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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二十九種對
(2021-07-08 12:07:55)
下一個
一曰,的名對;(亦名正名對,亦名正對)。 二曰,隔句對; 三曰,雙擬對; 四曰,聯綿對; 五曰,互成對; 六曰,異類對; 七曰,賦體對; 八曰,雙聲對; 九曰,疊韻對; 十曰,回文對; 十一曰,意對。
右十一種,古人同出斯對。
十二曰,平對; 十三曰,奇對; 十四曰,同對; 十五曰,字對; 十六曰,聲對; 十七曰,側對。
右六種對,出元兢《髓腦》。
十八曰,鄰近對; 十九曰,交絡對; 廿曰,當句對; 廿一曰,含境對; 廿二曰,背體對; 廿三曰,偏對; 廿四曰,雙虛實對; 廿五曰,假對。
右八種對,出皎公《詩議》。
廿六曰,切側對;廿七曰,雙聲側對; 廿八曰,疊韻側對。
右三種,出崔氏《唐朝新定詩格》。
廿九曰,總不對對。
第一,的名對。(又名正名對,又名正對,又名切對)。
的名對者,正也。凡作文章,正正相對。上句安天,下句安地;上句安山,下句安穀;上句安東,下句安西;上句安南,下句安北;上句安正,下句安斜;上句安遠,下句安近;上句安傾,下句安正:如此之類,名為的名對。初學作文章,須作此對,然後學餘對也。
或曰:天、地,日、月,好、惡,去、來,輕、重,浮、沉,長、短,進、退,方、圓,大、小,明、暗,老、少,凶、佇,俯、仰,壯、弱,往、還,清、濁,南、北,東、西。如此之類,名正對。
詩曰:“東圃青梅發,西園綠草開;砌下花徐去,階前絮緩來。”
釋曰:上二句中:“東”“西”是其對,“園”“圃”是其對,“青”“綠”是其對,“梅”“草”是其對,“開”“發”是其對。下二句中:“階”“砌”是其對,“前”“下”是其對,“花”“絮”是其對,“徐”“緩”是其對,“來”“去”是其對。如此之對類,名為的名對。
又曰:“手披黃卷盡,目送白雲征。玉霜摧草色,金風斷雁聲。片雲愁近戍,半月隱遙城。”
釋曰:上有“手披”,下有“目送”,上“黃”下“白”,上“玉”下“金”:故曰的名對。
又曰:“雲光鬢裡薄,月影扇中新;年華與妝麵,共作一芳春。”
釋曰:上有“雲光”,下有“月影”,落句雖無對,但結成上意而已。自餘詩皆放,此最為上。
又曰:“送酒東南去,迎琴西北來。”
釋曰:“迎”“送”詞翻,“去”“來”義背,下言“西北”,上說“東南”:故曰正名也。
又曰:“鮮光葉上動,豔彩花中出;疏桐映蘭閣,密柳蓋荷池。”
釋曰:持“豔”偶“鮮”,用“光”匹“彩”,“疏桐”“密柳”之相酬:故受的名。
又曰:“日月光天德,山河壯帝居。”
有虛名實名,上對實名也。
又曰:“恒斂千金笑,長垂雙玉啼。”
元兢曰:“正對者,若‘堯年’、‘舜日’。堯、舜皆古之聖君,名相敵,此為正對。若上句用聖君,下句用賢臣;上句用鳳,下句還用鸞:皆為正對也。如上句用鬆桂,下句用蓬蒿;鬆桂是善木,蓬蒿是惡草:此非正對也。”
第二,隔句對。
隔句對者,第一句與第三句對,第二句與第四句對:如此之類,名為隔句對。
