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孫楊這個人,還是在國內一些娛樂節目上看到的,他跟黃子韜,佟麗婭,楊冪一幫人合作的“軍營男子漢”,還有他跟郭富城,華仔,林誌穎合作的 “我們17歲”。 然後才關注他怎麽訓練遊泳的,平時每天都訓練起碼10000米,手指上都沒有指紋了,確實不容易,還有作為運動員,尤其他這個級別的,對飲食是非常小心的,很多美食是不能吃的,需要自製能力很強。
這次聽說他居然被 禁賽8年,覺得很可惜。 以前一個寧澤濤,替體育總局給伊利做廣告,然後中國遊泳隊讓他給蒙牛做廣告,最後東窗事發,兩邊不管,甩鍋給他,這就是中國的體製。 寧澤濤被毀了,現在輪到孫楊,他的烏合之眾的團隊,都是體育中心給指定的。
國際反興奮劑組織把查興奮劑的事情在中國外包給了一家公司,估計這家公司老板也是關係戶,然後派到孫楊家去檢查的人都很不專業,孫楊團隊如果質疑他們,一開始就不要接受,要報警來處理,結果是他媽媽跳出來處理,一個沒有法律知識的女人,衝在前麵,然後據說有尿樣的瓶子是被保安給砸碎的,這完全就是胡鬧。
這次庭審,律師,翻譯都是中心指定的,我懷疑都是關係戶,這個律師打國際官司,還需要翻譯,然後那個即時翻譯隻能翻譯孫楊20%的話,導致交流不暢。
有一個職業叫做“孫楊媽媽”,孫楊在各種場合,都帶上他媽媽,然後座位上還有個牌子,寫著“孫楊媽媽”,他沒有一個專業的經紀人,因為體育中心不允許,他們要牢牢控製孫楊這塊肥肉。 孫楊從小到大,大部分時間就是一個人遊泳,所以獨立為人處世能力幾乎是0,這也是很多中國遊泳運動員的寫照和悲劇。
當初孫楊第一次服藥被禁賽,是因為他的高強度訓練導致的心髒問題,當時中國反興奮劑組織的列表上沒有更新,吃了,被查出來了,才知道,而隨後幾年,這個藥物又被國際反興奮劑組織從禁藥上去除了。
這種事情,好說不好聽啊,國際上哪管那許多細節,別人就認準你嗑藥了,別人才不管是不是你團隊成員砸的尿液瓶子呢,就知道你砸瓶子了,抗拒藥檢,這個黑鍋你就背定了。而且這種事情呢,你都解釋不清。
孫楊早該擺脫中國體育中心,遊泳隊的控製,有自己的專業團隊,但是人家不允許啊,你這塊肥肉,咱怎麽能放過?你說孫楊幹嘛不學李娜單幹,網球有世界上很多專業聯賽,但是遊泳沒有啊,離開國家隊,以後連廣告都要被國家封殺,怎麽養活自己團隊呢?這就是孫楊的悲劇了。 那個砸尿液瓶的保安,不知道是那家的親戚,估計橫慣了,這次律師,翻譯,又不知道是哪家親戚朋友的關係戶,連孫楊媽媽提出更換都不允許。
這,就是體製的力量,把你束縛在裏麵。 這裏是我看到別人從孫楊媽媽微博搞出來的一封信,寫這裏,不能被 刪帖和諧了吧。
理查德·楊:你從2007年就做了孫楊的隊醫?
巴震:大部分是的。
理查德·楊:你跟孫楊有很好的個人關係是嗎?
巴震:是的,我們合作時間很長了。
理查德·楊:你曾經親自陪同孫楊接受過很多次興奮劑檢查對嗎?
巴震:是的。
理查德·楊:是不是從2007年-2018年?
巴震:差不多吧,2008年之後我休息了一段時間,2010年之後又重新合作了。
理查德·楊:所以從2010-2018年你陪同孫楊接受過若幹次興奮劑檢查對嗎?
巴震:是的。
理查德·楊:你會不會給他關於興奮劑檢查的建議?
巴震:是的,我就在邊上看著,看他有沒有失誤之類,然後提供7天的用藥。
理查德·楊:你自己曾經出現了興奮劑違規行為,給孫楊提供興奮劑用藥建議,你覺得合適嗎?
巴震:我可以解釋一下嗎?
理查德·楊:我沒有時間,孫楊的律師會給你時間。在你陪同時期,有多少次是由IDTM檢查的?
