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麼叫"絆倒人”?
常在教會裡的弟兄姐妹,對"絆倒人”一詞並不陌生。通常是指基督徒的一些"不良”言行,造成極壞影響:使不信者對基督教信仰產生厭惡;使軟弱信徒對神產生懷疑。
"絆倒人”的行為和教導,對教會的”殺傷力”極大,不但"絆倒”非基督徒,也會傷害”幼小軟弱”的基督徒。
主耶穌說:”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就是把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丟在海裏,還強如他把這小子裏的一個絆倒了。”(路加福音17:1-2)
馬太福音裡也記載主耶穌説的話:”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沉在深海裏。這世界有禍了,因為將人絆倒。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倘若你一隻手、或是一隻腳,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你缺一隻手或是一隻腳進入永生,強如有兩手兩腳被丟在永火裏;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就把他剜出來丟掉,你隻有一隻眼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的火裏。”(馬太福音18:6-19)
可見,"絆倒人”是神極其恨惡的事。因為神知道教會一定會有"絆倒人”的事發生,所以,才如此嚴厲地提醒屬祂的兒女。
但是,究竟"絆倒人”都有哪些現象值得我們注意的呢?主要在兩方麵:行為和教導。
例如:非基督徒撒謊,基督徒也撒謊;非基督徒欺騙,基督徒也欺騙;非基督徒貪婪,基督徒可能貪婪更甚;非基督徒自私,有的基督徒比非基督徒更自私;非基督徒追求世上的東西,如金錢財富、權力地位、虛榮奢侈、等,而基督徒也是如此。
這些行為會"絆倒”那些還不認識神的人,他們從基督徒身上看不到好的見證,發現與他們沒有什麼區別。所以,他們會想,幹嘛要信耶穌? 週日還要浪費時間去教會?
基督徒的言行呢?尤其教會站在講臺上的牧者或帶領教會的領袖,他們隨私意解經,所講的道偏離聖經真理,使初信徒,或對信仰糊塗的基督徒,陷在"謬誤”裡,或信心軟弱,以致跌倒離開神。
二:"絆倒人”的行為
有一位弟兄剛來美國時,他太太已經信主,就勸他一起去教會。那時教會弟兄姐妹聽說他身體不是很好,都積極為他禱告。弟兄姐妹的熱情,使他很感動。
有一天,帶查經弟兄的太太打來電話,説他們夫妻知道該弟兄身體不好,想過來看望他。該弟兄的太太很激動,立刻對丈夫説:"你看,教會弟兄姐妹多麼有愛心! 你剛來幾天,聽說你身體不好,就要過來探望你。他們信主很多年,對聖經很熟,禮拜天帶領主日學.....。”
那時弟兄還沒有信主,聼太太這麼一説,非常感動。急忙預備茶水,等待他們到來。那對夫妻進門寒暄之後,簡單聊了十幾分鐘。快要離開時,來探訪的姐妹從包裡拿出一個小瓶,說是一種保健品,對該弟兄的身體會很有幫助。當時該弟兄夫妻很感動,認為是愛心之禮。本想婉言謝絕,這時,那個姐妹拿出一張紙説:"這個保健品價格很便宜,一瓶祇有九十九美元。你看發票。”
當時該弟兄的喉嚨似乎被什麼東西哽住了,一句話也説不出來,他太太的臉似乎也被人狠狠地抽了一下。麵對丈夫失望,慍怒的神情,她隻好裝作沒看見,趕緊拿出一百美元給了他們,説:"一塊錢不要了。” 希望他們快快離開,永遠不要再來。
事後,姐妹沉默不語。對丈夫説什麼呢?一切解釋都是多餘了的。極其"諷刺”的事,讓這個姐妹內心非常痛恨,也痛苦了很久。
”還有理由勸老公去教會嗎?” 姐妹想。
姐妹不由地想到自己的經歷。在她剛來時的第一個教會,神藉著幾對特別有愛心的夫婦,給她無微不至的關懷,每次都是帶著不同的小禮物過來看望她;週末不辭勞苦地帶她和其他幾個慕道友去教會,........。想到這些,她決意不放棄,繼續勸說丈夫。
