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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又普:優待俘虜
日內瓦國際公約規定,戰爭中抓獲的敵方俘虜,不得虐待和屠殺,應該送往安全的後方,待戰爭結束後再釋放。同時,被俘人員應服從命令,不得有任何反抗行為。美國人在這方麵做得很好,美軍規定,前方作戰的士兵在彈盡糧絕時,要盡量保全自己的生命,可以向敵人投降,並且可以把自己所知道的所有的軍事機密向敵人透露,也可以在電視上公開反對美國,以換取自己個人的生命安全,因此,這些被俘的美軍士兵是絕對不會有任何暴力反抗行為的。同時美國政府也會以最大的努力去援救這些士兵,並會像英雄一般歡迎他們回國。
然而東方國家文化不同,對待俘虜的態度亦有很大的差異。象狼牙山五壯士這樣寧死不屈的戰士,在東方國家被視為英雄,然而在美國卻被視為無謂犧牲,主張此時應該向敵人投降,保全自己的生命,等待救援。朝鮮戰爭中數萬名中國士兵被俘,他們回國後遭到了政治歧視,終生被視為叛徒,目前(2012年)國內有很多人都在為他們打抱不平,要求平反。
1979年越南戰爭期間,有一次中國軍隊俘虜了幾名越南士兵,意外地發現其中竟然有一名女兵。麵對這位身高不足一米五的越南小女孩,中國的彪形大漢們竟不知應該如何處理,就臨時把她關在了一間辦公室裏,向上級請示處理辦法。那位小女孩趁機擺足了弱女子的姿態,不停地哭泣,使得眾中國大漢們完全喪失了警惕性,連辦公室的門都沒有上鎖。不一會兒,到了吃午飯的時間,中國士兵們把衝鋒槍都靠在牆上,在院子的地上圍了一圈,坐在地上吃飯。越南女兵在計算了辦公室的門到牆邊的距離後,突然打開門,直奔牆邊的衝鋒槍。吃飯中的中國士兵們大驚失色,立刻跳起身來,也奔向牆邊,雙方開始了一場生死存亡的短距離賽跑。很遺憾,中國士兵們慢了一秒鍾,越南女兵拿起早已看準的中國衝鋒槍,極其熟練地開槍掃射,數十名中國大漢轉眼間盡數倒在血波中,無一幸免。越南女兵則背上中國的衝鋒槍,踏著中國士兵的血跡,麵帶笑容,揚長而去。待周圍的中國軍隊聞聲趕來救援時,越南女兵早已無影無蹤了。有了如此慘痛的血的教訓,從此以後,中國軍隊放棄執行日內瓦國際公約,禮尚往來,一旦抓到越南俘虜,即嚴苛處置,毫不留情。
敬請列位看官評論,東西方國家這種俘虜的反抗行為和相應的對待俘虜的做法,有很大的差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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