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開冒 一丘萬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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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感冒為代價挽救一條生命,可以嗎?

(2020-12-07 11:27:30) 下一個

 邱開冒 一丘萬壑

望江女孩溺水身亡事件驚動了央視和人民日報,央媒畢竟是大媒體,果然出手不凡。相比於自媒體隻見樹木不見森林的叨逼叨,大媒體高屋建瓴,麵麵俱到,即有高度又有深度,一石兩鳥地安撫了網民、警察的情緒,還安慰了死者家屬並指出了將來整改方向。痛惜+遺憾+諒解+教訓四連發,看著啥都說了,其實是點不到為止,羚羊掛角,無跡可尋,這才是文字的最高境界。

都過去這麽多天了,“事情全貌仍在還原”中。當時那麽多目擊者,有照片,還可能有視頻,這個事情的“全貌”就這麽難調查?若是電動車失竊案,那得要“還原”多久呀?


各行從業者都會有失誤,打仗時也會有逃兵,警察有失職行為就受不了嗎?何況還是輔警。重慶幾任公安局長都因為犯罪犯錯被處理了,也無損警察行業的光輝吧!咋對幾個輔警的失職就百般嗬護,唯恐傷了輔警們的心,好像輔警是個特別玻璃心的群體似的。警察隊伍裏出幾個不成器的輔警,群眾不會感到驚訝的,沒有人像個兔寶寶似的覺著警察必須純潔。有段子裏調侃的純潔“新警察”,沒有單純的“新群眾”。

央視新聞的標題很驚悚——挽救一個生命,不應該以犧牲另一個生命為前提。


這話說得,太逗哏了吧!

如果警察麵對的是在深水裏撲騰掙紮的女孩,輔警沒有設施,也不會遊泳,當然可以說“不應該以犧牲另一個生命為前提”下水救人了。不會遊泳又激情跳水救人會導致一河兩屍,人民群眾覺悟再低,也不會提這種無理要求的。

問題是有圖有真相,照片上的女孩就站在剛沒到小腿的淺水裏,跟站在岸邊的輔警近在咫尺。這時候不存在“犧牲”生命的“前提”吧?就不能趟進淺水攔截談話?她隻是個十七歲的小姑娘,不是手持利器的凶漢,除了水涼點外,沒有“犧牲”這個虛構的“前提”呀!

有人說了,警察一下水她會更快奔向深水區。這就胡扯了,兩個大老爺們,緊跟一大步就拽住了。再說,即使小姑娘健步如飛奔深水,警察追不上,但追到齊腰深水時撤回來也沒“犧牲”的危險吧?小姑娘又不是水鬼,不可能把他們引纏進深水裏吧?也許,警察怕自己進水後就進入角色了,控製不住勇氣衝進了深水裏,造成央視反對的局麵——犧牲自己的命,當挽救別人的前提了。

而且,最悲催的是,跟進了深水卻不會遊泳,成了泥菩薩過河,即使犧牲了自己仍然救不了人,這種“犧牲”都不算是“挽救”別人的“前提”。所以,央視應該表揚望江輔警,在關鍵時刻,冷靜地救下了自己,挽回了不必要的損失。

可你不會遊泳,可以涉水到淺水區攔截勸上岸呀!你就不能濕濕褲腿嗎?別說有恐水症哈。

央視不必擔心輔警會“犧牲”,小姑娘在淺水區他們都沒下水攔截勸說,他們不但安全,而且都細心地不被淺水弄濕了褲子。怕他們犧牲,多慮了。

群眾絕不要求輔警冒犧牲的風險,即使會遊泳也不支持跳進深水區,萬一抽筋或被溺水者纏住,總有犧牲的風險。群眾隻是希望望江輔警能冒著著涼感冒的風險走進淺水區勸阻,以凍感冒為前提挽救一個生命,行不?請問央視,這樣的要求不算太高吧?

人日評論文章想得很周到:

“對頭頂警徽、肩負平安之責的警察來說,更是沉甸甸的擔當。從這個意義上說,沒能成功挽救女孩生命,是救援的失敗,也是錐心的刺痛。”

這就提醒我們,逝者已去,不能給沒濕褲腿的輔警以壓力了,評論員都預測他們現在“是錐心的刺痛”了,要好好撫慰他們,做好心理疏導,防患於未然。萬一,我是說萬一哈,他們受輿論的壓力過大,也去那條河尋短見咋整?要挑選水性好的同事盯緊他們,不能同一條溝裏翻兩回船。

人日評論文章舉一反三,強調救援的科學性:
“對救援來說,無論現場勸導還是應急施救,需要的是及時、專業,這是一個科學命題,需要一整套科學策略與技術支撐。”

這當然是正確的廢話。涉進淺水區真不需要太多的“科學策略與技術支撐”。前段時間在重慶,那個英國領事跳下水就托起了女孩,有兩隻手做支撐就夠。又不救援泰坦尼克號。

當年董存瑞就是因為沒有木棍支撐才舍身炸碉堡的,黃繼光知道子彈的射速和衝擊力,但顧不得“科學策略”就堵了槍眼。你可以說那是戰爭時期,那些是烈士,可烈士的犧牲不就是為了千千萬萬這樣溺水的姑娘能好好活下去嗎?在和平時期,在風平浪靜的枯水期,淺水區有什麽“複雜的水情”?就不能冒著濕了褲子著涼感冒的風險救救孩子?雖然水確實很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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