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人們談起穀愛淩時,首先觸及的是製度清晰的問題。中國《國籍法》明確規定不承認雙重國籍,這是一條原則性規則。規則存在的意義,在於給社會提供穩定預期:身份如何取得,邊界如何劃定,責任如何承擔。如果一名運動員代表中國參賽,按通常理解應當具備中國國籍;若同時仍保有他國國籍,而法律原則上不承認雙重國籍,那麽公眾自然會追問規則如何銜接,是否存在例外機製,例外是否公開透明。而不是一句話:“在中國時是中國人,在美國時是美國人。”
製度的權威來自一致適用,而不是個案默契。法律可以修訂、可以完善,但如果執行邏輯無法被清楚說明,社會信任就會被消耗。
其次是質疑的合理性。圍繞她的爭議,核心並不複雜:是否仍擁有美國國籍?若擁有,如何與中國法律自洽?質疑並非天然帶有惡意,而是對規則一致性的要求。當關鍵信息未被明確披露時,公眾討論會填補空白,這是現代社會監督機製的一部分。當然,在沒有司法認定前,任何“違法”判斷都隻能是推測,不能成為結論。但持續的質疑本身,反映的是對公平感的敏感:如果普通人必須嚴格遵守條文,而公眾人物似乎擁有更大彈性空間,人們自然會產生不平衡感。這種情緒未必全然理性,卻具有現實力量。人們有權利相信:“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
最後是現實困境。全球化時代,跨國身份與人才流動早已成為常態,但體育競技又承載國家象征意義,使個人選擇被高度放大。如果製度確有彈性卻未公開說明,會被懷疑選擇性適用;如果製度沒有彈性卻在個案上保持模糊,同樣削弱公信力。政府麵對的是規則透明與治理穩定之間的權衡,個人麵對的是職業利益與公眾期待之間的壓力。當我們討論穀愛淩時,真正討論的並非某個年輕運動員本身,而是製度是否清晰、執行是否一致、公眾是否被尊重為知情者。隻有規則足夠明朗,爭議才會終止;而不是“暗箱操作”,讓人覺得廣大民眾都是傻子。否則,討論必然反複出現。
京工人:
按字麵意思理解就行,也就是,她使用中國護照入境/出境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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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中國護照的話, 上麵沒有美國簽證在中國海關能出得了境?
。。。。。。
中國護照上有意大利簽證就可以啊,去米蘭比賽沒有問題
實話說: 如果中國 --北京的那個中華人民共和國(PRC)--政府為我開特例, 允許我保持PRC國籍, 我會拒絕的. 因為一個把自己的法律當兒戲的政府, 翻臉堪比翻書。它可以分分鍾給你開特例, 也可以分分鍾剝奪你的自由!
選民 發表評論於 2026-02-26 12:34:48
國籍管理是政府的事情, 如果一定要說穀愛淩有雙重國籍不合中國法律, 那也應該由中國政府依法取消她的中國國籍, 是中國政府為她開例外, 允許她保持中國國籍. 要罵也應該罵中國政府, 而不是罵穀愛淩.
實話實說, 在中國之外的每一個中國人, 包括你我, 如果中國政府為他/她開特例, 允許他/她保持中國國籍, 他/她都不會拒絕的. 有一個普世原則:在罵別人如何如何的時候, 先想想自己在相同的情況下會怎樣做.
中國有更根本更不合理的問題,比如國有資產趙家人隨便拿,外匯配額隻對普通人有效,憲法隨便修,人大代表連間接選舉都沒有。對比起來,給穀個雙重國籍反而顯得是個小事,不要大驚小怪,嗬嗬。
按字麵意思理解就行,也就是,她使用中國護照入境/出境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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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中國護照的話, 上麵沒有美國簽證在中國海關能出得了境?
京工人, 你解釋一下她是怎麽“用中國身份入境或出境中國”的?
。。。。。。
按字麵意思理解就行,也就是,她使用中國護照入境/出境中國
當然, 在一個“不要把法律當擋箭牌”的窪地,給窪地的猴子們解釋這些, 猴子們不會懂。
實話實說, 在中國之外的每一個中國人, 包括你我, 如果中國政府為他/她開特例, 允許他/她保持中國國籍, 他/她都不會拒絕的. 有一個普世原則:在罵別人如何如何的時候, 先想想自己在相同的情況下會怎樣做.
至於那個 “在美國受教育就應該為美國服務” 的說法, 這個城裏的所有人都是在中國受的教育, 難道不都應該為中國服務麽?又回到那個普世原則, 在道德綁架別人的時候, 先想自己是怎樣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