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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吻

(2020-11-21 21:54:00) 下一個

初吻

(一)
早就想吻她。
鼓足勇氣試了好幾次,可每到關鍵時刻,她笑笑,一仰頭,拉大兩張唇之間的距離,我的腿就軟了。
真沒出息!
複旦大學的錄取通知書已經拿到手。急急地趕回下鄉當知青的村裏,糶了糧,辦好了轉戶口,糧油關係的手續。過完春節,正月初十前後就得到學校報到。火車票還沒買,但我在太原的日子已經可以用手指頭數出來了。那以後,“從此兩分離,從此千萬裏。”暑假的時間早有安排。我得回南通,我出生的地方,爸爸媽媽的家鄉。有了我這麽個能一腳從農村跨到上海,跳進複旦的兒子,不回家鄉露一露臉,那真是“衣錦夜行”。父母還在忙著給親友們寫信,有經常來往的,有久不通音信的,向大家報告好消息。我這趟“巡展”,要跑不少家,一個暑假,算起來還緊緊巴巴。
沒人問我暑假想幹什麽。我也不敢說。
她不可能到上海看我,沒那個規矩。
過了這幾天,火車一開,再見麵就得一年之後。
時間緊迫。
為什麽我這麽慫?
仔細想想,必定是和缺乏練習有關。
二十多年後,讀九把刀的“愛情,兩好三壞,”書裏的男主人公在向心儀的女孩兒表白之前,到大街上找一百個女孩兒搭訕,來練習自己的臉皮功。
他真幸福。
要是我在太原街上那麽幹,不出三個女孩兒,一定會被當成“流氓”關進拘留所,每天喝三兩玉米麵糊糊。臉皮功練不好不說,肚皮倒先要練“空空功”了。
臉皮功我也不是一點沒練。不過不大得法,因為工具不夠格。
我是對著照片練的。
照片不僅太小,兩寸,還是三個人的合照。她,我妹妹,還有她的好朋友“夢”。
八年前,“夢”的父親忍受不了和老婆兩地分居之苦,決定帶著女兒回老家農村,合家團聚。
她和“夢”,特地來找了我妹妹照張相留念。
“夢”和她憑什麽要和我妹妹照相?問這問題沒用。她隻會笑,不會答的。
這裏有個規律。凡是她到我們家,都不能算是她想和我“好”的證據,而且她往往“不記得”。
弄得我有時也會懷疑自己的記憶力。不過這張照片我有實物證據。她逃不掉。
照片上三個人頭排成躺倒的品字。她在最上,我妹妹在她下麵,邊上是“夢”。
練習時看著她的臉,眼的餘光卻不免掃到其他兩人。
“夢”倒也還罷了,想著吻她的時候眼裏看到妹妹的臉,這成何體統?
精力無法集中,是練習無效果的主要原因。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當務之急,是先搞到一張她的照片。要單人的,大一點。
不怕賊偷,就怕賊踅摸。
我已經踅摸好了下手的目標。就在她家的那塊玻璃板下麵。
她家和我家住在同一個宿舍。都是統共十六平米的“一間半”。外邊的“一間”是十平米,後麵加個兩平米的小間。小間裏砌個磚灶,夏天用來作飯。邊上一個四平米的“半間”,裏麵一盤土炕,加一個“炕火”,冬天燒來取暖。她家那排宿舍蓋得晚,和我家相比,多了兩樣“升級更新”。一是磚牆,不象我家是磚地基的土坯牆,冬春之季坯牆上潮得滲出水來。二是地上鋪磚,我家的地則是用爐渣墊的。幹了到處是灰,灑水多了就成泥,一踩一腳。
外間的十平米,她家橫著擺了一張床,豎著支了一個“躺櫃”。躺櫃是老式的那種,象個大板箱。上麵的後一小半是釘死的,前麵一大半是蓋板,可以向上翻起。正麵一把大大的黃銅鎖。是老式橫穿鎖鼻的那種。剩下的空間放一個汽油桶作的大煤爐。地方太小,放不下桌子。躺櫃上罩塊布,放塊玻璃板,當桌子用。
