 (韋伯在其“經濟與社會”一書中提出“三種統治分類”,其餘兩種為傳統型權威以及法理型權威)。 韋伯認為魅力型權威的權力源自個人超凡的特質,在民眾心中被認為是神授的,追隨者也因此對他忠誠。此後有學者研究認為魅力型領袖會有自戀的特性,而且精力旺盛,加上內心目標明確不輕言放棄服輸,不會被常人的焦慮和內疚所困。不難看出魅力型權威的政治人物有可能缺乏良知喪失人性、會不擇手段維護自己的政治利益與有意識將對其個人魅力轉化對其個人的盲目崇拜。特郎普爭取連任的得票率能夠超過7千多萬不僅是他的政治主張還有對其個人的崇拜。可以想像下一個大選年,持有與特郎普相同政治主張的共和黨總統參選人未必能夠得到這麽多張的選票。
魅力性權威的政治人物一個普遍共性就是其政治語言具有通俗性與口號化,一般的老百姓很難從這些的通俗易懂的口號中看清其本質。魅力型權威的曆史人物也不少,正麵與反麵政治人物都有 (charismatic domination), 最出名的就是拿破侖。 不過讓世人記住的大多數魅力型權威的政治領袖很多是具有負麵性的且可能給國家與社會帶來災難性後果,例如德國的希特勒、蘇聯的斯大林與中國的毛澤東等,每一種社會製度都有其二麵性或者是多麵性,多麵性也是一個社會的活力所在。
再談一下推特等社交媒體永久凍結特郎普賬號的議論,有歐洲大國對特郎普賬號被凍結提出異議。愚認為首先要看凍結賬號是否違法違憲?是否剝奪公民的言論與新聞自由?據多方查證考據,封號行為即不違法,也不違憲也就是第一憲法修正案,第一修正案保證公民言論與新聞自由針對的主要目標是政府行為。那麽封號行為有沒有背離公共道德與公民良知呢?愚認為也沒有,試想一下,如果不封號任由發布虛假宣傳煽動暴亂,社會秩序與叛亂將會完全失控。恰恰相反封號其實維護了社會正義與國家穩定。作為一個私人企業對一個國家元首敢說不時所具有的勇氣及承擔的壓力與代價是無法想象的,推特(Twitter)自封號後其股價蒸發超過50億美元。當然封號也體現民主政治的公民意識與契約精神,總統作為個人在開啟使用自媒體平台時,也需要簽下如果違反平台規定,同意平台有權凍結其賬號的條款。
不論是通過互聯網還是電視,全世界人民都可以看到國會山暴亂的整個過程,美國政府沒有禁止壓製對此事件的新聞報道及沒有任何遮羞行為,正是體現了其憲法第一修正案的精神。
美國曆史上製憲時第一任總統華盛頓曾經反對總統製,主張以聯邦行政長官代替。 華盛頓當初為什麽不要設總統製,他認為總統權力過大,萬一有什麽陰謀家煽動民眾,一般的老百姓是沒有分辨能力的。當總統製成為現實時,替代的是選舉人團製度,華盛頓用菁英製度降低社會動亂的可能性,美國此次大選萬幸的是被244年前的華盛頓不幸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