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在蘋果蜂餐館,隻有我們一桌卻等了三個小時,這沒什麽大不了的,以後不再去蘋果蜂就是了,餐館有的是。投訴?我才懶得幫它改進呢。但如果你是一個大案的受害人,司法體係卻忽略你,你就沒法這麽淡定了,你會氣炸了,因為隻有一個司法係統。今天的真實故事的主角,是一位強奸案的受害者,我們來聽聽司法體係是如何忽略她,傷害她,和偏向案犯的,以及她是如何抗爭的。
受害人名叫傑裏·埃爾斯特(Jeri Elster),一位40歲的女士,獨自住在西洛杉磯,一個山頂社區。這是個優雅安靜的社區,居住著許多大學教師或退休人士。
1992年8月27日夜晚,傑裏在家熟睡。這是個滿月的夜晚,卻是個不祥的夜晚。
清晨1點,一名慣犯從後院潛入,弄開了房子的後門,進入房子搜索,找到一些金錢和珠寶。他進入臥室,發現傑裏在沉睡。
傑裏被驚醒,發現自己雙手被綁,頭還被蒙著。一個人坐在她身上,命令她不許叫,不許動。
那人把傑裏翻過去趴在床上,用一把傑裏家的剪刀,剪開傑裏的衣服,從後麵進入傑裏身體。完事後,他並沒有走,命令傑裏趴在床上,不許動。他去到處翻找值錢的東西,找了一陣,又跑回臥室弄一次。在下麵的三個小時裏,他就在洗劫房子和強奸傑裏之間來回折騰。
從這個案犯的作案過程來看,這是個老練的不慌不忙的專業罪犯。是不是加州的司法體係慣出了這樣的罪犯呢?讀者讀下去,自有分曉。
傑裏沒有反抗,沒有喊叫,但在她心裏,她的感覺是,如果現在她能夠的話,她會殺了這個人,她覺得自己的人性也被這家夥奪走了。
大約在3點半,房子安靜下來。傑裏翻滾下床,停了一下,沒動靜,那人真走了。傑裏跪起身,去到衛生間,從一個抽屜裏弄出一把修飾剪刀,剪開綁著的手。她發現,她是被自己的尼龍襪綁著,應該是案犯從她的洗衣房拿來的。
傑裏向911報警。警察幾分鍾內就趕到了。把她送到桑塔莫妮卡醫院的強奸處理中心。
強奸危機治療師梅蘭妮·伯克(Melanie Burke)女士趕到醫院,在檢查室見到傑裏,看到傑裏處於極度驚嚇狀態,在明亮的燈光下,在忙亂的醫護人員和警察的問話下,不知所措。
梅蘭妮的到來,對傑裏來說,像天使。梅蘭妮告訴傑裏,首先,你沒有任何過錯,第二點,報警是這種情況下,最正確的做法。
一個例行程序是完成“強奸證據收集袋”,在傑裏身體裏外刮取和梳取案犯留下的體液和體毛。這個過程有侵入性,讓傑裏有一種又被侵犯的感覺。她知道為了破案,這是必須做的。她像咽下死蒼蠅一樣咽下自己的感覺。
在早上5點30分,證據收集完了。證據很充足,采到很多精液,做DNA比對完全沒問題。
警察用警車送傑裏回家。警察體貼地陪她坐了一會兒,問她有什麽人可以聯係,來陪她。鄰居也來看她。
漸漸地,大家都走了。傑裏一個人安靜下來,先把自己好好清洗了一遍,這是她一直想做的。
這個傷害對傑裏的影響是,傑裏對任何事情都失去了興趣,不想工作,不想健身,不想購物,什麽都不想做。她想過死。不過,她還有一件想要的,她想看到這個案犯落網,受到法律的製裁。這是她極為想要的。
第二天一早,傑裏的案子派給了偵探哈裏·奎農斯(Jary Quinones)。奎農斯把傑裏的“強奸證據收集袋”送去了洛杉磯警察局的證據控製中心。在那裏,給它貼上案件號碼,將其存入一個冰庫。冰庫裏,已經存了幾千個“強奸證據收集袋”了。
奎農斯把在傑裏家采集到的指紋,送去比對,沒有結果,那些指紋可能不是案犯的。
由於傑裏被蒙著頭,她不知道案犯的長相,無法製作畫像。奎農斯仔細看了一遍案子資料,沒有其它線索可以查下去。
6個月後,奎農斯不再花時間在傑裏的案子上了。傑裏的案子成了冷案。從此以後,不再有人過問。
我們也不好苛責奎農斯,他對記者說,有時候,一個月有70個案子,下一個月有50個案子,再下個月有100個案子。他隻能去追有線索的案子。
“等等”,讀者會說,“剛才不是明明說采集到大量精液嗎?為什麽隻比對指紋,不比對DNA?”