玻璃板下麵,壓著一些她家人的照片。
正中間一張六寸的“彩照”,是她四歲時照的。黑白照人工著色。照片裏的她要笑不笑,非常可愛。
但這不符合我的需要。
其它的有全家照,弟兄姐妹合照。
這也沒用。
她去北京在天安門拍的全身照?四寸,在個人照裏是最大的了。
也不好,人顯得太小了。胸前還捧著毛主席語錄,一副戰鬥臉。
看中了邊兒上的一張頭像。圓圓的臉笑咪咪。眼光流動,象是能跟著我走。
要是我的臉和她的臉隻隔兩尺遠,看到的她差不多就象那照片。
這對提高我的勇氣絕對有幫助。
偷照片的過程很順利。玻璃板是浮放在躺櫃上的,沒有另加任何固定。一手輕輕頂起玻璃板,另一手摁住照片的角往外蹭,兩下就搞定。
神不知,鬼不覺。
可她發覺了。
第二天,趁家裏人不注意,又溜去見她。
“把我的照片還我,好嗎?“
低低地,軟軟地央求,倒象是她偷了我的。
昨天剛練了一晚上,感覺良好。本來有望再試一試吻她的。
沒想到她軟了。
她一軟,我所有的勇氣全都煙消雲散。
不覺得已經把口袋裏的照片拿出來了。
真不知道什麽時候才能有點兒出息!
沒遞過去。還拿在手裏。昨天小心地拿薄玻璃紙包上了一層,怕把它弄髒。
猶猶豫豫。
“我以後一定給你。“
她不拿手來接。卻加上一句。
以後?以後我們就都老了!
“什麽時候?“
“一定,我保證!“
答非所問。
遞過去。
手碰手。
心一顫。
想抓住她的手。
心跳得太快。
深呼吸,一,
時機一閃而過。二,三,。。。
她的手已經收回。
又晚了。
還剩五天。

(二)
盤點吻她的理由,覺得我還是有資格的。
認識她已進入了第十個年頭。要是“連皮算”,從六八年到七八年,那就跨了十一個年頭。
這個大概不能算。當年班裏的所有女生都符合這一條。
得來點特殊的。
從小學到高中,她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去我家。
不是找我,是找我媽。
問數學題,問英語。還問莫明其妙的事情。
每次她來,我都在場。媽媽回答她問題的時候,她會看我。
高中,她去了另一個學校。但還是會來,直到最後一年。
幾乎一年沒見她,我慌了。
不會搬走了吧?
在其他城市找了工作?
想來想去不大象。
林彪七一年就出事了,可以排除被林立果擄去作妃子的可能性。
更不相信她會對我失去了興趣,那太傷自尊心了。實在忍不住,決心去她家看看。
我們住同一個宿舍。她家在我家的下兩排,後兩排。我家四十三號,她家一百三十三。兩家號碼中的數字加起來都是七,非常吉利。
當然不敢真的“去她家”。
隻是改了我每天上下學的路線。
上學我走近路。方向和她家相反。從小學開始,走的都是這條路。
也可以走另一邊,大寬轉,繞另一個宿舍,路程長一倍,從來沒走過。
但這路經過她家門口。
顧不上那麽多,老老臉皮走另一邊。繞得不算太遠,路上多走半個小時就好了。值得。真的值得。
她哪兒都沒去,乖乖地在家等著找工作。
第一個星期就看到了她。
第一個月就和她一起坐在她家的床上聊天了。
四年前的那個夏天,我離開她去鄉下當知識青年的前夕。她送了我一個筆記本。黑色的。封麵上是雙塔寺的雙塔。
她把筆記本放在桌上。
“我有個筆記本,你要不要?”她說。
不像是送我禮物。
有點兒像推銷剩餘的軍用物資。
收下她的筆記本時,心沒跳,隻覺得好甜。
非常高興。
也非常尷尬。
口袋裏隻有五毛錢。不夠買筆記本的。
馬上就下鄉了,沒時間籌錢。
顧不上了。??