"不要因為他們就不去教會了。” 姐妹對丈夫説。”我曾遇到的基督徒不是這樣的。”
該弟兄算是個”開明人”,想想覺得有些道理,還是跟太太繼續去教會。
教會牧師見有新人來,免不了多些”關照”,還特別給他們一些建議,説:在美國一定要有"三師”:牧師、律師、會計師。牧師,解決心靈問題;律師,解決身份問題;會計師,解決避稅問題。
弟兄對牧師的"經驗之談”,心裡充滿感激和佩服。
牧師夫婦都考了房地產執照,師母直接出麵聯繫客人,洽談,有時主日丈夫正在臺上講道,師母的BB機響了,客人等在教堂的大廳裡。師母急忙出去招待客人到廚房洽談。最後文件的審核和簽約,由牧師來完成,因為他的英文比太太好。
半年後,這位弟兄在牧師的”關照”下,覺得買房子比租房子劃算,便考慮買房。初來乍到、人生地不熟,當然最信任的人就是牧師了,何況牧師有很多"經驗之談”。師母每天很積極帶著弟兄看房,過目了幾棟房子之後,弟兄相中了一棟,從價格和環境都還算不錯。
房子由銀行擁有,因為太舊,兩年沒有賣掉,房子前後草地一片枯黃。牧師帶著弟兄看完、簽字出來,對弟兄説,草都已經枯幹死了。以後你每天過來多澆澆水,草還可以長回來。現在趁著還是銀行的房子,水費他們付,你就多澆水。等拿到鑰匙,草也應該會長出來了。
該弟兄説,當時他很感謝牧師對人如此"體貼”,回家就對家人説:"這個牧師真好,很通人性。”
牧師夫婦很有生意頭腦,房子買賣和貸款都一手抓,這是其他房地產經紀人做不到的。合同簽了,但是弟兄申請貸款時出了問題,因為他們夫妻都剛來,信用點不夠。師母立刻出主意説,可以找一個信用較好的朋友幫助合簽,房產名字寫兩個人,信用點就夠了。買下後,再重新辦理一次,把朋友的名字拿掉就可以了。經過牧師和師母的聰明”指點”,弟兄照做,很快通過貸款、拿到房子。
因為心存對牧師師母的極大感激,弟兄很快受洗了。之後,弟兄熱心在教會"事奉”:接送慕道友;組織各樣活動。
後來教會有些弟兄姐妹對牧師師母不滿起來,傳言説,他們把吵架的夫妻拆散,為他們雙方各買一套房子;說為新來的移民出證明、辦身份收費;説教會一個八十幾歲孤寡的美國老人,牧師夫婦以照顧老人的名義,低價租老人獨門獨戶的兩房一廳,老人住在後院加建的一房一廳獨立屋。幾年後,他們動員老人把房子低價賣給他們,買賣和貸款都由他們夫妻一手操作。然後他們又以高價返租給老人,甚至比老人租給他們的兩房一廳的價格還高。....
聽到這些傳言,該弟兄起初不相信,便讓一個同工找牧師當麵詢問,尤其他們高價返租給老人的事。未曾想到,牧師並不否認,反而理直氣壯地説:”....按照世麵租金,已經算是很便宜的了。”
”這就是那個每個禮拜天在臺上講道的’神的僕人’嗎?他怎麼敢站在講臺上、振振有詞地講神的話呢?弟兄的信心”崩潰”了,暴怒起來,對太太説"不要再叫我去教會!”
因為牧師如此,帶領教會的領袖"上行下效”,,也在教會裡忙著發展生意"客戶”:產品傳銷的、賣保險的、理財投資的,賣化妝品的,等等,五花八門。
後來牧師被迫離開,那時教會變得"群龍無首”、"烏煙瘴氣”,很多人被"絆倒”離開教會,有的乾脆任何教會也不去。
聖經記載主耶穌曾斥責法利賽人,説:“虛偽的經學家和法利賽人哪,你們有禍了!你們在人麵前關了天國的門,自己不進去,連正要進去的人,你們也不準他們進去。虛偽的經學家和法利賽人哪,你們有禍了!你們吞沒了寡婦的房產,假裝作冗長的禱告,所以你們必受更重的刑罰。”(馬太福音23:13-14)
該弟兄的太太説,若不是神的憐憫和恩典,她丈夫恐怕永遠不再去教會。感謝神,神知道一切。後來,神為他們找到了一個充滿神話語,而且牧者和幾個同工都有美好見證的教會,使該弟兄的信心被逐漸建立起來。為此,姐妹非常感恩,並提到神的應許:”義人的腳步,被耶和華立定。.....他雖失腳,也不至全身仆倒,因為耶和華用手攙扶他。”(詩篇37:23-24)
三:"絆倒人”的教導
如果信仰上教導"錯誤”,或極其偏激的話,不但"絆倒”人,還會使人離開救恩的核心和聖經的真理,偏向"異端”,帶來更可怕的傷害,可能害其終生。
通常聽到"絆倒人”的教導有哪些呢?