這樣問,就問到這個故事的一個關鍵點上了。要比對DNA,需要先從精液中,提取出DNA,這個過程不像讓電腦做比對那麽簡單,這是一個需要花人工和花錢的過程。已經有幾千個“強奸證據收集袋”存在冰庫裏等待提取DNA。洛杉磯警察局隻有能力處理很少量的證據袋。無奈之下,洛杉磯警察局定了一個規定,隻有確定了很明確的嫌疑人,才能去處理相應的“強奸證據收集袋”。
所以,這就是洛杉磯警察局很奇怪的地方。最強大最先進的偵查工具,DNA檢測,不能直接用來破案。要依靠老舊技術先確定嫌疑人。是不是很荒謬?有槍不能用,隻能用弓箭。
這就是社會現實:我們的富豪有錢閑得,送一輛轎車上太空;我們的警察局窮得,沒錢去用DNA破案。
傑裏對這個情況一無所知。她想,破案不是那麽容易的。所有影視作品,都描寫破案如何困難曲折。耐心等吧。這一等,就等了三年。她逐漸對司法係統失去信心。
1995年,這天,一個朋友給傑裏寄來一張報紙,登載破獲一樁強奸案,作案手法與傑裏案很像。傑裏把剪報給警察寄去,希望為破案盡一分力。
沒人給傑裏一個回音。她在失望中煎熬。
又一個三年過去了。1998年,傑裏在一個強奸案受害者互助會的活動中,得到一個令她不安的信息:據說強奸案的起訴是有時間限製的,過了時間,就不能起訴了,案犯就跟沒事人一樣了。她回家後,立刻給警察局打電話。
接傑裏電話的,是偵探理查德·古茲曼(Richard Guzman)。古茲曼剛調進性犯罪調查組不到一個月。
傑裏首先問,三年前她寄去的剪報是否有幫助。古茲曼無法找到那份剪報的蹤跡。更讓傑裏吃驚的是,她第一次知道,她的案子老早就被束之高閣了。這麽多年來,她在白等。讀者能體會她此刻的心情嗎?
古茲曼讓傑裏再寄一次剪報。他說他來處理。
傑裏問古茲曼起訴時限的問題。古茲曼說好像是7年,他去查詢一下。
古茲曼給地區檢察官辦公室打電話。洛杉磯縣助理檢察官勞拉·簡·凱斯納(Laura Jane Kessner)對古茲曼說,她記得年限是8年。
不管是8年還是7年,倆人都同意,傑裏案應該盡快辦。
與所有罪案影視作品不同,傑裏案一決定辦,一下子就破了,破的很快,又極平淡無奇。
古茲曼收到傑裏的剪報,以剪報中報導的案犯作為嫌疑人,就有理由,按洛杉磯警察局的規定,把傑裏的“強奸證據收集袋”送去洛杉磯警察局的罪案實驗室,排隊等待處理。在冰庫裏沉睡了6年多的證據袋,終於離開了冰庫。
1999年7月, 罪案實驗室的罪案學家貝茜·斯旺森(Betsy Swanson)提取了DNA,將其送去在伯克利的加州案犯數據庫做比對。
1999年7月27日,DNA比對確定犯罪人是雷金納德·米勒(Reginald Miller),他不是剪報中的案犯。
破這個案,連追蹤追捕犯人都免了,米勒從1992年起,就一直呆在諾科(Norco)的州監獄中,罪名是搶劫和強奸。就是說,他犯下傑裏案不久就犯了另一個案子,進了監獄。
偵探古茲曼不用離開他的辦公室,這個無法破的冷案的所有偵破工作就做完了。這就是用不用DNA檢測技術的差別。
1999年12月,案子移送給地區檢察官,去做起訴。這是助理檢察官凱斯納的工作。真要動手做事了,她決定要複查一下起訴年限,她告訴過古茲曼,她記得是8年;古茲曼記得是7年。
這一複查,凱斯納傻眼了。強奸案的起訴年限不是8年,也不是7年,而是6年。早就過了。
這個米勒,他犯了另一樁搶劫強奸案,很快要出獄了,好像判的很輕。他強奸了傑裏,但不能因此起訴他,甚至不能訊問他關於傑裏案的事,因為他有人權,有隱私權。
傑裏極度失望,失望再轉化為憤怒。“罪犯有人權,那我的人權在哪裏?難道我們的司法體係是偏向罪犯的嗎?”
這個憤怒,給傑裏注入了生命的力量。她必須改變這樣的司法體係。
傑裏去了加州議會。在那裏,她得到了盧·科雷亞(Lou Correa)議員的支持。
科雷亞議員起草了一份議案,將強奸案的起訴年限定為10年。傑裏要求再加上一條:不管多長時間,隻要DNA比對成功,檢方都有一年時間進行起訴。
科雷亞議員同意加上這一條。
2000年2月29日,在位於沙加緬度(Sacramento)的州政府大樓內,加州議會公共安全委員會舉行聽證會,討論科雷亞議員的議案。傑裏在會上向委員們講述自己的遭遇,講自己被罪犯傷害後,又如何被司法體係傷害。與會者聽著傑裏的講述,無不動容。委員們通過了這項議案。
該議案隨後遞交給加州眾議院和參議院。在眾議院和參議院的聽證會上,傑裏都去講述自己的遭遇。同樣感動了所有與會者。議案在眾議院和參議院都獲得通過。
2000年8月24日,加州州長加裏·戴維斯(Gary Davis)簽署了該議案,使之成為法案。
洛杉磯警察局的冰庫早就裝不下證據袋了。好幾輛冷凍車停在冰庫外麵,充當冰庫,保存新的證據袋。
有了這個新法案,這每一個證據袋都是有意義的。
傑裏現在很忙,她和許多人一起,在努力推動,讓警察局有更大的資源和能力去提取DNA證據。
從這個故事我們知道,很多人常常喜歡掛在嘴邊的,“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這句話是多麽的無知和幼稚。司法的漏洞永遠存在,隻能靠人去一點一點補上。傑裏的努力,補上了一個漏洞而已。
作為城市警察係統來講,經費是市政府批的,不是無限。作為鄉警係統來講,經費問題涉及警長是否能選上或者雇到警察的問題。
很多警局鑒於規模而沒有自己的罪證實驗室,就不得不雇傭私人公司做類似DNA檢驗的事情,費用高。獲得結果後還需要對比不同數據庫查看是否有match,又是一個需要專門技術的事情。
都需要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