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陳終道牧師所編寫的“聖經問題解答”
一:神用六天便創造了天地?
問:根據聖經創世記第一章所記,神用六日的時間創造天地萬物,但科學家相信地球已有數萬萬年的歷史,應該怎樣解釋?
答:
(1)神既是全能的,當然可以在六日之內創造萬物,並且其六日造成的萬物,仍可以一如需要若幹億萬年才成功的那樣。
例如:現今用高度機械隻要幾個月便可以建成的大建築物,若由古代全憑人工建造的人去觀察,則可能認為需要若幹年才能完成。又如:一個大學生,可能一小時內便把一個幼稚園生要一星期才能做完的算術題做完,而且其正確程度不減。
(2)很多解經家都同意,我們現今所生活的地球,不是神最初創造的地球,而是經過神的審判後再造的地球。這樣,從最初的創造到復造,其間經過若幹年代,是無法估計的;這已足夠包括科學家所認為的若幹億年在內了。這種見解並非沒有聖經根據的,因:創世記一章二節的"是"字,可以譯作"變成"(became) (參創世紀3:7;19:26)。這樣,那變成空虛混沌的世界,必然不是最初創造的地球,乃是變成敗壞後的情形,而現今的世界則是從那敗壞了的世界重造的。
(3)按神的本性而論,"神就是光",神最先要有的是光(創世紀1:3)。這樣,全能的神沒有理由會先造出一個"空虛混沌、淵麵黑暗"的世界,然後慢慢再造成光明的。他當然是一造就造出光明的世界,但因魔鬼和罪的敗壞,地變成了黑暗,所以才予以重造的。
(4)彼得後書3:5-6 節所指水所淹沒的世界,顯然是指創世紀1:1 的世界。(參拙作新約書信講義第九冊第267、268頁) 先知以賽亞也說:"創造諸天的耶和華,製造成全大地的神,他創造堅定大地,並非使地荒涼,是要給人居住……"(以賽亞書45:18)
(5)有人以為創一章的六日是指六個長時期,這樣解釋無法同答以下的問題:
a.) 若六日是六個時期, 為什麽聖經要說六日不說六個時期?
b.) "有晚上,有早晨"怎樣解?
c.) 若前六日是六時期可能經若幹萬年,則第七日該怎樣解?
d.) 創世紀2:7 描寫亞當受造經過多久?
e.) 夏娃受造又經多少年?
f.) 創世紀五章記亞當活了九百卅歲,是否真實年歲?若亞當確實隻活了九百卅歲,則:他受造的經過有可能經若幹萬年嗎?或是夏娃造出來時亞當可能早已變成化石了?
二:誘惑夏娃的蛇是否真蛇?
問:創世記第三章所記誘惑夏娃犯罪的蛇,是否真正的一條蛇?還是魔鬼的化身?如果是一條真正的蛇,難道蛇也會說話麽?
答:
筆者認為創世記三章的蛇,是實在的蛇,但受了魔鬼的利用,去誘惑始祖。因為本章後半記載神審判亞當夏娃前,先審判了"蛇"。
神對蛇的咒詛具雙重意義:一方麵懲罰了實在的蛇 -- "耶和華神對蛇說,你既作了這事,就必受咒詛,比一切的牲畜野獸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終身吃土。" 創三章十五節提及對蛇另一方麵的懲罰又是預言到魔鬼將被擊敗 -- "……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
如果那誘惑夏娃的蛇不是實在的蛇,神決不至讓蛇受咒詛"比一切的牲畜更甚"。
至於蛇被魔鬼利用而會說話並不希奇,因為以色列人出埃及時,神曾令巴蘭所騎的驢開口說話(參民數記22:28-30),何況人類未犯罪之前,動物是否不能通曉人意,仍未可知。
三:神為什麼設置分別善惡樹?
