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來!我、我殺了人!”2013年四川成都某派出所接到報案,一名婦女惶恐不安地說自己殺了人,警方連忙趕到案發現場,凶手正癱軟在地上,她麵前的床上一名男子已經死亡,偵查人員保護現場後,婦女被帶回警局審問,她和男子是什麽關係?為什麽要殺害他?
婦女名叫劉靜,四川成都本地人,早年離異後和女兒麗麗相依為命,為了女兒麗麗能夠健康長大,劉靜沒有再婚隻以種茶葉獨自拉扯女兒,眼看著女兒越長越大,她又操心起來女兒的婚姻,因為害怕女兒和她一樣受傷害,她決定給女兒找一個上門女婿。
雖然說劉靜家不是那麽有錢,但母女倆努力奮鬥沒人拖後腿,積蓄還是有的,上門女婿也不是找不到,很快劉靜朋友就給她介紹了外來務工的黃強,黃強首先當然是很窮,其次就是很老實,和大多數上門女婿沒有什麽區別,劉靜就將他留了下來。
雖然麗麗還沒有談過戀愛,對戀愛很向往,但她知道母親是為了自己好,因此從未反抗過她的決定,對於黃強她沒有好感也不厭惡,年紀到了以後就和黃強扯證,構建了一個穩定的一家三口,三人生活了一段時間也沒發生什麽大事,彼此都滿意。
不過想也知道如果不是家裏麵急需用錢,或者有什麽不得已的苦衷,一般上門女婿都是有不少壞毛病的,不然也不會窮也不會想到去倒插門,很快老實的黃強就原形畢露了,他的酒癮藏不住了,每天都要喝酒,喝高了就有點目中無人,竟然還動手打人。
麗麗一輩子就沒被人打過,非常傷心,一開始看到下跪道歉的黃強還會心軟,後來就越發地討厭起他來,再也不打算繼續這段糟糕的婚姻了,原本這件事也很好解決,說清楚後離婚就是了,可麗麗卻帶著一點埋怨母親識人不清的賭氣,一聲不吭去了廣東打工。
偏巧每次黃強打人的時候劉靜都不在,她不知道黃強是個什麽樣的人,麗麗也從來沒有和她說過,在她眼中女婿除了話少以外,平日裏幫著她侍弄茶葉,還把家裏整理得井井有條,可以說沒有什麽不能容忍的毛病,麗麗突然去打工,她雖然一頭霧水,但也沒有多想。
誰知道她不多想,黃強卻多想了,容易沉迷酒中無法自拔的人,顯然自製力是相對來說比較差的,黃強遲遲見不到麗麗,一身火氣無處發泄,看到丈母娘風韻猶存就有些意動,喝了酒之後這點齷齪的想法就立馬被放大,於是一次喝了酒後,他闖進了劉靜的房間。
劉靜那天晚上剛好在想麗麗的事情,燈關了但是人沒睡著,乍然被一個人闖進去,當即花容失色,反應過來以後就要跑,但是男女體力差距懸殊,終究還是沒有能跑掉,事後,黃強也不再掩飾自己惡劣的人品,讓劉靜閉嘴不準亂說。
劉靜也確實不敢亂說,她害怕被人指責不檢點,何況一個是丈母娘,一個是女婿,身份非常敏感,也不知道外麵會傳成什麽樣,加上她不知道女兒和女婿早就掰了,害怕這件事被女兒知道後,她會恨自己,所以劉靜一直把這個屈辱忍在心裏。
可有的人是不能忍的,因為會得寸進尺,黃強一次後食髓知味,膽子越來越大,不過他這邊得意洋洋,卻不知道劉靜已經忍無可忍了,每次看他的眼神都是要將他大卸八塊的凶狠,終於2013年麗麗將一切和劉靜說了,劉靜懸在腦袋上的弦一斷,她就崩潰了。
她本來都同意了麗麗和黃強離婚,讓麗麗和她在廣東打工認識的男孩在一起,而她則和黃強從此劃清界限,並把這個惡心的秘密帶入黃土,可黃強這幾年仗著握著把柄作威作福慣了,已經忘記了自己是上門女婿的事實,因此不肯離婚還大吵大鬧,這徹底激怒了劉靜。
那天晚上兩人大吵一架,黃強一直在說不會和麗麗結婚,她也不要想擺脫自己,還故意惡心她說愛她,於是趁著女兒熟睡之際,劉靜拿著一根充電線靠近了酩酊大醉鼾聲如雷的黃強,在他毫無所覺的時候,用盡全身力氣勒死了他,直到死之前,黃強都沒有能睜開眼睛反抗。
黃強死後,劉靜覺得跑不掉,也擔心會連累女兒,就報警自首了,在看守所她已經冷靜很多,也並不後悔,可無論怎麽看,劉靜的處理方式都太過於偏激和不理智,這中間當然有麗麗任性和人言可畏導致她沒辦法的原因在,但難道後麵的痛苦會比這些帶來的影響輕微?
其實劉靜那天晚上就直接報警告QJ,這件事會簡單很多,QJ罪警察局會非常注重保護被害者的隱私,被害人可以全程要求警察在自己約定的地方見麵,可以委托別人代自己處理這些事務,而黃強會被以QJ罪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後麵他的家人來鬧,也已蓋棺定論。
黃強不願意離婚,也可以去法院起訴,起訴離婚以黃強存在家暴行為,且和麗麗多年分居的情況,很快就會得到支持,離婚以後把黃強掃地出門,那麽後來的一切都不會發生,起碼劉靜不會進監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劉靜構成故意殺人罪。
她的量刑幅度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之間,當然法院會考慮到黃強存在酒後QJ的行為,不願離婚且威脅的行為,以及該案為家庭矛盾激化的民間糾紛,最終劉靜不會判死刑,可這個家已經被毀了,麗麗的難受可想而知。(Z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