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身處地一下,假想寫那封信的就是我自己的孩子,他指認為種族主義者的就是我,我會怎麽樣?我的第一反應大概是驕傲吧。咱孩子上了耶魯,他再胡說八道我也驕傲。華人這個望子成龍真是刻在骨子裏的。娃兒有了出息,感覺比啥都強。就算他小小地滅了一下親。
話說“大義滅親”這個詞提出來的時候,本是個褒義詞來的。進過近三千年的演化,尤其是文革的洗禮,這個詞才變了味道。
就算是當代,有沒有正當的“大義滅親”?我認為是有的。舉個例子:曾有個美國少年,跑去盜竊,也不知道怎麽想的,把人家的嬰兒盜走,盜走後不知道怎麽處理,竟然給活埋了。他親爹是個警察,聽了這個案子,就留了神,而各種蛛絲馬跡告訴他,他兒子嫌疑很大。他去盤問這少年,少年坦誠交待。老爹舉報了兒子,並給他請了最好的律師。
這個例子裏的大義,自打人類有文明之後,五千年來就一直毫無爭辯的餘地;而且這個小混蛋他老爹自知在自己家是教育不好的了,必須交給公權力機構懲處;而這個懲處,又必須盡早,不然這個混蛋說不定又做出啥駭人聽聞的壞事來。所以這個大義滅親,滅的對,滅的該。
耶魯學生的大義,現在爭議還不小;而他滅的那個親,是不是有其它更好的溝通方式?我認為一定有;即便他父母親屬或所在社區確實不好,需要現在立刻馬上寫一份公開信出來嗎?
我很不喜歡耶魯學生這種“大義滅親”。但是,我發現他的做法,某種程度上可以被理解,也可以被原諒----這種操作簡直就是一種本能啊。
話說我們家熊孩子年幼的時候,我帶他去操場玩。這熊孩子很快遇到了其他熊孩子,於是熊孩子們混在了一起,於是開始瘋玩,於是開始玩打仗遊戲。這幫熊孩子們照例是一夥的,對立麵是誰呢?當然就是家長我本人。而攻擊我的熊孩子裏最起勁的是誰?當然是我家傻兒子。當時我不免有點不爽。但是後來一想,孩子要從陌生娃兒哪裏收獲友情和認可,總得付出一些東西交換。拿什麽換呢?他什麽都沒有,也就有我對他得寬容和耐心了。我家孩子不是孤立。魯迅先生在《社戲》裏記錄的那幫熊孩子們,不就搶著要偷自己家的羅漢豆給群孩兒們麽。
還真不記得是從啥時候開始,熊孩子懂事兒了,不再需要依靠攻擊他親爹來收獲別的娃得友誼了。大概是他長了本事,可以靠自己的各種小把戲、遊戲八卦、偏門笑話,乃至各種惡作劇的壞主意吸引別的小孩跟他一起玩之後吧。
比起“大義滅親”來,更讓我難過的,是這位耶魯學生對自己得長輩們,也就是我們這群第一代移民的不了解。他不知道我們是從什麽環境中長大,吃過什麽苦,受過什麽罪。對我們中很多人來說,能來到舉目無親的異國他鄉,竟然是我們通過艱苦卓絕的努力後,收獲的一大幸運事。
比起我們長大的環境,這個國家是如此的繁榮,如此的公正,如此的自由,有這麽多的機會。我們兩手空空,一文不明的來到這裏,操著蹩腳的英語,十幾年、幾十年後,竟然也能過得不錯,甚至能把自己孩子送進耶魯去。
從我們的背景來看,我們無法同情生在這裏、長在這裏、福利比我們、好機會比我們多,但就是過不好日子的人。這件事很難理解麽?
很不幸,從我們的下一輩,移民二代來說,這件事還真的不那麽容易理解。
我們來設想一下移民二代的成長經曆。我們的奮鬥對他們來說都是曆史。而身份認同是他們成長過程中每天都要麵對的大難題。他們每天聽見,看見,並且親身經曆種族問題帶來的爭議和痛苦. 我們老矣,入籍不入籍,總可以精神中國人的身份生活,讀著中文媒體,關心著國內新聞,變老,最後入土安葬。他們不行。他們得活成一個美國人,吃著漢堡、喝著可樂、打著籃球橄欖球、關心著美國的社會矛盾,挑選並站穩在某一個立場,然後生活。
那麽選擇站弱勢群體的一方,不正是一個正義感爆棚年紀的孩子自然而然地選擇麽?
所以說,耶魯學生這份信引發的這場爭端,其實根子挺深,本質上還是我們移民的水土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