問:根據聖經記載,人類的始祖亞當犯罪是因為吃了神所禁止吃的分別善惡樹的果子,神既是全知的,知道人會犯罪,為什麽還要造那棵樹使人陷在罪中呢?我以為人類犯罪,神也要負一部份責任,你說對嗎?
答:
不對。這種想法雖然看來似乎是很有理由,其實是近乎強詞奪理的。因為:
1.神給人有自由意誌,可以自由選擇神或拒絕神。在聖經中神雖然多方多次向人招手,要人歸向他,卻不強逼人敬奉他。正如神藉先知以賽亞所說:"我整天伸手招呼那些悖逆的百姓,他們隨自己的意念行不善之道。"(以賽亞書65:2)注意,他雖然"整天伸手招呼"他的百姓,但他們卻有自由,"隨自己的意念行不善之道"。這一點就在我們周圍的人身上便可以證明,如果人們都是隻能歸信神的,世上豈不根本沒有不歸信真神的人了麽?但世上既有那麽多無神論者,就證明人有揀選神或拒絕神的自由。這就是人類被造的特殊價值,是人類敬奉真神的最高意義 -- 不是出於被逼,乃是出於甘心,不是機械式被造成是歸順神的,乃是人自己選擇的。
既然如此,神需要給人一個選擇的機會,才能顯明人用自由意誌所要揀選的是什麽。這伊甸園中的分別善惡樹是神的禁令,就是神給人表明他的自由意誌的機會。神雖然全知的,但人卻不是全知的,神不能不給人這種表現自由意誌的機會,否則人類如何肯相信他們自己將會背棄神呢?
2.事實上在伊甸園中並非隻有一棵神禁止吃的分別善惡樹,還有生命樹和許多別的樹。神並沒有設下一個陷阱或隻留下一條通往那陷阱的路可行,使亞當不得不走入那個"陷阱"。反之,神既然在伊甸園設置了分別善惡樹和生命樹(創世紀2:17,3:22),讓人選擇,神總不能替人選擇生命樹。則神吩咐人不可吃分別善惡樹的果子,警告人吃的日子必定死,實在已經幫助了人類最大的忙,這禁令實際上具有雙重作用:一方麵成為人的一種試驗,另一方麵暗示人應當選擇那生命樹。所以這警告性的禁令,可以說是神在不幹預人的自由意誌的原則下,對人所作的最大援助了。比如先生出了一個題目給學生,這題目隻有一個答案是錯的,他把那一個錯的答案告訴了學生,這不是已經幫了最大的忙了麽?先生總不能替學生答出那個對的答案,否則,就不算得是學生答的。(有關創世記第2章之講解,請參閱拙作《從亞當到以諾》。)
四:人類都犯了罪嗎?
問:基督教相信"世人都犯了罪",未免對人類太悲觀,因為人間中不少聖賢哲士,豈能一網打盡?
答:
基督教認為"世人都犯了罪",是根據羅馬書3章23節及其它經文的記載。對於這個問題,不是悲觀不悲觀的問題,乃是是否事實的問題。正如一個病人能否痊愈,不是別人對他的病悲觀抑樂觀的問題,乃是他的病的實際情形是否有希望痊愈的問題。
這樣,聖經說;"世人都犯了罪",是否合乎事實?我們首先要註意到"罪"的標準。聖經憑什麽標準判定"世人都犯了罪"?是憑神絕對聖潔的標準,而不是憑人的法律或道德觀念。
現在的問題是:神還樣以他自己的聖潔為標準,來判定世人是不是罪人是否公平呢?我們的回答是公平的。因為:
1.神最初造人的時候,是按他自己的形像樣式而造(創世紀1:27),是完全聖潔的(參創世紀1:31)。如今神判定人是否罪人,當然應照最初的標準。
2.聖經說"世人都犯了罪",是指世人在神麵前的情形,當然應照神的標準。正如一個嫌疑犯在法官麵前,是否一個罪人,是不能憑犯人自己的觀點判定,乃應憑執掌法律的法官來判定,就是公平的。
人間的聖賢哲士誠然不少,但他們不過在人前被稱為"聖",在聖潔之神麵前仍是罪人。
五:為什麼"罪已經定了”?