詩曰:“昨夜越溪難,含悲赴上蘭;今朝逾嶺易,抱笑入長安。”
釋曰:第一句“昨夜”與第三句“今朝”對,“越溪”與“逾嶺”是對;第二句“含悲”與第四句“抱笑”是對,“上蘭”與“長安”對;並是事對,不是字對:如此之類,名為隔句對。
又曰:“相思複相憶,夜夜淚沾衣;空悲亦空歎,朝朝君未歸。”
釋曰:兩“相”對於兩“空”,隔以“沾衣”之句,“朝朝”偶於“夜夜”,越以“空歎”之言:從首至末,對屬間來,故名隔句對。
又曰:“月映茱萸錦,豔起桃花頰;風發蒲桃繡,香生雲母帖。”又曰:“翠苑翠叢外,單蜂拾蕊歸;芳園芳樹裡,雙燕曆花飛。”
釋曰:夫“豔起”對“香生”,隔以“映茱萸”之錦,“月錦”偶“風繡”,又間諸“生雲母”之帖;其雙“芳”“燕”匹兩“翠”“蜂”,“裡”“外”盡間成,故雲隔句。
又曰:“始見西南樓,纖纖如玉鉤;未映東北墀,娟娟似蛾眉。”
第三,雙擬對。
雙擬對者,一句之中所論,假令第一字是“秋”,第三字亦是“秋”,二“秋”擬第二字;下句亦然:如此之類,名為雙擬對。 詩曰:“夏暑夏不衰,秋陰秋未歸;炎至炎難卻,涼消涼易追。”
釋曰:第一句中,兩“夏”字擬一“暑”字;第二句中,兩“秋”字擬一“陰”字;第三句中,兩“炎”字擬一“至”字;第四句中,兩“涼”字擬一“消”字:如此之法,名為雙擬對。
又雲:“乍行乍理髮,或笑或看衣。” 又曰:“結萼結花初,飛嵐飛葉始。”
釋曰:既雙“結”居初,亦兩“飛”帶末;宜書宜時之句,可題可憐之論,準擬成對,故以名雲。而又取雙擬為名。
又曰:“可聞不可見,能重複能輕。” 又曰:“議月眉欺月,論花頰勝花。”
釋曰:上陳二“月”,隔以“眉欺”;下說雙“花”,間諸“頰勝”。文雖再讀,語必孤來;擬用雙文,故生斯號。
或曰:春樹春花,秋池秋日;琴命清琴,酒追佳酒;思君念君,千處萬處:如此之類,名曰雙擬對。
第四,聯綿對。
聯綿對者,不相絕也。一句之中,第二字、第三字是重字,即名為聯綿對。但上句如此,下句亦然。 詩曰:“看山山已峻,望水水仍清;聽蟬蟬響急,思鄉鄉別情。”
釋曰:一句之中,第二字是“山”,第三字亦是“山”;餘句皆然:如此之類,名為聯綿對。
又曰:“嫩荷荷似頰,淺河河似帶,初月月如眉。”
釋曰:兩“荷”連讀,放諸上句之中;雙“月”並陳,言之下句之腹:一文再讀,二字雙來,意涉連言,坐茲生號。
又曰:“煙離離萬代,雨絕絕千年。”
釋曰:情起多端,理曖昧難分,情參差迢述;且自無關賦體,實乃偏用開格。
又曰:“望日日已晚,懷人人不歸。” 又曰:“霏霏斂夕霧,赫赫咕晨曦;軒軒多秀氣,奕奕有光儀。” 又曰:“視日日將晚,望雲雲漸積。”
或曰:朝朝,夜夜,灼灼,菁菁,赫赫,輝輝,汪汪,落落,索索,蕭蕭,穆穆,堂堂,巍巍,訶訶:如此之類,名連綿對。
第五,互成對。
互成對者,天與地對,日與月對,麟與鳳對,金與銀對,台與殿對,樓與榭對。兩字若上下句安之,名的名對;若兩字一處用之,是名互成對,言互相成也。 詩曰:“天地心間靜,日月眼中明;麟鳳千年貴,金銀一代榮。”
釋曰:第一句之中,“天地”一處;第二句之中,“日月”一處;第三句之中,“麟鳳”一處;第四句之中,“金銀”一處:不在兩處用之,名互成對。