巴震:這我不知道,我記不得。
理查德·楊:是不是有別的興奮劑檢查的時候,也是由IDTM檢查的?
巴震:不清楚。
理查德·楊:在陪同當中,有無曾對興奮劑檢查提出過異議?
巴震:有一次IDTM公司也是沒有身份證明,孫楊提出了抗議。
理查德·楊:雖然那次孫楊提出了異議,但那次孫楊還是配合檢查了對嗎?
巴震:是的,他還是配合了檢查,並在檢查單上提出了抗議。
理查德·楊:謝謝。你在跟孫楊通話之後,你跟孫楊說血樣不能拿走對嗎?
巴震:是的,韓主任說的。
理查德·楊:你跟主檢查官再次強調血樣不能拿走對嗎?
巴震:是的。
理查德·楊:是不是你反複強調血樣不能帶走之後,你和主檢查官開始討論有無可能把外包裝玻璃瓶打開?
巴震:主檢查官說她要把外包裝帶回。
理查德·楊:這個討論是你強調血樣不能帶走之後,才討論把外包裝分離是嗎?
巴震:是的,我又重申我要把血樣留下。
理查德·楊:當晚你是不是看到運動員把血樣拿給了保安?
巴震:是血檢檢查官把瓶子遞給我,然後我從看了瓶子下麵,可以把血液取出來。
理查德·楊:運動員說的是他隨手拿著血樣。跟你說的不一樣?
巴震:血檢檢查官看了之後拿給運動員。
理查德·楊:之前的證言說你隨手拿著。
巴震:那是保安來之前。
理查德·楊:那不就是運動員在這個事件的先後順序出現問題?
巴震:保安過來了,我遞給了瓶子然後試圖打開。
理查德·楊:當保安把瓶子從外麵帶回到房間的時候,主檢查官堅持要拍照,是嗎?
巴震:不是記得很清楚。
理查德·楊:孫楊和他媽媽證詞中都提到,你強烈反對拍照對嗎?
巴震:是的,我記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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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注】
一、通過理查德·楊的犀利發問,孫楊隊醫巴震直接承認:孫楊此前曾遇到過興奮劑檢查官沒有證件的情況,但當時孫楊還是配合了檢查並按規則在檢查單上提出抗議。該回答相當於反向證明了孫楊本次的拒檢行為不具有合理性、極其“反常”。
二、巴震對主檢查官堅持要拍照回答中出現了前後矛盾的情況,給仲裁員留下不誠實的印象。
三、可從該次發問中看出,巴震並未做好充足的應對準備,一步步地陷入了理查德·楊的發問“圈套”。
理查德·楊:在之前的證言中提到,你會給隊員做反興奮劑教育對嗎?
陳浩:是的。
理查德·楊:你在當時和檢查官通電話了是嗎?
陳浩:是的。
理查德·楊:當時你和檢查官說要有資質和授權才是有效的檢查是嗎?
陳浩:是的。
理查德·楊:這個興奮劑檢查官有IDTM的證明,是嗎?
陳浩:是的。與我通電話的主檢查官有資質證書,但是陪同的血檢官隻有護士證,尿檢官隻有身份證。
理查德·楊:我隻是確認,你當時跟主檢察官在電話中說,要麽提供檢查官資質證書,要麽是國際泳聯的授權書,二者提供一個,是嗎?
陳浩:是的。
理查德·楊:那麽這個興奮劑檢查官是有證明的對嗎?
陳浩:我要說明一下……
理查德·楊:我的問題是。你知不知道他有IDTM的資質?
陳浩:是的,我知道。
理查德·楊:你是不是更正了興奮劑檢查官的用詞,不應該用“拒檢”這個詞?
陳浩:是的。
理查德·楊:你當時在電話中是不是說,如果檢查官堅持用“拒檢”的話,會遭到解雇?
陳浩:不是這個意思。
理查德·楊:但你在證詞中是這樣講的,是嗎?
陳浩:翻譯是有失誤的。我是舉個例子說中國有個人用了“拒檢”這個詞被解雇了。
理查德·楊:告訴他這個事情了是嗎?
陳浩:是的,我是善意提醒。
理查德·楊:因為檢查官跟你說孫楊可能會麵臨拒檢的後果,所以你跟檢查官提了這個事情,是嗎?
陳浩:不是。
理查德·楊:你對興奮劑檢查單熟悉嗎?