1:混擾”愛神”的概念
1). 唯有讀經、禱告、事奉,才是"愛神”
有一對基督徒夫妻,曾經歷過一個教會,説牧者常常鼓勵信徒要"愛神”:多背聖經;固定參加教會各種聚會;積極參與教會服事。他認為不這樣做就是不"愛神”,可能沒有重生得救。因此,他在教會常樹立這類榜樣,讓弟兄姐妹仿效。
可是,這些讀經、禱告、事奉的弟兄姐妹,大多跟家人的關係一塌糊塗,反而比他們未信主前更差。因為他們很多時候除了讀經禱告,到教會服事,對家裡的事一概不管,沒有責任心。家人看到這些所謂"基督徒”的身上,多了層"虛偽”,心裡非常反感。
想想看,如果這樣的”基督徒”給家人傳福音,他們會信麽?
有一次一個姐妹看我在教會門前招呼新人,她很”誠懇”地誇獎我説:"你真的很屬靈啊,教會各項服事你都參與,主日幾乎也沒有缺席過。” 在教會,通常"屬靈”和"愛神”是同一個意思。
感謝神,我沒有因誇獎"暈頭轉向”,我發現姐妹不明白"屬靈”的真義。她説的是事實,的確我在教會"忙前忙後”,但這並不代表我的"靈命”有多好,有多"愛神”,因為這是基督徒當作的事。
所以,我對那個姐妹説:"你搞錯了’屬靈’的意思。屬不屬靈,主要是人對罪是否敏感,是否願意被’聖靈’管製、順服神的話。可你並不瞭解我私下和內心的光景,隨便用’屬靈’這個詞,是不恰當的。”
翻開聖經,看看使徒約翰對"愛神”的定義是什麼呢?
這段經文是主耶穌親自對門徒説的話:”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約翰福音14:15, 21a)
約翰說:”凡遵守主道的,愛神的心在他裏麵實在是完全的,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裏麵。人若說他住在主裏麵,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約翰一書2:5-6)
”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祂了,並且祂的誡命不是難守的。”(約翰一書5:3)
所以,真正的"愛神”,就是神説什麼就聼什麼,盡力照著去行。那麼神的話是什麼呢?也都寫在聖經裡裡,如:要愛人如己;要饒恕別人;妻子要順服丈夫如同順服主;丈夫要愛妻子,如同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命;兒女要孝敬父母;父母要按照主的心意教養兒女;要順服在位掌權者,因為他們的權柄是神所賜的;在教會要彼此相愛接納,讓不信的人看到,就把榮耀歸於神,等等。
牧者不用神的話教訓和督責信徒,反而用宗教形式“綁架”信徒,使信徒誤解神的心意。牧者為應該講信徒該怎樣靠著聖靈對付自己老我的罪,日常生活中如何遵行神的話,在家裡、社會上、工作方麵,活出美好的見證。
不得不承認,讀經很好,但"光讀不練”,還不如不讀;禱告也很好,跟神交流,但如果生命沒有改變、仍然活在罪中,無論怎樣虔誠的禱告,神都不會垂聽,因為神是聖潔的;固定參加教會敬拜,也是應該的,神的兒女理當要敬拜、讚美、感謝神的偉大和神的救恩,但如果身在教堂、心在別處,這種敬拜神不會悅納。神悅納的是人用"心靈和在真理上的敬拜”;參與教會服事,也是必需的,因為信徒藉著服事,操練愛心、耐心。但是,如果把服事當作一個職位,或者為了得到別人稱讚等,越多服事反而越得罪神。
所以,人衹是讀經、禱告、參加聚會和服事,並不表示就是"愛神”。唯一體現"愛神”的方式,就是遵行神的命令。如果我們裡麵的”罪”不對付,每天活在舊的生命裡,沒有改變,我們讀了再多聖經,每天有再多禱告,教會各種聚會全都參加,也積極服事,在神眼裡一點價值都沒有。
2). 唯有全時間事奉神,才叫"愛神”
有一教會的牧者,常拿自己做榜樣,説自己當年未讀完大學,就到國外宣教、全職事奉神。言外之意要教會年青人像他學習,放棄學業,走”全職”道路。
教會有一年青人,從國內過來不久信主。當時正在社區大學讀書,準備兩年後轉到正規大學續讀。那時他剛信主,心裡非常火熱,在教會積極服事。聽到牧者常常這樣講,非常羨慕牧者"愛神”,甚至教會有些年青人很崇拜牧者,認為他所說的話,都是神的話,都是真理,必須服從。不然,就是得罪神。
因此,就在接近要選擇去正規大學時,該弟兄開始猶豫了:牧者說了,不要把時間浪費在讀書、工作、家庭等"屬世”上,要"愛神”,最好到神學院"裝備”自己。可是父母肯定不同意,因為他們的工作薪資很低,無法給他資助。在這兩難之間,牧者替他做了決定,告訴他全職事奉是神的心意,他應該順服,甚至要教會弟兄姐妹為他禱告。該弟兄的父母知道後,拚命反對,認為兒子應該好好讀書,為什麼硬要花錢讀神學院? 哪來那麼多錢?
