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氏春秋》中有個“子貢贖人”的故事,說魯國當時有一條規定,如果誰把在國外倫為奴隸的魯國人贖回來,就會受到佳獎並由國庫報銷贖金。孔子的弟子子貢就在國外做了一件這樣的好事。他不但救了人,還拒絕領取這份贖金。孔子聽到這件事後,非旦沒誇獎他,還批評子貢做的不對。當時魯國對子貢是一片讚揚聲,可以說和我們今天的價值觀,英雄觀無異。隻有孔子不這麽看,他批評子貢說:「賜失之矣。自今以往,魯人不贖人矣。取其金則無損於行,不取其金則不復贖人矣。」意思是說,這件事你做錯了,從今以後,魯國將不會再有人從別國往回贖奴隸了。向國家領取補償金,不會損害到你的品行;但不領取補償金,魯國就再沒有人做贖回自己同胞的事了。
孔子這段話的核心是“人不可標新立異,不可對它人進行「道德綁架」”。子貢家境不錯,不差錢,不但救回一個魯國奴隸,還不接受政府的贖金,他把道德水準又提高了一個檔次,人家還在地皮上,他己經上了二樓,讓別人望塵莫及,所以孔子說,從今以後,就沒有人再去贖人了。
孔子對子貢的態度也反映了他所倡導的中庸思想。
能救人而不救為“不及”,救人而取回報為 “中”,救人而不取回報為“過”。人一過,就脫離了常態,脫離了大多數,使大多數人陷入道德困境。
無論什麽時代,什麽社會,都有好人做好事,這是絕對應該提倡的正能量,但一個人的行為超過別人能接受的程度,就會給別人造或道德脅迫。
讀過一篇報導,有幾個熱血青年自願去貧困山區支教,其中一位教師表現極為突出,他用自己的工資無嚐地資助困難學生,給他們買衣物,買學習用品。他的事績受到當地政府的鼓勵和嘉獎。報紙還有評論文章,題目為 “誰說這是雷鋒離去的時代?”
結果那幾位同去的人可能因為上有老下有小,早早地就撤了。
還有過一個報導說,某縣組織幹部給災區捐款,內部有個規定,按級別有個建議目數,從五百元到一百元不等。有個部門突然跳出一匹黑馬,一個科級幹部主動提出:「我捐兩萬元!」他還說:「本來,我們全家是想用這些錢假期去旅遊的。現在我覺得,救災比我們旅遊更重要!」很快,這個幹部就成為先進典型,又上簡報又介紹經驗。不知他這樣做有沒有考慮到別人的感受。
這種事的發生有如新年到朋友家拜年,給小孩發紅包,你隻包了一百塊,有人出手就是五百,在眾目睽睽之下,你的臉是不是發燒。
其實我們每個人都有類似的被綁架的經曆。大煉鋼鐵時,我在的初中學校建了個小高爐,班上有人把家裏鐵鍋砸了,拿到學校煉鋼,於是別人紛紛效仿,沒有鐵鍋的都不敢上學,隻能想別的辦法,家裏凡是鐵做的,能砸的都砸了,班主任老師在學生們的感動下,忍痛把自己的舊自行車捐了出來。
子貢贖人,小事一件,但孔子能透過現象看到問題的本質,給與我們新的哲理思考和反思。這個聖人真不是白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