問:約翰福音3章17節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這句話怎樣解釋?是在那人"不信"之前已經定了,還是在那人不信之後才定罪?
答:
1.按人類犯罪以後的地位來說,全人類都是已經被定罪的人。神曾對亞當說:"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而亞當已經吃了那分別善惡樹的果子,所有亞當的子孫,照著他們原來的地位,便都是已經被神的話所定罪的了。
2.按神的全知與永在來說,神是從永遠到永遠的。我們的過去與我們的將來,神知道得一樣清楚。神所知於我們的並無過去與將來的分別。而罪人必然要受罪的刑罰,已經是不會改變的定律。這樣,所有罪人,縱然還未按照神對宇宙所定的次序,經過那"白色的大寶座"的最後審判,也可以說是"罪已經定了"。
3.按人的不信基督來說,人原來的地位既然是已經定罪的罪人。若不接受神的救法,讓基督來替他擔當罪的刑罰,仍要站在自己原來的地位上,這樣的人當然是"罪已經定了"!
六:認罪蒙赦免會導致隨便犯罪嗎?
問:根據約翰壹書1:9 我們犯了罪之後,若誠心向立認罪必得赦免,這樣,人們豈不是可以隨便犯罪,事後又再求主赦免麽?
答:
我懷疑一個人在認罪之後又隨便去犯罪,他的認罪會否是誠心的?許多人對於約翰壹書1章9節的領會,忽略了上文第6、7節的話:"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裏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凈我們一切的罪。"如果我們把第6節的話和你所問的那種認了罪又隨便犯罪的人對照一下,不是可以很清楚地看出那等人正是仍在黑暗裏行說謊話的人嗎?
再請註意第7節,耶穌的血是在什麽情形下洗凈我們的罪呢?"我們若在光明中行......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凈我們一切的罪。"耶穌的血是在我們在光明中的情形下洗凈我們的。沒有人未先得著神的光照,卻會先得著神兒子耶穌之血洗凈的。當我們在光明中行的時候,也就是在一種完全不自欺,不受肉體與罪的蒙蔽而實在看見自己在罪惡的可惡的光景中,在這種情形下,人們對於自己的罪將會有真正"看見"而發出真誠求赦的禱告,並且他們必然得著耶穌寶血的洗凈。反之,倘若一個人會仗著認罪便可得赦免而隨便犯罪的話,他根本就未曾真正認過罪,因他並未真正在神的光中看見自己的罪;當然也根本未被主的血洗凈了。
七:為什麼"恐怕他們回轉過來,就得赦免”
問:我對馬可福音4章10-12節的經文有三個疑點:
(1)在此所謂"外人",所指的當然是教外的人?主耶穌對他們講道既凡事用比喻,想必當比較不用比喻清楚明白才是,卻為何會"看是看見,卻不曉得;聽是聽見,卻不明問"呢?
(2)為什麽(這也許是我個人的感覺)這一段經文竟會顯示出:公義和慈祥的耶穌也有了一種令人難以置信的偏愛存在他自己的教訓中?因他竟將上帝國的奧秘同"外人"隱藏起來而單叫他的十二門徒和跟隨的人知道。
(3)尤其在"若是......恐怕他們回轉過來,就得赦免"的一席話,真是令人難測高深了。我個人對之感到大惑不解的乃是:為什麽寬宏大量如我們的救主基督,竟然也有這種不公平的心理?即使這些人硬心固執,抑或有褻瀆聖靈不可饒恕的罪,難道主基督對他們就沒有了憫憐的心嗎?在我幼稚的思想中,認為他們既是"外人",一切更應從寬發落才是;然則何故主竟會不願意他們"回轉過來",又為什麽不要他們"得赦免"呢?況且,若果這樣,那麽他的名訓"七十個七次的饒恕"又作何解?