咬牙作一趟男子漢“小丈夫”,五毛錢買本袖珍的小筆記本送給她。筆記本的尺寸正配得上我縮小了的尊嚴。
把小筆記本掏出來,放在桌上。
瑟瑟縮縮,看她的臉色。
她沒嫌小!笑著收下了。
笑得臉紅紅的。
沒有手碰手的機會。
我伸手時,她的手還揣著。
她伸手時,我的手已經縮回來了。
那年是我“甜蜜的十六歲”。
這算不算“定情”的禮物?
不大好算。因為筆記本上沒題字。兩本都是“白皮。”
不大好不算。按口袋裏錢的比例,那是我送她的最重的禮物。
送完小小的筆記本,我是真正的“身無分文”。
不過沒覺得窮。
覺得好富。
因為心裏裝滿了她的笑。
那時的我比現在有出息。連那麽小的筆記本都有勇氣送給她。
沒害怕她小看我。
沒害怕她拒絕我。
人家長的是出息。
我長的倒是“沒出息”。
喪氣!

(三)
火車票買好了。
鄰居女孩兒幫著給我做了新的被子,針腳好密。
一起下鄉的知青“孔”,加上弟弟奶媽的女兒,給我織了件厚厚的新毛衣。是最時髦的款式。
好象特別忙。
又好象特別閑。
該我幹的和我能幹的都做好了。
除了那件最重要的。
悄悄溜去她家。
強壓住心裏的焦急,和她聊家常。
不知她是真傻,還是裝傻?
她帶我進了她家門前自己蓋的小屋。
好兆頭!
十六平米的房間,實在是太小。宿舍裏一般人家都有四五個孩子。等孩子上了學,屋子根本住不下。先是各家各戶把後麵那兩平米的小間利用起來,拆掉磚灶,搭張木床。後來發展到在門前砌個煤池,把原來堆煤的地方縮小,用空出來的地方蓋個簡陋的小屋。再後來,小屋越蓋越大,鄰居之間的小屋也幾乎連成了一排,在兩排宿舍之間硬生生擠出來一個新的中間小屋排。
小屋一般是家裏老大的專屬領地。我從農村回家,就住在我家的小屋裏。妹妹低一級,自己睡小間的木床。最小的弟弟還是和父母睡在四平米裏間的大床上。
冬天,小屋裏會很冷。但卻是唯一可以不受打擾的地方。她的父母親上班時間是固定的,很容易找空子避開。弟弟妹妹卻不好辦。尤其是她的妹妹,我好幾次發現小鬼頭縮頭縮腦地在偷聽。
小屋門一關,天上地下,就我們倆。說話聲低一點,誰都聽不見。
就是吻她,也可以吻得長一點。省了要留一隻後眼,防備別人看到。
沒想到小屋裏的話題,還是天南海北,不著邊際。
忍不住了。
單刀直入。
“我們的事怎麽辦?”
話一出口,心就懸到了九霄雲外。
掉不掉得下來,全靠她的一句話。
“什麽事?”
她裝沒事人。
本末倒置。
有資格裝沒事人的不是她,是我!
到上海上大學的是我。一步登天的是我。好多女孩兒羨慕的也是我。
她憑什麽?
憑的是我沒底氣。
隻能和她說實話。
“我到了上海,““會想你。“
想想加一句:“真的會想你。“
想想再加一句:“真的會很想你。”
她該說的話是“我也會想你。”
她說的卻是:“想有什麽用?”
這是什麽話!
可也不能說她的話不對。
想她有什麽用呢?