又曰:“玉釵丹翠纏,象榻金銀鏤;青?夫丹碧度,輕霧曆簷飛。”
釋曰:“丹翠”自擬,“金銀”別對,各途布列,而互相成。“飛”“度”二言,並如斯例。
又曰:“歲時傷道路,親友念東西。”
第六,異類對。
異類對者,上句安天,下句安山;上句安雲,下句安微;上句安鳥,下句安花;上句安風,下句安樹:如此之類,名為異類對。非是的名對,異同比類,故言異類對。但解如是對,並是大才,籠羅天地,文章卓秀,才無擁滯,不問多少,所作成篇,但如此對,益詩有功。 詩曰:“天清白雲外,山峻紫微中;鳥飛隨去影,花落逐搖風。”
釋曰:上句安“天”,下句安“山”,“天”“山”非敵體,“白雲”“紫微”亦非敵體;第三句安“鳥”,第四句安“花”,“鳥”“花”非敵體,“去影”“搖風”亦非敵體:如此之類,名為異類對。
又曰:“風織池間字,蟲穿葉上文。”
釋曰:“風”“蟲”非類,而附對是同;“池”“葉”殊流,而寄巧歸一。或雙聲以酬疊韻,或雙擬而對回文;別致同詞,故雲異類。
又曰:“鯉躍排荷戲,燕舞拂泥飛;琴上丹花拂,酒側黃鸝度。”
釋曰:鳥飛魚躍,琴歌酒唱,事蹟既異;至如鳥飛樹動,魚躍水濺,葉潤憑水而成文,枝搖托風而製語,諺赤鯉為對,引酒歌傍傳酒唱,二各相無,故異類題目,空中起事。
又曰:“離堂思琴瑟,別路繞山川”。
又如以“早朝”偶“故人”,非類是也。
元氏曰:“異對者,若來禽、去獸,殘月、初霞。”此“來”與“去”,“初”與“殘”,其類不同,名為異對。異對勝於同對。
第七,賦體對。
賦體對者,或句首重字,或句首疊韻,或句腹疊韻,或句首雙聲,或句腹雙聲:如此之類,名為賦體對。似賦之形體,故名曰賦體對。
詩曰:
句首重字:“褭褭樹驚風,麗麗雲蔽月。”“皎皎夜蟬鳴,朧朧曉光發。”
句腹重字:“漢月朝朝暗,胡風夜夜寒。”
句尾重字:“月蔽雲曬曬,風驚樹褭褭。”
句首疊韻:“徘徊四顧望,悵悢獨心愁。”
句腹疊韻:“君赴燕然戍,妾坐逍遙樓。”
句尾疊韻:“疏雲雨滴瀝,薄霧樹朦朧。”
句首雙聲:“留連千裏賓,獨待一年春。”
句腹雙聲:“我陟崎嶇嶺,君行嶢崅山。”
句尾雙聲:“妾意逐行雲,君身入暮門。”
釋曰:上句若有重字、雙聲、疊韻,下句亦然。上句偏安,下句不安,即為犯病也。但依此對,名為賦體對。
又曰:“團團月掛嶺,納納露沾衣。”(頭)。“花承滴滴露,風垂褭褭衣。”(腹)。“山風晚習習,水浪夕淫淫。”(尾)。
釋曰:《詩》有鸞鳴噲噲,鹿響幼幼,往往處處,婀娜之名,澤陂菡萏之狀,模潮濟而薈蔚,寫荇菜而參差,既正起重言,亦傍生疊字者。
第八,雙聲對。
詩曰:“秋露香佳菊,春風馥麗蘭。”
釋曰:“佳菊”雙聲,係之上語之尾;“麗蘭”疊韻,陳諸下句之末。秋朝非無白露,春日自有清風,氣側音諧,反之不得。“好花”“精酒”之徒,“妍月”“奇琴”之輩:如此之類,俱曰雙聲。
又曰:“《風瑟》《風日》歲陰曉,皎潔寒流清;結交一顧重,然諾百金輕。” 又曰:“五章紛冉弱,三冬粲陸離;悵望一途阻,參差百慮違。”
釋曰:“《風瑟》《風日》”“皎潔”,即是雙聲,得對疊韻;“冉弱”“陸離”,即是雙聲,自得成對。
又曰:“洲渚遞縈映,樹石相因依。”