答:
有關馬可福音4章10至12節之經文,是許多基督徒感到難明的。按本段經文引自以賽亞書6章9至10節,新約聖經尚有四處引用過:馬太福音13章13至15節,路加福音8章10節,約翰福音12章39至40節,使徒行傳28章26至27節。茲按所問的次序答復如下:
1.耶穌對他們說:神國的奧秘,隻叫你們知道;若是對外人講,凡事就用比喻......"本節若看馬太的記載比較清楚(參馬太福音13:10-11)。那裏告訴我們,主是在回答門徒的問題:為什麽對眾人講道要用比喻?就是因為"天國的奧秘,隻叫你們知道,不叫他們知道"。在此,"天國的奧秘"原文有指名詞,可作"這天國的奧秘";"你們"指有信心的門徒;"他們"即馬可所稱的"外人",指不信者。對於"這天國的奧秘"的道理(不是一切道理),當然不是不信的外人所能知道,乃是隻為使門徒得造就的。況見當時的人,多未明主所講"天國"的意思,以為就是藉政治之革命復興當時的猶太國,甚至想強逼耶穌作王(約 6:15)。因此,耶穌對門徒講及天國的奧秘時,特意用比喻,目的隻在造就有信心的門徒 -- "隻叫你們知道" -- 使他們對神旨意的安排有更深了解,而不是使不要信的外人了解。這不是因主耶穌偏待人,乃是因為事實上許多屬靈的事是不信者所無法了解的。這也表明主耶穌所傳的信息,對門徒和對"外人"是有分別的。對"外人"所注重的是"信"(約翰福音3:16......),對門徒則將更多真理的奧秘指示他們。
2."叫他們看是看見,卻不曉得;聽是聽見,卻不明白......"本節應與馬太福音13章12至13節合參。13章12節實際上是繼續回答上文門徒的問題,說出對眾人講道為什麽要用比喻的另一個原因,就是"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凡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那些門徒既有信心與所聽的道調和,就因主所講的道 -- 天國的比喻 -- 得著更多;那些不信者,既然沒有信心與所聽的道調和,甚至以為主要領導他們革命,恢復獨立的猶太國,他們所理想的和主所要給他們的根本不相合,就因主所講的比喻,更加不明白是怎麽一同事,連以前所以為是的也失去了!
馬太福音13章13節,則解明了何以主所用的比喻反而"叫他們看是看見,卻不曉得;聽是聽見,卻不明白"。就是"因為"他們自己先"看也看不見,聽也聽不見,也不明白"。他們既因不信而不見不明於先,則主所講有關較深奧之神旨,便隻能叫他們更不明不見於後了。
3."恐怕他們回轉過來,就得赦免......"這裏的"恐怕"是誰"恐怕"?這是解釋的重要關鍵。是神恐怕人悔改而得救?抑不信的人恐怕聽明了神的道而悔改?照聖經所給我們看見的,神從來沒有恐怕罪人悔改而得救,總是盼望罪人歸信他而得救的,否則神何需差派他的仆人宣示他的旨意,甚至打發他的獨生子到世上來?另一方麵,我們卻可從聖經中(或聖經以外)看見不少罪人硬心到惟恐聽了道會相信而得救,如亞基帕王那樣(使徒行傳26:27-28)。所以,這"恐怕"應當是指不信的人方麵剛硬而說的。
但這句話的難題在於:這節經文是引自以賽亞書6章9至10節的。照那裏的記載 -- "你去告訴這百姓說,你們聽是要聽見,卻不明白;看是要看見,卻不曉得。要使這百姓心蒙脂油......恐怕眼睛看見......" -- 似乎是神恐怕他的百姓回轉,所以叫先知去"使"他們"心蒙脂油"。其實這"使"的意思,正如上文我們曾解釋過的,乃是不信者自己心裏先剛硬之後,先知所勸責他們的話,既不能感動他們的心,就反"使"他們更剛硬而已。
再照新約引用這兩處的五節經文來看,最詳細的是馬太福音13章13至15節和使徒行傳28章26至27節,而在這兩處,主耶穌和使徒保羅都不是逐字照實引用,乃是照他們所領會的復述出來。這樣,我們若將主耶穌和保羅在新約引用這兩處經文時所說的話,與以賽亞書6章9至10節比較來讀時,便發覺在以賽亞6章中的"使"字,在主耶穌和保羅引用時都變成"因為"。可見主耶穌和保羅對以賽亞書6章10節的"使"字都領會作"因為"。因為這百姓既已硬心不受勸責,則神依然差派他的仆人去勸責他們,就等於"使"他們更硬心了。
並且,他們硬心不信從神的勸告,就是拒絕神的"從寬發落" -- 拒絕神的恩慈和赦免。對於這樣的人是不可能在無損於神的公義之下獲得另一次的"從寬發落"了!