查了地圖,距離是三千裏。
看了車票,坐火車路上要走三十多個小時。還要中轉,簽票。
自從認識,從沒有離開過這麽遠。
下一次見麵,要等到明年寒假。
整整一年。
自從認識,從沒有離開過這麽長時間。
心酸酸的。
後來,我常常夢見天上降下來一條小路。
沿著小路,騎自行車轉過街角,就到她身邊了。
醒來總會格外想她。
這個夢,從大學一年級開始,一直做了好多年。
直到我們終於在美國團聚,每次夢醒,都能看到她躺在我的身邊,做這夢的次數才漸漸地減少。
不知道該怎麽回答她的話。
她的臉上還滿是甜甜的笑。
胸中酸酸的痞塊慢慢地在甜甜的笑裏融化。
一年,三千裏的離別,似乎不大可怕了。
還可以寫信!
悄悄問:“你會給我寫信嗎?”
“你要不要我給你寫信?”
“當然要。”
“那我就寫。”
“真寫?“
“我保證!”
總算有了收獲。
看表。淩晨一點!
是誰把時間偷走了?
“我得走了。”
她也站起身。跟著我出了門。
夜深深。天很冷。
熱昏昏的頭被晚風一吹,才想起連試都沒試著去吻她。
太緊張了。
她家那排宿舍的頭兒上,有盞路燈。
路燈很暗。還能看到滿天的星。
“你別送了。外麵冷。”
倆人在一排小屋的暗影裏。臉和臉的距離不到一米。路燈從我背後照過來。向上看,是滿天的星鬥。星星下麵,她的眼睛閃閃的。眼睛裏的我隻是一團黑影。
都不說話,靜靜地站著。
我要是伸手把她拉過來,拉到我懷裏,她會不會不高興?
我要是不伸手把她拉過來,拉到我懷裏,她會不會不高興?
後來才知道,不管我怎麽做,她都不會不高興。
因為我的影子已印在她眼睛的最深處,還有那滿天的星星。
那時的我卻不懂。
非常不情願地轉身。走了幾步,回頭。
她還在那兒。見我回頭,擺擺手。
耳邊響起那句山歌:
“你走你的那圪墚,我走我的那溝,說不上句話兒,小妹呀,擺擺手。“
再走幾步,就要轉彎。
最後一次回頭。
她還在那兒,身影幾乎已溶入了沉沉的夜。
也許是我的想象,但覺得她又擺了擺手。
我的影子在她視野裏消失以前,她不轉身。
還剩下三天。
包括已經開始的這一天。

(四)
一年前的冬天。
從插隊的農村回來住幾天。我下鄉的地方離家隻有一百多裏地,騎自行車四小時就能到。所以兩三個月可以回家一趟。
很想向她告白,但是不大敢。
哼那首“紅莓花兒開“:
“田野小河邊,紅莓花兒開,有一位少年真是我心愛。可是我不能向他表白,滿腹的心裏話兒沒法講出來。“
可見這世界上還有千千萬萬受苦受難的少男少女和我一樣慫。
“世上亦有慫如我,無用不光是小生。“
想著這個,心裏就好受多了。
不過心裏好受一點不是目的。目的是鼓起勇氣。
“紅莓花兒“的歌在這方麵沒用。隻能是越唱越慫。這得停止。
唱歌不行,可以改讀詩。
剛好借到本“普希金詩選“。
“我耳邊紊繞著你溫柔的聲音,
我夢見了你那親切的麵容。“
比較實際。我是真的夢見過她,不能算胡編吹牛。
她看的書不多。估計把這詩當成我“寫“了獻給她的,被揭穿的可能性不大。就算被逮住了“抄襲“,也好辨解。詩雖然是普希金的,可寫下來獻給她的不是我嗎?絕不能算是侵犯版權。最多算是”借花獻佛,“沒有罪過的。
這象打仗,正麵進攻不行,就側麵迂回。
我是唱歌不行,就吟詩。“愛你在心口難開”,就寫下來給她看。為達目的,不擇手段。
稿紙很缺。能搞到的都是極薄極粗糙的那種。有三百格一張的,還有五百格一張的。漂亮的稿紙弄不到。厚厚的,邊兒上印花,帶淡淡香味兒,著名間諜能用它卷起來殺人的信紙在小說裏見過,現實生活裏緣慳一麵。平常我喜歡五百格一頁的稿紙,能多寫些字,耐用。這次得用三百格的,排場。
我的字寫得不好看。這沒法子。她見過我的字。請字寫得好的同學抄了,一看就穿。
不能全抄普希金。我寫過些歪詩,摻點兒進去,把平均的水平降下來,看起來更象。
不能全用詩。我還寫了不少亂七八糟的東西,和她有關的也不少。挑些出來加進去。
可惜在農村不能給她寫信。不然材料還可以更多些。村裏的一百多個知青合用一個信箱,設在大隊院前麵的供銷社裏,一個星期都不見得有一封信。就算有信,不等收信的人看,別人早給你拆了。所以信裏不能夾錢,夾糧票,不能有任何和男女有關的內容。否則全村的人都會比收信人先知道。
整理出來,厚厚的一疊。
好象該美化一下。用紅頭繩紮起來?用玻璃紙做個麵兒?