或曰:“奇琴”、“精酒”、“妍月”、“好花”,“素雪”、“丹燈”,“翻蜂”、“度蝶”,黃槐”、“綠柳”,“意憶”、“心思”,“對德”、“會賢”,“見君”、“接子”:如此之類,名雙聲對。
第九,疊韻對。
詩曰:“放暢千般意,逍遙一個心;漱流還枕石,步月複彈琴。”
釋曰:“放暢”雙聲,陳之上句之初;“逍遙”疊韻,放諸下言之首。雙道二文,其音自疊;文生再字,韻必重來。“曠望”、“徘徊”、“綢繆”、“眷戀”,例同於此,何藉煩論。
又曰:“徘徊夜月滿,肅穆曉風清;此時一樽酒,無君徒自盈。” 又曰:“鬱律構丹巘,棱層起青嶂。”(“鬱律”“棱層”是。)
《筆劄》雲:“徘徊”、“窈窕”、“眷戀”、“彷徨”、“放暢”、“心襟”、“逍遙”、“意氣”、“優遊”、“陵勝”、“放曠”、“虛無”、“彠酌”、“思惟”、“須臾”:如此之類,名曰疊韻對。
第十,回文對。
詩曰:“情親由得意,得意遂情親;新情終會故,會故亦經新。”
釋曰:雙“情”著於初、九,兩“親”繼於十、二;又顯頭“新”尾“故”,還標上下之“故”“新”:列字也久,施文已周,回文更用,重申文義,因以名雲。
第十一,意對。
詩曰:“歲暮臨空房,涼風起坐隅;寢興日已寒,白露生庭蕪。”又曰:“上堂拜嘉慶,入室問何之;日暮行采歸,物色桑榆時。”
釋曰:“歲暮”“涼風”,非是屬對;“寢興”“白露”,罕得相酬;事意相因,文理無爽:故曰意對耳。
第十二,平對。
平對者,若青山、綠水,此平常之對,故曰平對也。他皆效此。
第十三,奇對。
奇對者,若馬頰河、熊耳山;此“馬”“熊”是獸名,“頰”“耳”是形名,既非平常,是為奇對。他皆效此。又如漆、沮、四塞,“漆”與“四”是數名,又兩字各是雙聲對。又如古人名,上句用曾參,下句用陳軫,“參”與“軫”者同是二十八宿名。若此者,出奇而取對,故謂之奇對。他皆效此。
第十四,同對。
同對者,若大穀、廣陵,薄雲、輕霧;此“大”與“廣”、“薄”與“輕”,其類是同,故謂之同對。同類對者,雲、霧,星、月,花、葉,風、煙,霜、雪,酒、觴,東、西,南、北,青、黃,赤、白,丹、素,朱、紫,宵、夜,朝、旦,山、嶽,江、河,台、殿,宮、堂,車、馬,途、路。
第十五,字對。
或曰:字對者,若桂楫,荷戈,“荷”是負之義,以其字草名,故與“桂”為對;不用義對,但取字為對也。
或曰:字對者,謂義別字對是。 詩曰:“山椒架寒霧,池篠韻涼飆。”
“山椒”,即山頂也;“池篠”,傍池竹也:此義別字對。
又曰:“何用金扉敞,終醉石崇家。”
“金扉”“石家”即是。
又曰:“原風振平楚,野雪被長菅。”
即“菅”與“楚”為字對。
第十六,聲對。
或曰:聲對者,若曉路、秋霜;“路”是道路,與“霜”非對,以其與“露”同聲故。
或曰:聲對者,謂字義俱別,聲作對是。 詩曰:“彤騶初驚路,白簡未含霜。”
“路”是途路,聲即與“露”同,故將以對“霜”。
又曰:“初蟬韻高柳,密蔦掛深鬆。”
“蔦”,草屬,聲即與“鳥”同,故以對“蟬”。
第十七,側對。(崔名“字側對”)。
元氏曰:側對者,若馮翊、(地名,在左輔也。)龍首。(山名,在西京也。)此為“馮”字半邊有“馬”,與“龍”為對;“翊”字半邊有“羽”,與“首”為對:此為側對。又如泉流、赤峰;“泉”字其上有“白”,與“赤”為對。凡一字側耳,即是側對,不必兩字皆須側也。 以前六種切對,時人把筆綴文者多矣,而莫能識其徑路。於公義藏之篋笥,不可垂示於非才。深秘之,深秘之。
