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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自吉祥果原創文章《贖買請購佛像者須知,販賣貿易佛像者須戒 》

(2024-03-14 10:15:33) 下一個
贖買請購佛像者須知,販賣貿易佛像者須戒
 
吉祥果 2014年5月6日
 
根據《像法決疑經》所說,買賣佛像者,五百世中,常被人賣;又依《善惡報應經》說,販賣貿易經典佛像者,生卑賤種族;此說最近在佛子中,引發很多反應,或者徹底不敢請購佛像,或者對以前請購佛像的事情,生起反悔懺悔;更有佛子,不知以後該如何對待此事,心中障礙重重,今為決斷抉擇此事,特與諸位商榷:
 
若依《像法決疑經》《善惡報應經》,買賣佛像,則受惡報;然依《梵網經》四十八輕戒,若見市場有貿易佛像,不出資贖買,犯輕垢罪;從此例抉擇,發心端正,為拯救佛像,不再被貿易者,其實是可以贖買的,不但可以,而且不出資拯救贖買,反而有破《梵網經》菩薩輕戒之罪,雖此戒為出家人製定,然我等俗子,也當體解佛陀本懷,以及倡導贖買佛像之製戒精神。
 
又,若依龍樹菩薩《大智度論》雲:“如畫作佛像,一人以不好故壞,一人以惡心故破;以心不同故,一人得福,一人得罪”。由此觀之,一切罪業福報,無不由心,故而,贖買佛像是福是罪,也和發心有關,非是一定之果報:以此謀財者,自取惡報,自然不假;然而發心端正,為贖買救贖佛像者,發心端正請購佛像供養者,實無其罪,反而有福,何以故?因為心不同故,為利益佛像故,為救贖佛像故,為供養佛像故,非為貿易佛像故。
 
一切佛法,以心為本,故我等佛子,至此,可解心中疑慮;非但可解,日後遇到工藝品店、文物攤販、若有被賣之佛像,當發正淨之心誠敬之念,出資贖買,然後自己供養,或送寺廟供養,均屬如法,非但如法,依《梵網經》及《智度論》,實在福報極大。
 
 
又如《涅槃經》雲:造立佛寺用珠華鬘供養,不問輒取,若知不知皆得方便盜罪;又《毗奈耶論》雲:若盜佛塔聲聞塔中幡華,皆望施主結重罪,為斷彼福故;又《十誦律》雲:若盜佛圖物精舍中供養具,若有守護主,計主犯重罪;如《十誦律》偷佛舍利,《薩婆多論》盜佛像,並為淨心供養,自念雲:“彼亦弟子,我亦弟子!”如是之人,雖不語取,供養皆不犯罪(此謂施主情通者不犯局者犯重也);若依《摩德勒伽論》雲。為轉賣活命故盜佛像舍利者,犯大重罪!-------這一段文字引用自《法苑珠林》,從這一段文字也可判斷,買賣佛像,到底是為了自己資生活命,還是發心端正為了供養,其中差別極大,前者為活命故買賣佛像,乃至盜取佛像,必然重罪,後者發心供養佛像,而盜取佛像者,得輕罪,至於發心清淨,按照經典,以贖回佛像的清淨發心,請購佛像供養,是完全可以的,不但無罪,尚且有福。誠如上文引用《大智度論》所言,同樣毀壞佛像,發心不同,一則得福,一則獲罪;與此同理,發心淨善,贖買佛像,也複如是
 
故而,我個人建議,為了供養佛像,為了贖買佛像令其不再被貿易者,可以請購佛像,請購之前,當隨時就地,對十方三寶念曰:十方三寶諸佛菩薩,慈悲證知,弟子某甲,今日為贖買佛像令其不被貿易故,為止損貿易者惡行故,為請購佛像歡喜供養故,非為貿易謀財故,故請購贖買此佛菩薩像,啟稟三寶,為做鑒證。如此一念,然後贖買請購,則心安理得,不必心中不安矣!此外,依《梵網經》言,贖佛像時,應當以慈悲心,對行持販賣之人,處處方便教化,令其舍棄此惡業,行持正行,這樣做才圓滿。
 
又,此文也勸誡靠販賣佛像謀生者,製作佛像類工藝品謀財者,或曾經以此謀財者,計劃以此經營謀財者,趕緊收手改行,懺悔前罪,並以經營販賣佛像一切所得資財,加數倍用於捐資塑造佛像,以期償還彌補,否則冥冥三途惡報,久劫難滅,何有出期?今日雖有鑄造工廠,發起模具,造各種佛像,令寺廟之造像工程能夠完成,此事觀之,似乎是功德,然也不脫離謀財,實在遺憾,雖工廠運轉,工人工薪,一切資用,需要財力,然於成本之外,由造像而謀取非分之利者,實在多多,希望這些工廠主人,若見此文,能夠有所省思修正;回憶釋迦佛在時,國王大臣,造像工人,各出資財工巧,不因之而取財利,發心潔淨,何如今日之人可比。
 
故而,發心正念,贖買請購尚可,並因之生福;謀財牟利,販賣貿易,乃至謀取分毫利益,或發心為貿易者,則生大罪;故作此文,以為勸誡疏導,願令發心正念者得心安,令發心不正者,速速謝懺悔改,並做償還彌補。
 
因最近收錄編寫古今《造佛像感應錄》,覺得贖買佛像的話題,若不闡明,則見解上,或偏或倚,可能誤導大眾,故作此說,以求辯證,令自他不惑於此事,當知如何決斷。欲將此文,錄入所編譯《造佛像感應錄》,以為勸誡疏導大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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