雖然該弟兄的父母也是基督徒,但是他們反對的理由不無道理:第一,他們希望兒子好好把書讀完,以後找一份工作,幫助家裡;第二,如果神真的呼召兒子出來做全職傳道人,有福音機構提供所有學費也可以;第三,如果兒子將來工作,自己掙了錢讀神學院,也可以。
儘管父母堅決反對,那個年青人還是在牧者的"鼓勵”和"推動”下,放棄了學業。牧者不知從哪兒籌集了幾千美元,作為"印證”,使該弟兄更加確信,他的選擇是”神的旨意”。
不幸的是,還沒有幾個月,該弟兄無法讀下去:一是語言有困難,聖經知識也有限,學業跟不上;另外,看到母親對他的決定非常生氣,一直流淚,心裡也很難過。家裡實在沒有錢給他提供學費,籌集的幾千元,也僅夠維持幾個月而已。以後的怎麼辦?
"如果放棄神學院,跟牧者和教會的弟兄姐妹怎麼交代?” 這是該弟兄麵臨更大的一關,因為他全職事奉一事,在教會搞得"轟轟烈烈”、"沸沸揚揚”,牧者已經把他定格為”愛神”的榜樣,展示給其他年青人看,以其仿效。如果反悔了,豈不羞辱神的名?
在這”進退兩難”的痛苦中,該弟兄掙紮了很久。但是,現實擺在眼前:語言和學費逼得他不得不放棄,他心裡真的很願意"愛神”,但是他實在讀不下去了。可憐的是,他剛剛信主,不瞭解神的話,認為自己放棄神學院,就是放棄"愛神”,是一件極其得罪神的大事,內心很有"罪惡”感。
當他膽卻地回到教會、告訴牧者他退學時,牧者不但沒有一絲"憐憫”和"安慰”,反而非常生氣,當著眾人麵指責該弟兄敗壞神的名,甚至扣了一大堆"羞辱”的帽子在頭上。
該弟兄心情越來越糟,對信仰完全糊塗了,認為自己的決定得罪了神,神也為此也棄絕了他....。所以,他不再想去教會,不敢讀經,也不敢禱告。父母的信心為此也跌倒,也不去教會了。他們那些不信神的親戚,更是被"絆倒”,常常埋怨他們説:看你們去教會的好處,本來一個好端端的孩子,就是因為你們帶去教會成了廢物。母親多年以淚洗麵,因為她的信心就在剛剛發芽的時候,就被"掐”得奄奄一息。
寫到這裡,我的心非常地痛。牧者的”教導”是錯的嗎?全心事奉神不對嗎? 應該沒有錯。但錯在:
第一:牧者應該清楚,自己不是神,不可以代替神去"呼召”別人,祇有聖靈親自感動信徒自己;他的責任就是用神的話,建立信徒的信心;
第二:該弟兄剛剛信主,信心極其幼小,需要對神和神的話有一定的瞭解,讓自己非常清楚是神的旨意要他放棄學業;
第三:該弟兄的家庭經濟情況,父母的信心,都說明神的時間未到。如果憑著”血氣”的一時衝動做決定,也持續不下去;
這些表明什麼? 不就是需要牧者用神的話餵養信徒,使他們的信心逐漸長大,才可以被神所用麽?怎麼可以"僭越”、隨便代替神的旨意,傷害教會、”絆倒”信徒呢?這樣行的牧者是在“服事”神麽?
雖然我們不能質疑這位牧者他自己的”呼召”是否來自於神,但是,至少可以確定神沒有給牧者責任代替神去”呼召”別人,更沒有賜權柄給牧者代替神去"定罪”弟兄。
聖經何處講過祇有走全職事奉才是"愛神”的呢?年青人好好讀書,在同學中有美好見證,別人吸煙、喝酒、抽大麻,而他不參與;在工作上盡本分,不偷老闆時間為己用,謙卑對待每一個同事;在家裡孝敬父母,體諒父母的辛苦,在經濟上幫助家裡;在教會關心有需要的人,用活出來的見證吸引他們認識神,等等,這些不都是”愛神”的表徵麽?而用這些"宗教外衣”捆綁基督徒,衹能”造就”更多"假冒偽善”、裡麵沒有實質生命的信徒,不是麼?