試了一下,稿紙太薄,吃不住。
隻好”裸獻“。
戰場選在我家。我占主場之利。出任何情況都好處理一些。
她家的地形我雖然也熟,畢竟束手束腳。
她那天要到市裏去開會,能早點兒溜回家。在她家見麵時,她提前跟我說了一聲,省得我跑出去,她來了吃閉門羹。
有了這麽好的情報,設埋伏就容易了。
她來了!
坐下聊天。兩人之間距離是標準的一米。這是她“護身圈”的範圍。曾幾次試圖靠得更近些,每次一到這個“護身圈”的邊上,她就警覺了。
“你坐過去點兒,我能聽見你說話。” 雖然是笑著說的,但明顯是警告。
聽到這警告,我就有點象被施了定身法。不敢動了。
所以我能掌握的最佳距離就是一米。
遠了我不甘心,近了她不放心。
心狂跳。
得早點動手了。時間等長了我會先心髒病發作。
轉身拿出那疊稿紙,雙手獻上。
人是站著的。沒有單膝下跪,象西方人求愛時那樣。
不是不想。我家的地是爐渣鋪的,灑了水。跪下去準沾一褲腿的泥。家裏有桌子,是廠裏發的。但沒椅子。椅子太占地方。求愛完了還得和她一起坐在那張單人床上。泥褲子坐床上,碰那兒髒那兒。環境所迫,這禮節隻好省省。
她接過去,掃了一眼,頭就低下去了。
好半天一動不動。
離一米遠站著,沒法看清她的麵部表情。
她沒出任何聲音,自然沒法判斷她的反應。
不會哭吧?
要是哭了就極麻煩。知青隊裏有一對,男的曾因求愛把女孩兒弄哭過。後來倆人還是好。但被全村人當笑話說了好幾個月。
仍無動靜。
憋不住了,輕輕試著跨入她的“護身圈”,低頭看她。
隻能看到側臉。從上麵看下去,眼裏先看到的是蓬蓬的頭發。自來卷。再下一層,是茸茸的發絲。上半個耳朵在發絲裏半掩半露。耳朵薄薄的。窗外的陽光射進來,照得耳朵變成了半透明。耳垂肉肉的,上麵有個小小的黑點。不知是不是陽光玩的把戲,耳朵顯得有點紅。下半個耳朵,尤其是耳垂周圍,比上邊紅得更深一點。
她沒發警報。那就是默許。再進一步。彎腰,低頭,看她的臉。
原來耳朵的紅是從臉頰染上去的!
嘴角,下巴,臉蛋兒,頰骨,全紅了!
萬山紅遍,層林盡染!
嘴角到眼角,紅得好有層次。不是固定的,一律的紅。是一層一層,一圈一圈,一浪一浪的紅。每一層,每一圈,每一浪都紅得不同,有淺有深,嫩紅,嬌羞的紅,暗暗心喜,又忍不住要笑的暈紅,錯錯落落,還微微地在變幻,不知是隨著我眼睛的角度,還是她的心潮起伏?
