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樂是丹麥人,泛美航空在哥本哈根地區的空姐,主要駐地在紐約。1969年,22歲的海樂與31歲的美國人飛行員理查德結識。理查德曾經是海軍飛行隊的,後來為中情局在泰國執行任務。1996年他結束服役回到美國,成為商用機的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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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樂和理查德開始約會,那時理查德已有未婚妻,同時又和海樂的空姐同事有染。海樂似乎對理查德的多情不太在意,她倆的關係時好時壞,卻也維持了下來。
1975年海樂懷孕,當年11月她和理查德在新罕布什爾舉行婚禮。這次懷孕海樂期待已久,理查德對她的承諾是:隻要你有了孩子我就和你結婚。等她真的懷孕,理查德打了她,之後消失一個月。等海樂痛苦不堪決定去流產時,理查德突然又出現,告訴海樂他想結婚了。
海樂出現在朋友和同事麵前時,臉上常有淤傷。有朋友建議她離開理查德,海樂會說起理查德對她好的時候那是真好,錢賺得多,對孩子有愛心,等等。其實夫婦倆相處時間相當有限,理查德當值和海樂的工作安排常常衝突,即使不需要外出飛行的日子,理查德也是想走就走,常幾天沒有音信,海樂清楚丈夫在外麵女人一直沒斷過。
1986年海樂總算願意麵對自己的婚姻,和朋友談起如果和理查德分開,孩子們情感會不會受傷害,她要帶著孩子們搬到哪裏去。她向律師谘詢離婚事宜,告訴律師自己懷疑丈夫有了外遇。律師建議海樂聘請私家偵探調查理查德行蹤。偵探把理查德和女友的親密照片擺在海樂麵前時她一直壓抑的情緒崩潰,大哭十分鍾沒有停歇。10月底她正式提出離婚,她還告訴朋友如果自己出了事,一定不是意外。同一天海樂和理查德對質,說自己的私家偵探拍到了理查德偷情的照片,那些照片會被用在爭奪孩子們撫養權上。理查德向她乞求原諒,海樂沒有接受;但理查德也對送離婚傳票的警察避而不見。
11月11日,理查德向租賃鋸木機的公司詢問能否租到最大型的機器。13日,他訂購了一台冰櫃,又跑到離家很遠的商店裏買了鏟子和手套。14日,他預租了鋸木機,約定18日機器會送到家裏。17日,理查德取回冰櫃,放在地下室裏。
11月18日晚上,海樂結束了德國的飛行任務回到家中。
幾天後本該再次出勤的海樂沒有出現,空姐同事感到奇怪,打電話到海樂家中詢問,理查德稱海樂已經飛往丹麥去陪伴母親了。理查德對其他人的解釋是海樂去度假了。到了月底,已經好些天沒有接到海樂電話的離婚律師請自己的秘書聯係海樂,電話沒人接聽。
12月1日離婚律師接到三個電話,分別是海樂的三個朋友,她們自18日就再也聯係不上海樂,結合海樂此前所述如果出事一定不是意外,她們都很擔心。律師感到事態嚴重,把海樂失蹤一事告知私家偵探,偵探義務展開調查,對海樂的住家保姆問話。
11月18日早上海樂還沒從法蘭克福返回,男主人理查德給保姆放了假,於是她離開理查德和海樂家,直到次日淩晨兩點才返回,沒有叫醒理查德和家人就回自己房間休息了。19日早晨六點多理查德敲開她的房門,說家裏因為暴風雪已經斷電,讓她帶著三個孩子去理查德妹妹家暫住(理查德家地下室有一台發電機)。通常家人外出都會從地下室車庫開車,那次理查德卻堅持要所有人從大門出去。
保姆問理查德女主人海樂在何處,理查德說海樂已經提前趕去理查德妹妹家。等理查德和保姆一行五人到了理查德妹妹家,迎接她們的隻有妹妹,妹夫,海樂並沒出現過。