陳浩:熟悉。
理查德·楊:興奮劑檢查單上有無說明拒絕檢查的後果?
陳浩:我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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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注】
一、在此次發問中,理查德·楊的發問主要暗含想讓證人陳浩承認:
1. 興奮劑主檢查官具備資質。
2. 證人曾在電話交談中,存在用語言威脅檢查官的行為。
3. 興奮劑檢查單上已注明拒絕檢查的後果。
二、證人雖然沒有直接承認,但他的回答已經讓仲裁確信其存在用語言威脅興奮劑檢查官的行為。
理查德·楊:巴醫生在電話中告訴你主檢官要帶走血樣是嗎?
韓照歧:是的。
理查德·楊:然後你要求再一次跟主檢官通話,要求不能帶走血樣是嗎?
韓照歧:是的。
理查德·楊:也就是說你清楚孫楊已經提供血樣了是嗎?
韓照歧:是的。
理查德·楊:你是不是也清楚孫楊已經在興奮劑檢查單上簽字,上麵明確寫著拒絕接受興奮劑檢查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韓照歧:我想說的是……他問的是什麽問題?(翻譯再重複一遍之後)我不是很清楚。
理查德·楊:那你現在知道,孫楊已經在興奮劑檢查單上簽字這個事實了是嗎?
韓照歧:你現在告訴我了。
理查德·楊:那你之前一直不清楚?
韓照歧:有沒有簽相應的文件我不清楚。但我知道孫楊被一個沒有資質的人抽了血,它不能夠作為興奮劑檢測的血樣。
理查德·楊:你對國際興奮劑檢查標準熟悉嗎?
韓照歧:我還是熟悉一些的。
理查德·楊:那你知不知道標準中規定:血樣抽取之後即可就成為檢查方的財產?
韓照歧:那是要具有血檢官資質的人授權之後才能成為興奮劑血樣。
理查德·楊:你告訴巴醫生血樣不能夠被帶走,是嗎?
韓照歧:我再強調一遍,要具有血檢官資質的人授權之後才能成為興奮劑血樣。
理查德·楊:你到底是不是兩次跟巴醫生強調,血樣不能夠帶走?
韓照歧:我是說這不是興奮劑血樣,所以不能夠被帶走。
理查德·楊:你說了兩遍對嗎?
韓照歧:是的。
……
理查德·楊:你曾經接受過反興奮劑知識的訓練對嗎?
韓照歧:是的,我們中國非常重視反興奮劑知識教育,我們經常開展反興奮劑教育。
理查德·楊:你提到的這些培訓是中國反興奮劑中心提供的,對嗎?
韓照歧:是的。
理查德·楊:你是不是也清楚IDTM沒有必要根據中國反興奮劑中心的程序來工作?
韓照歧:中國反興奮劑中心也是按照WADA的標準來執行的,沒有中國反興奮劑中心單獨的標準。
理查德·楊:你是否清楚WADA會給每一個檢查官頒發個人獨立的證件?
韓照歧:是的。
理查德·楊:但這不是國際標準的要求,國際標準未要求必須給每位檢查官頒發證件。
韓照歧:國際標準是要求檢查官要接受培訓和授權,否則不能開展。
理查德·楊:國際檢查和調查標準並沒有要求給陪同員發資格證,你知道嗎?
韓照歧:那我們怎麽確認他們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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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注】
一、在此次發問中,理查德·楊的發問主要暗含想讓證人韓照歧確認:
1. 孫楊已被采集了血樣,而該血樣依照標準應成為檢查方的財產。
2. 孫楊已簽署檢查單並知悉了拒絕檢查的後果。
3. 根據ISTI規則,隻要主檢查官具備資格證即可。
二、理查德·楊在這場發問中,先以事實問題作鋪墊(如先確認證人接受過訓練、熟悉規則),然而再引出發問的真正核心問題(如“是否知道規則中規定血樣抽取之後即成為檢查方財產?”),讓證人進退兩難,如果回答“不知道”,則與之前的證言相矛盾;如果回答“知道”,則正是理查德·楊想要的回答。
理查德·楊:你在之前的證詞中說興奮劑主檢官在最開始的時候允許孫楊獨自一個人去衛生間,是這樣嗎?
孫楊母親:是的,我解釋一下,在當晚12點10分左右,我打電話給了遊泳隊的領隊陳浩,讓陳浩跟主檢官通話。
理查德·楊:我的問題是……
孫楊母親:我還沒說完,我想把當時的情況說一下……
理查德·楊:你沒有直接回答我的問題。我的問題是讓你澄清,興奮劑主檢官在最開始的時候允許孫楊獨自一個人去衛生間?