怪不得人家說女孩兒愛的時候最美!
還是男孩兒愛的時候看女孩兒最美?
也許都是!
兩個最美絞起來,織成無邊無際的美!
她明顯感到我靠得近了。頭於是更低。眼睛盯著手裏的紙,絕不抬起。
我看不到她的眼睛。她的頭太低了。
再進一步。
手臂環上她的肩頭。
她穿得很厚,棉襖裏還襯著毛衣,可以看到毛衣的高領。棉襖外是雪青色的罩衫。
她縮了一下。
縮得離我更近了。整個肩,背,一條手臂,緊緊地貼上了我的胸,腹。
“讓我看看你,好嗎?”
她不回答,不抬頭。
“就看一下。”
她猛抬頭。差點兒碰了我的下巴。
一對杏眼,裏麵是滿滿的笑!
真的隻是一下,頭就又低下去了。
簡直讓我懷疑剛才那一眼是我自己的想象。
“別低頭好不好?“
沒回答。
忍不住伸手,托起她的下巴。
臉對臉,隻有一尺的距離。
她滿臉嬌羞。
圓眼睛彎彎的。
怪不得第一次見到她,隻看到了她的眼睛,仍舊能感到她在笑。
她眼睛真的會笑。笑得彎彎的。
聽到自行車在門外停下的聲音。
嚇一跳。
回頭。從窗子看出去,來的是個同村的知青。
急忙站直身。開門迎出去。
她從我身後溜走了。


(五)
高興得太早了!
兩三個月後,再次從農村回來。在第一時間興興頭頭地溜去她家。
已經是初春。村裏林業上的桃樹有了星星點點的花骨嘟。
天氣還冷,卻已不是那種要從每個毛孔鑽進骨髓裏的冷,而隻是涼涼地掃過臉頰,輕快爽利的冷。冷得讓人舒心。
她開門,依舊是笑嫣如花。
可惜不能把村裏的桃花搬來與她相伴,不然就是“人麵桃花相映紅,“保證好看煞人。
進了屋,發現異常。
她家的門,和我們宿舍所有的人家一樣,朝南開。門邊兒上是扇窗。門的正對麵,是張橫放的單人床。一邊靠著床,另一邊靠牆,豎著支個躺櫃。床和櫃成L型。躺櫃短,沒頂到窗邊。窗和櫃之間,有個半米上下的空隙。胖點的人坐不下。她搬個凳子坐進去,右手是窗,左手放在當桌子用的躺櫃上,正好。上午,陽光從窗裏透進來,映上她的右頰,是正側光。她臉部,身體的側麵曲線在陽光下風姿盡展,要在平常,這是我看不夠的。
現在不同。因為這個位置“易守難攻,“ 是她家所有具戰略意義的位置裏最利於防禦的。
我不能自己搬個凳子坐到她對麵。沒見她家有第二張高凳子。
隻能坐床上,那就離她至少有兩米遠,中間還隔個躺櫃。這比平常我們一起坐床上時的最佳距離要增加一倍。雖說她說的話照樣能聽清楚,但她說話時漾起的那一股少女特有的撩人的氣息就別想能感覺得到了。
這位置完全不適於剛剛“定情“的少年男女。
她偏偏就坐那兒!
我手臂上,還留著上次攬上她肩頭時的感覺。現在隻能靠上冷冰冰,硬幫幫的躺櫃。
有點不舒服。
不,是很不舒服。
和我想象的“定情“後第一次相遇,相差太大了。
她的態度也有些奇怪,吞吞吐吐的,象是想說什麽又不敢似的。
這不平常。
想說什麽又不敢的一向是我。她永遠大大方方,笑語綿綿,從來沒有過張口想說,又把話咽回去的時候。
然後她的臉就又紅了。
從頰下開始紅起,慢慢向下潤到腮,向後延到耳,向上伸到額,最後連從衣領裏能看到的一節脖子都紅了。
“你聽我說,“
她開口了。
我的頭頂有點涼。
是不是“分開兩片頂門骨,澆下一桶冰水來“的第一步?
