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大選舞弊問題,其實眾多事實就擺在那裏,但凡有眼之人都能看得清清楚楚。但總有一幫燈塔教徒,對任何事實完全蒙上眼睛不看,認為不看就不存在了。它們言之鑿鑿的理由是燈塔國怎麽可能有舞弊?負責選舉舞弊的官員說了沒有舞弊就是沒有舞弊,必須相信美國人民選舉出來的官員的誠信。
不過2024大選正進行之時爆出來的一個新聞打了這些人一個響亮的耳光,一名中國留學生因為非法投票被起訴,打了那些認為燈塔的選舉係統完美無缺的燈塔教徒的臉。其實問題並非一個非公民企圖參與投票,而是非公民非法投票居然沒有任何障礙就成功了。可見這裏是係統故意留一個方便舞弊的後門,這才是問題所在。
不過在經過短暫的尷尬之後,燈塔教徒馬上壞事變好事,一致統一口徑蹦出來了。看看我們燈塔國的選舉製度多麽英明,一旦有一個非法移民投票馬上就被抓起來起訴了。可見我們的投票係統多麽完美,我們的司法製度天下第一公正。
不過,且慢。這位留學生真的是因為非法投票被起訴?如果你仔細研究一下事情的前因後果,才發現非法投票沒事。這位留學生被起訴的原因是因為他非法投票成功後,又覺得這事辦得不妥,於是去打聽如何取消自己的投票,這才觸犯了舞弊者的逆鱗。本來開個後門就是為了方便舞弊,你偷偷溜進來偷點東西混水摸魚也就吧了,沒想到你居然公之於眾,鬧個滿城風雨,這不讓大家都知道了嗎?所以Michigan的AG才惱羞成怒,揚言要重重懲罰這種行為。其實第一個應該起訴的不是這位中國留學生,而是故意留下後門方便舞弊的官員,首當其衝的應該就是州務卿。不過,有一個重要補充,就是雖然非公民投票非法,但選票無法追蹤,所以非法選票依然有效。到這裏就應該明白2020主黨的口號:count every vote的言外之意了吧?就是不管真假,合法非法,隻要我塞進選票箱了就算數。當時共和黨的口號是:count every legal vote。
Michigan顯然並非隻有這一個非公民投票,隻是別人投了都不吱聲,唯有這個來自中國的愣頭青不知天高地厚將燈塔國紙糊的選舉係統捅出了一個大窟窿,讓人看見紙糊的光鮮下麵的千瘡百孔,所以才激起了Michigan司法機關的憤怒。並且同一時間報道出來的一人多投,比如同一個人在同一天在29個不同的地點都投了票。當然這件事馬上就被反饋給了RNC總部,2024的共和黨總部不同於2020,這次倒是迅速作出了反應,交涉結果就是Michigan當局不會重複計算那些重複投票。但我還是有一事不明,希望方家賜教:既然中國留學生的非法選票已經無法追蹤還會進入最終計票,那麽Michigan選舉官員如何保證隻剔除那些重複投票中的重複票?而不是按照選舉官員的意願剔除選票?如此選舉係統,如何讓人信服選舉結果的公正性?但其實Michigan是最近才如此嗎?當然不是。隻不過是Detroit的臭名昭著的選舉係統隨著2018年民主黨竊選州長擴散到了全州,從而導致了今天Michigan的各種亂象。
當然,美國的選舉是州權,所以不同的州可以舞弊的空間大不相同。但Michigan的事情其實證明了一件事:今天在美國的某些地區的選舉,顯然不如稍微正常一點的第三世界國家的選舉。所有國家最基本的常識:隻有本國公民才能投票,而這種最基本的常識在燈塔國卻被挑戰。這位中國留學生證明了一件事,就是任何一個人都可以參與美國大選投票,並保證選票被計入。當然,並非在美國任何地方都可以暢通無阻,但確實在一些地方完全可行,並且這些地方恰恰就是決定美國大選的關鍵地區。這位中國留學生無意之中捅了馬蜂窩,讓所有的別有用心的外國政府都看到了燈塔國的軟肋。
贏了總統,
贏了搖擺州!
贏了普選票!
贏了參議院!