理查德把保姆和孩子們送到就立刻返家,直到下午晚些時間才再次駕車到妹妹家。保姆和孩子們在理查德妹妹家過夜,理查德當晚在自家。
12月初,理查德向警方報妻子失蹤,警方最先查的就是他。理查德接受測謊,在整個問話過程中情緒幾乎沒有任何波動,通過了測謊。此期間海樂的私家偵探也沒有放棄他自己的調查,他派人到各處的垃圾場去找那塊被理查德割掉的地毯。接受媒體采訪時,盡管警方的態度是海樂僅僅是失蹤,私家偵探卻言之鑿鑿稱海樂一定已經遇害。在偵探,媒體和海樂朋友們的三重壓力之下,警方的調查加大了力度。聖誕節理查德帶著三個孩子去佛羅裏達度假,趁此機會警方邀請李昌鈺博士一起去搜查他家。
李昌鈺博士在房裏噴灑發光氨。床墊上有五處肉眼幾乎不可分辨的汙跡,分析證明五處均為海樂的血跡,而且並非經血,而是血管破裂流出的血液。床墊側邊還有一道擦過的血跡,應為海樂坐在地上或跪在地上倒下時身體碰觸床墊形成。被扔在髒衣籃裏的浴巾上曾浸透大量血液。
警探們此前已經研究過理查德在海樂失蹤前的購物記錄,他們對冰櫃和鋸木機的用途百思不得其解。搜查理查德家五天後,警探們找到了一位曾見到鋸木機的證人。
博士和同事們在顯微鏡下檢查從現場發現的超過2000頭發,將其與海樂家中發梳上的頭發比對,發色和發質都非常相似,他們還做出結論那些頭發聚集在海樂的前額部分。至於那枚指甲,博士和同事們比對了指甲上指甲油和海樂家中指甲油的化學成分,證明二者完全一致。
雖然有了上述證據,海樂的生死仍然不確定答案。生物人類學家被請來參與鑒證。李昌鈺博士和團隊把一頭死豬塞進同一台鋸木機,將被鋸木機碾碎的豬肉和骨頭與警察們在河邊找到的人骨碎片對比,兩者切痕相同。
DNA技術直到1990年代初才被應用於法醫鑒識,當年的生物人類學家想了一個辦法驗證碎骨的身份,他把一部分碎骨放入液態氮中凍硬,隨後用錘子把這些碎骨擊碎至粉末狀,檢驗骨粉的血型為O型。海樂的血型亦是O型。
警方此時已經認定海樂被理查德用鋸木機毀屍滅跡,對於海樂的遇害過程,他們的推演如下:11月18日晚海樂從德國飛回美國,住家保姆不在。海樂在臥室換上最喜歡的藍色睡衣,順手把郵件往睡衣口袋一放。理查德和她發生爭吵(也許根本沒有爭執),趁海樂不備理查德用重物擊打她,她的血液先沿著床墊邊流下,還有五滴血液飛濺到床墊正麵。
海樂被打死後,理查德把她的屍體扛到地下室車庫,塞進剛買來的冰櫃。海樂的血液滴在地毯上,理查德用浴巾擦拭,弄髒了浴巾。
保姆大約淩晨兩點到家進了自己臥室睡覺。一早理查德叫醒孩子們和保姆,稱家中停電,需要讓孩子們去自己妹妹家暫住。從妹妹家返回後,理查德去租車公司租了最大的貨車。等到夜色降臨,海樂的屍體已經凍硬,他帶著屍體,鋸木機,鋸片還有一些木材趕到河邊,把木塊和屍體一起塞進鋸木機。那時鏟雪車司機開車經過,看到穿著橙色衣服的理查德冒著大雪在操作鋸木機。
1987年1月理查德被捕,1988年6月庭審開始。九男三女組成的陪審團在聽取檢方,李昌鈺博士和生物人類學家對他們調查發現的講解後進行討論。一名男陪審團成員堅持理查德無罪,陪審團因而做出無罪判決。
1989年9月第二次開庭,辛苦工作的警察和鑒證團隊對第一次審判結果非常失望,對新的庭審他們仍然忐忑不安——上次庭審共有超過100名證人出庭作證,檢方共呈閱了超過650項證物——新的庭審他們能提供的還是同樣的證人證物和理論。
11月20日新的陪審團花了八小時就達成一致:理查德被判一級謀殺成立,他的妹妹也對理查德事後毫無悔過失望,向法官懇請對哥哥施加最高刑罰。法官判處理查德入獄50年。2021年理查德將迎來他的第一次假釋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