孫楊母親:是的,但是……
理查德·楊:後來主檢官又改變主意不讓孫楊獨自一個人去衛生間是嗎?
孫楊母親:因為這個問題非常重要,所以我想把當時的細節敘述一遍。
理查德·楊:你的律師會給你機會,現在你直接回答我的問題就可以。當時是不是孫楊一個人從衛生間出來,這個時候主檢官開始對孫楊的行為提出反對,你就開始阻止孫楊不要再一個人去衛生間了,是這樣嗎?
孫楊母親:我覺得這個問題非常重要,我想請仲裁和律師讓我把當時的情況敘述一下。
理查德·楊:我的時間很有限(隻有15分鍾)。
孫楊母親:因為主檢官提供的證詞跟視頻不一樣,所以我要求在仲裁庭把情況說清楚。
理查德·楊:你在之前的證詞中提到你會聯係警察對嗎?
孫楊母親:所以這個問題跟尿檢的時間是一樣的,所以請仲裁庭讓我花幾分鍾說完。我們有視頻,而主檢官提供的證詞跟視頻嚴重不符,所以我想說清楚。
理查德·楊:我已經說過了,孫楊的律師會給你時間。你是不是提到了會打電話給警察?
孫楊母親:我是說我會報警,因為當時主檢官同意孫楊去衛生間。
理查德·楊:你在之前的證詞中提到主檢官要把血樣帶走是嗎?
孫楊母親:他要把檢查的外包裝(瓶子)帶走。
理查德·楊:你在陳述中說的是血樣,對嗎?
孫楊母親:不是,他說要帶走,但是巴震告訴他不行啊。
理查德·楊:巴震對這個主檢官的要求表示強烈反對,是嗎?
孫楊母親:是的。
理查德·楊:按照韓照歧的意見請示的,是嗎?
孫楊母親:是的,是韓照歧給巴震打電話的。
理查德·楊:你找到了打開玻璃瓶的工具是嗎?
孫楊母親:沒有找到。主檢官說要把瓶子帶走,他建議我們把瓶子和血樣分離。
理查德·楊:你說你兒子和小區保安走到房子外麵把玻璃瓶打碎是嗎?
孫楊母親:不是的。這是一份未經授權的抽血,不是興奮劑檢查的血。然而在主檢官的要求下,血檢官說從下麵敲一下可以把瓶子拿出。我覺得是他們指示我們這樣做的。
理查德·楊:我的問題是,孫楊和保安出去的時候,孫楊打開手機照明以保證保安在打碎瓶子的時候不會毀掉血樣的管子是嗎?
孫楊母親:不能用打碎,從一開始我們就是分離。
理查德·楊:如果把血樣毀壞的話就會違規是嗎?
孫楊母親:我不認為違規,是主檢官讓我們分離,而且他們本身就不具備資質,他出示的證件完全不具備資質。
理查德·楊:你的證詞提到保安把血樣的玻璃打開之後,主檢官要求對瓶子和血樣進行拍照,巴醫生又提出反對,是嗎?
孫楊母親:是的,那是……(被打斷)
理查德·楊:你的兒子把興奮劑檢查單撕碎了是嗎?
孫楊母親:我認為檢查官完全歪曲事實,那個檢查單就放在孫楊麵前,孫楊檢查完拿走,我認為是很正常的。
理查德·楊:孫楊在現場撕碎檢查單的這個事實,當時在場的所有人都承認,並且未提出異議,對嗎?
孫楊母親:不是的,因為檢查單就在孫楊麵前,所以我覺得很正常。跟主檢官說孫楊去搶檢查單是完全不一個意思,跟事實完全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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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注】
一、在此次發問中,理查德·楊的發問主要暗含讓孫楊的母親確認:
1. 孫楊在多次獨自一人去洗手間前,主檢查官曾提出過異議;
2. 孫楊存在不讓檢查官帶走血樣、讓保安打碎玻璃瓶、撕碎檢查單等事實行為。
二、理查德的問題多是封閉式的問題,即“是/不是”,而孫楊母親卻想進行開放式的回答,但被理查德多次打斷。孫楊母親可能由於不熟悉規則,其回答閃爍其詞,未能正麵及合理解釋孫楊的“異常行為”,容易給仲裁員留下逃避直接回答問題的不好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