贏了眾議院!
這位老兄我懷疑是按發文字數收錢,不然難以理解為什麽每次都在別人後麵跟上一長段又臭又長,不知所雲的東西。
因此這種情形是一種非正常的情況,不太可能有很多人這樣做,尤其是不可能在一個係統中有大量的這種人出現以至於有可能影響投票結果,否則一定會引起注意,自動誘發審計。
類似這種事在投票結束後是一定會被發現的,過去已經有很多例子表明。
而且不可能存在重複投票而不被發現的可能,因為這意味你注冊選民兩次。比如存在焚燒投票箱的現象,這種情況下選舉委員會並不知道有誰的選票被破壞,因為還沒有計入統計。那麽就隻能給所有可能的這個投票箱覆蓋地區的選民發警告,上網檢查自己的是否被統計了,如果沒有,可以再次投票。
這種情況下很可能出現重複投票,無意的或者有意的,但最終隻可能計票一次,不會出現重複投票成功的機會,機器很容易做到保證不出錯。
上屆大選時有兩個加州川粉利用搬家時間差不足以及時變換選民注冊地區的機會重複在加州和內華達州投票,大選結束後立即被發現。
選民注冊欺詐是很嚴重的罪行,四年左右的刑期。川粉很多人受教育水平不高,弄不懂選舉程序的嚴謹性,以為可以逃脫,尤其是不同州是不同的選舉委員會。比如這個中國學生,是否知道這種行為會被判刑?你以為這是可以隨便測試的?
美國法律不是東方國家那種預防的模式,而是事後懲罰的模式。也就是並不禁止你犯罪,但要逃脫不被發現也是很難的,因為事情發生了必留痕跡,這是一個哲學思維問題。。
這類事情的關鍵是看作假選票是否有可能影響選舉結果,誰也不敢說什麽事情是100%不會出錯,但有個概率問題。美國專門做過這類統計,一個芝加哥大學的教授帶著一個二十幾個學生的班子有過一個調查項目,政府出資。
仔細統計了美國十年中涉及到的各類全國選舉大致十億張選票,表明作弊的選票總共隻有兩百張多點,很明顯不可能影響選舉結果。
具體在這個中國學生的案件,大選後他會被發現,除非他的選票有可能改變這個州的選舉結果,否則不會刻意去處理選票統計。
因為美國大選是贏者通吃模式,不是普選模式,因此隻要錯誤的票不足以導致結果超過50%,就沒必要改變統計,因為沒意義。
這個人並不是第一個挑戰美國的投票機製的,也不會是最後一個。但這會讓他有幾年的牢獄之災。
難不成今年是第一年有郵寄選票?為嘛以前的郵寄選票都可以當晚出結果,這麽多年這麽多屆都如此,為嘛獨獨到了這屆不能?這屆是新冠呢還是戰爭了?我都不好意思再說下去
不要說那麽多沒用的,你就回答一個簡單的事實?到底是民主黨執政的地方選舉舞弊更容易,還是共和黨執政的地方?在支持選舉公正性上,到底是民主黨主要反對,還是共和黨主要反對?當然,共和黨也不都是白蓮花,至少我們看見McCain家的舞弊能力就超強。Georgia的Raffensperger也是高手,連主黨的舞弊女王也鬥不過。
不過,從兩黨基本盤對舞弊的態度來看,其實差別還是蠻大的,在我的《大選舞弊展開談》裏麵說得很清楚,就不多說了。
其實就不要裝了,要裝也變點花樣,不要這麽老套。
為舞弊提供方便就是舞弊同夥,這話一點不過分吧?那究竟是誰在為舞弊提供各種方便條件呢?
就像我在裏麵說過的:其實但凡一個有正常道德觀的人麵對兩個政黨:一個政黨的一切政策都是使得大選舞弊更容易,使舞弊的代價更低;另一個政黨要求加強選舉的公正性和安全性,我想任何一個有正常價值觀的人不難做出自己的選擇。不看雙方其它政策的優劣,但就憑讓選舉舞弊變得更容易這一條,就使得這個政黨的其它承諾變得毫無價值。
大夥知道你肯定會回來這裏看,所以你必須來給咱解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