八:神為什麼不給人一顆"軟”的心?
問:世界上很多人因心裏剛硬而拒絕接受救恩;但他們的性情是天生的,為什麽神不給他們造一個較軟的心呢?
答:
按人類在亞當犯罪以後的"天性"來說,每個人都是悖逆神的,不論他們在別的事上是"硬"或"軟",但對真神的態度則都是一樣的具有背叛神的傾向。十字架旁不是有兩個強盜嗎?他們是否一個心軟而作強盜,另一個則心硬而作強盜?顯然他們都是心硬的,否則怎會作強盜以致被釘十字架?但其中一個卻因接受基督而得救,另一個則與其他的不信者一同滅亡。人的"硬心"根本上不是神造成的,乃是人不聽從神的吩咐而開始變成硬的 -- 從亞當違命開始 -- 人愈不聽從神的話,愈多拒絕神的好意,就必愈加心硬。
但無論什麽時候人們肯接受神的善意和恩慈,神的應許將會臨到他說:
"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裏麵;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結 36:26)
九:信耶穌必全家得救麽?
問:我常聽見傳道人說:"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這是否說,一家之中隻要有一個人信了耶穌,其餘的人都可以得救?抑係一個人信了耶穌,其餘的家人,也都必然會信耶穌而得救?我已信主多年,家人中已有一人至死仍未信主。有時候也聽聞一些別的信徒有類似的嘆息,這是什麽緣故呢?
答:
這問題應分兩部份答復:
1.一個人信耶穌,一家都可以因他一人的信而得救,這種講法和聖經一貫的真理相背。如果這樣,全世界的人都不必自己有信心,因為我們都是亞當的子孫,亞當是有信心的人(創世紀3:21;路加福音3:38),全世人豈不是都可以得救了嗎?但亞當的兒子該隱乃是被稱為:"屬那惡者"的(約翰壹書 3:12),而他的另一個兒子亞伯,卻因自己的信心被神稱義(希伯來書11:4)。
舊約先知以西結,對這問題給了我們一個十分確切的答復:"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兒子不擔當父親的罪孽,父親也不擔當兒子的罪孽,義人的善果必歸自己,惡人的惡報也必歸自己。"(以西結書18:20)
新約中,主耶穌的話是:"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注意這句經文,英文的譯法是He that believe son the son hath everlasting life......十分清楚地表明:"信子"乃是各人的事,沒有別人可以代替。
再按使徒行傳16:31的記載,其下文已將31節的意義加以解明。注意32至34節"當夜,就在那時候,禁卒把他們帶去,洗他們的傷;他和屬乎他的人,立時都受了洗。於是禁卒領他們上自己家裏去,給他們擺上飯,他和全家,因信了神,都很喜樂。"這兩節說明了上文31節"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的意思並非禁卒一人信主,其餘的家人便都得救,乃是其餘的家人也"都受了洗""信了神",因而全家得救。
2.雖然這節經文的寶貴應許,是值得我們彼此鼓勵去兌現的,但嚴格說,使徒並未明說它是一切信徒可以取用的。使徒當時隻是對禁卒這樣說:"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而這應許已立即應驗於禁卒的一家,他的全家的確已全部相信而得救了。這事已經證明了神的信實可靠,至於是否其他信徒也都可以求神照著他藉使徒曾對禁卒說過的,應驗在他們的家人身上,聖經並未明說。但無疑的,神既曾這樣行在那禁卒身上,今日信徒可把它當作榜樣,同樣地向神求了。可是神是否必然像他施恩給禁卒一家那樣,答應今日信徒的祈求?這就在乎各人的信心和神對各人所定的旨意如何而定了。
換言之,我們雖然可從這節經文的應許中獲得鼓勵(或用以鼓勵別人),去引領自己家人信主,但切勿以它是每一個信徒當然可以得著的應許,它乃是需要我們各人用信心去求,並按照神自己的美意而成就的應許。
十:怎樣幫助初信的人?