或曰:字側對者,謂字義俱別,形體半同是。 詩曰:“忘懷接英彥,申勸引桂酒。”
“英彥”與“桂酒”,即字義全別,然形體半,同是。
又曰:“玉雞清五洛,瑞雉映三秦。”
“玉雞”與“瑞雉”是。
又曰:“桓山分羽翼,荊樹折枝條。”
“桓山”與“荊樹”是:如此之類,名字側對。
第十八,鄰近對。
詩曰:“死生今忽異,歡娛竟不同。”又曰:“寒雲輕重色,秋水去來波。”
上是義,下是正名。此也對大體似的名,的名窄,鄰近寬。
第十九,交絡對。
賦詩曰:“出入三代,五百餘載。”
或曰:此中“餘”屬於“載”,不偶“出入”;古人但四字四義皆成對,故偏舉以例也。
第二十,當句對。
賦詩曰:“薰歇燼滅,光沉響絕。”
第廿一,含境對。
詩曰:“悠遠長懷,寂寥無聲。”
第廿二,背體對。
詩曰:“進德智所拙,退耕力不任。”
第廿三,偏對。
《詩》曰:“蕭蕭馬鳴,悠悠旆旌。”(謂非極對也)。又曰:“古墓犁為田,鬆柏摧為薪。”又曰:“日月光太清,列宿曜紫微。”又曰:“亭皋木葉下,隴首秋雲飛。”
全其文彩,不求至切,得非作者變通之意乎!若謂今人不然,沈給事詩亦有其例。詩曰:“春豫過靈沼,雲旗出鳳城。”此例多矣。但天然語,今雖虛亦對實,如古人以“芙蓉”偶“楊柳”,亦名聲類對。
第廿四,雙虛實對。
詩曰:“故人雲雨散,空山來往疏。”
此對當句義了,不同互成。
第廿五,假對。
詩曰:“不獻胸中策,空歸海上山。”
或有人以“推薦”偶“拂衣”之類是也。
第廿六,切側對。
切側對者,謂精異粗同是。詩曰:“浮鐘宵響徹,飛鏡曉光斜。”
“浮鐘”是鐘,“飛鏡”是月,謂理別文同是。
第廿七,雙聲側對。
雙聲側對者,謂字義別,雙聲來對是。詩曰:“花明金穀樹,葉映首山薇。”
“金穀”與“首山”字義別,同雙聲側對。
又曰:“翠微分雉堞,丹氣隱簷楹。”
“雉堞”對“簷楹”,亦雙聲側對。
第廿八,疊韻側對。
疊韻側對者,謂字義別,聲名疊韻對是。詩曰:“平生披黼帳,窈窕步花庭。”
“平生”“窈窕”是。
又曰:“自得優遊趣,寧知聖政隆。”
“優遊”與“聖政”,義非正對,字聲勢疊韻。
或曰:夫為文章詩賦,皆須屬對,不得令有跛眇者。跛者,謂前句雙聲,後句直語,或複空談:如此之例,名為跛。眇者,謂前句物色,後句人名;或前句語風空,後句山水:如此之例,名眇。何者?風與空則無形而不見,山與水則有蹤而可尋,以有形對無色:如此之例,名為眇。 或雲:景風心色等,可以對虛,亦可以對實。今江東文人作詩,頭尾多有不對。如:“俠客倦艱辛,夜出小平津;馬色迷關吏,雞鳴起戍人。露鮮花劍影,月照寶刀新;問我‘將何去?”北海就孫賓。’”
此即首尾不對之詩,其有故不對者若之。
第廿九,總不對對。
如:“平生少年日,分手易前期;及爾同衰暮,非複別離時。勿言一樽酒,明日難共持;夢中不識路,何以慰相思?”
此總不對之詩,如此作者,最為佳妙。夫屬對法,非真風花竹木,用事而已;若雙聲即雙聲對,疊韻即疊韻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