“我們都還小,“
心涼了。涼到腳底。
還好,冰涼下麵藏了一絲暖意。
不是不愛我。
不是不許我愛她。
隻是我們年紀太輕了。
我怎麽覺得我們年紀好大呢?
我比那唱著“九九豔陽天”的“十八歲的哥哥”還要大一歲啊!(注)
這幾個月一直沉浸在“定情”的喜悅中,還真沒考慮過我們的年齡。
有愛還不夠嗎?
顯然不夠。
我們生理年齡已大到了想要愛,需要愛。
法律年齡也差不多了。
男二十,女十八是婚姻法上的結婚年齡。我還小點,但不過一年而已。花點時間準備結婚,婚禮準備好了,我的年齡也就夠了。
我還在鄉下,但當知青已有三年了,不出意外,明年就能輪到招工回城的機會,時機正好,什麽都不擔誤。
差得遠的是政策年齡。
當時的“晚婚晚育”政策規定,男二十八,女二十六才可以結婚。婚姻法上男二十,女十八的結婚年齡不算。不到晚婚年齡,工廠不給發辦結婚證明的介紹信。民政局沒有單位介紹信不給登記結婚。
民間對這政策嘖有煩言。尤其是有錢或有勢,年齡稍大的人,想娶個年輕點兒的老婆受不小的限製。有說法是可以算男女雙方的年齡總和,超過四十四就行。但那樣的話,三十六歲的男子就能和十八歲的姑娘結婚,反對的呼聲照樣高漲。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晚婚年齡於是維持在男二十八,女二十六。
就算我打一場“八年抗戰,”打完了離政策年齡還差一年!
簡直要哭。
要是哭出一缸淚來能頂一年的政策年齡就好了!
定情的喜悅化成了失望。
原來我根本就不具備愛的資格!
悲慘。
不過她倒是愛我不愛呢?
一時間心情混亂,我沒有開口。
意識到她也沒有延著剛才的話題說下去。就那一句,從此打住。
雙方靜默。
然後她居然從那“固若金湯“的防守陣地裏出來了!
坐到了床邊。
和我之間的距離恢複到了一米。
她臉上的紅潮消失了。
顯得有點疲憊。
剛才她一定非常緊張。
沒想到我不堪一擊,她連一句話都沒說完,我就敗下陣來。
也許她是準備好了會有一番“肉搏“的?
心灰意懶。
話題轉到了她的工廠,我的農村,和我們的同學。
有一搭,沒一搭。
就算沒精打彩,仍舊舍不得離開。不見得要聽她說的事,隻要聽她說話的聲音。
心裏暗暗地算,要是我們一輩子在一起,能有多長時間這麽坐著聽她的聲音?
好象也不長。
一輩子實在有點兒短。
隻是吃不準她到底愛不愛我?
那次回家,隻請了四天假。本來想著還能見她一麵,沒料到時機不湊巧,剩下的兩天她家我家都有人,沒法保密。不敢公然一起去逛街。隻好怏怏地帶著個大大的問號回了村。
下一次回家,心忐忑不安。很怕去她家會吃閉門羹。不去又不甘心。
沒想到剛到家,弟弟就報功似地告訴我:
“那天在宿舍裏看到她,她問我’你哥哥什麽時候回來?’”
長出一口氣。心定了。
照舊在第一時間溜去。
一切都和以前同樣。
保持一米距離。
有說有笑。
突然覺得愛好象沒什麽重要。
隻要能和她一起坐在床上聊天就好。
(注):“九九豔陽天”是我當知青時常唱的歌,歌詞:“九九那個豔陽天來喲,十八歲的哥哥呀想把軍來參,風車呀跟著那個東風轉那,哥哥掂記著呀小英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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