問:現有一位朋友,剛剛信主不久,我應當怎樣幫助他呢?
答:
對於怎樣在靈性上幫助別人,不是單在紙上談兵能有什麽實效的,它完全在乎你在實際愛心上肯如何為他犧牲而定。但如果從以下幾點方麵留心,相信是頗有助益的:
1.多講一些見證給他們聽 --
不論是你自己的見證或別人的見證,對初信者都很有幫助。因為一般初信者對聖經真理認識得有限,領會的能力也有限,用見證堅固他們是最合宜的。
2.幫助他們對付罪 --
盡可能幫助初信者對付應當對付的罪,基督徒在初信時若徹底地對付罪惡,其靈命的根基必然穩固,以後靈命的長進亦必健全,否則,必然在拒絕試探方麵顯得軟弱無力。所謂"對付罪"的意思不是單單在神麵前承認自己是罪人那一回事,乃是逐一地對於任何得罪人使人受虧損的事上向人求饒恕,或賠償損失。但必須註意:不是勉強或代替他去認罪,乃是使他自己看見有這種需要而去對付之。所以在這方麵幫助人,隻能按促使他自動去行的原則,切勿越俎代庖,強人所難。
3.教導他們開始個人的靈修的生活 --
應當使初信者在信主之後立即開始每天有個人的禱告和讀經的生活。一般人利用清晨的時間,有一刻鐘至半小時的禱告和讀經。若環境許可最好和他一起靈修一個時期。
4.鼓勵他們向人開口作見證
一個人剛剛信主時,是他人生的一個大轉機,就趁著他有大轉機的時候鼓勵他向人作見證,則不論他原本是否膽怯的,都可能變成勇於為主作見證的人,反之,他就可能變成一直不敢開口的人。
5.留心他們是否經常參加聚會 --
"不可停止聚會"對初信的人更為重要;但引帶初信的人參加教會經常的聚會,不可操諸過急。應先個別明了他的環境情形,例如有的人負擔相當重,事實上不可能參加教會的每一項經常聚會,就當隻鼓勵他參加教會的某些主要聚會,如禱告研經會、主日聚會等,使他們認識這等聚會是絕不可缺席的。反之,如果勉強初信的人參加教會每項聚會,可能反而使他害怕了聚會,對於聚會漸漸覺得是一項"重擔",反為不美。誠然,當一個人嘗到聚會的滋味心裏火熱的時候,他就算不吃飯也會來聚會,不用人鼓勵他;但這是神自己的工作,不是我們所能作的,我們隻能按一般的常理引領人到主跟前。
6.介紹他們閱讀屬靈書刊 --
聚會必須到教會,但屬靈的書刊卻可以跟著人到任何地方。聽道隻"被動的領受",閱讀卻是"主動的領受",讀的人有充份的時間默思領受,所得益處當然更多,所以介紹初信者閱讀屬靈書刊,實在是幫助初信者不可輕忽的途徑之一。
以上這些要點隻不過是一般原則而已,實際上幫助人時有許多時候是要根據個別的情形,順從聖靈指引而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