保羅提醒信徒説:”你們要謹慎,恐怕有人用他的理學和虛空的妄言,不照著基督,乃照人間的遺傳和世上的小學,就把你們擄去。”(歌羅西書2:8)
”這些規條,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謙卑、苦待己身,其實在克製肉體的情欲上,是毫無功效。”(歌羅西書2:23)
主耶穌來到地上,使得救的人脫離"律法"的咒詛,靠著祂的恩典走成聖之路,使裡麵的生命漸漸長大。神不看重人的外表,注重的是人的心和裡麵生命的改變。祂教導門徒説:”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馬太福音5:20)
文士和法利賽人"義"是什麼呢?不就是一些在人看來光鮮亮麗的外在行為麽?他們不但讀經研經,也固定進會堂敬拜、持守十一奉獻、經常禁食禱告,....。然而,他們拒絕主耶穌的拯救,自以為義,裡麵沒有神的生命,所以,無論他們外表多麼敬虔,都與天國無份。主耶穌斥責他們是: ”洗凈杯盤的外麵,裏麵卻盛滿了勒索和放蕩。"(馬太福音23:25b)
所以,以任何”宗教行為"約束人、"揠苗助長”代替神,對人的屬靈生命成長毫無功效,反而把人帶到”異端”。
2:混擾"愛世界”的概念
有的教會牧者常常警誡弟兄姐妹,不要”愛世界”。他們所說的”愛世界”,就是人日常生活需要做的事情:度假、旅遊、工作、照看家人、勤奮學習等等。他們認為這些都是"世界”的事情,會佔據基督徒讀經禱告的時間,從而無法全心"愛神”。
教會有一對夫妻省吃儉用,靠打工錢,在房價市場很低時,花了十萬左右買了一處兩室一廳的公寓,算是有了自己的窩,也不必再付租金再搬家。有一個姐妹盲目崇拜教會的牧者,認為牧者所説的一切話,都是神的話。她先生因病去世後,一人拖著三個孩子,有幾個弟兄姐妹籌錢幫助她。其中這對夫妻也是幫助者這之一。
有一天這位姐妹鄭重其事地約他們談話。很嚴肅地質問他們:"聽說你們家買房子了? 你們為什麼這麼愛世界、不愛神? 難道租房不可以嗎?為什麼一定要買房?”
這對夫妻買的是”容身之房”,又不是"豪宅”。即使有的基督徒追求"豪宅”,如果他們信心幼小、還不明白”永恆”比"短暫”之物重要,人這樣指責有用麽?牧者是不是應該用神的話餵養他們,使他們裡麵的生命逐漸長大,自己明白過來、知道什麼事最重要,才有效?
然而,"世界”的意思指的是什麼呢?除了"宇宙、地球和地上的人”以外,聖經怎樣定義"世界的呢?
使徒約翰囑咐信徒:"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麵了。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約翰一書2:15-16)
聖經裡所講的”不要愛世界”是告訴我們不要度假、旅遊、買房子、找工作、勤奮學習麽?還是指屬於撒旦的”世界體係或價值觀”? 即所有抵擋神、悖逆神、引誘人不信神的思想、學說以及勢力? 即使有人不度假、旅遊、買房子、找工作、勤奮學習,但心裡麵充滿了驕傲、虛榮、仇恨、自私、貪心等,難道不是"愛世界”麽?
所以,聖經講的"世界”一目了然,即,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和今生的驕傲,因為這是撒旦從起初誘惑人犯罪慣用的伎倆。
"情慾”的定義是什麼? 聖經説:“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汙穢、邪盪、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醉酒、 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加拉太書5:19-21)
所以,保羅提醒説:”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 ”(羅馬書8:13) 又説:“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 (加拉太書6:7-8)
關於什麼是"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有一位牧者分享得既簡單又通俗易懂。轉載如下:
”到底什麽是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呢?是不是在教會裏服事就一定是愛神,在世界裏打拚就一定是在愛世界?
非也!重點不是在哪裏,而是你的心。
聖經進一步的指出:“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欲,眼目的情欲,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約翰一書2:16)
很明顯,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指的就是肉體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和今生的驕傲。所以重點不是你的人在哪裏,而是你的心在哪裏。你的人可以是在教會裏,但你的心卻可以是在世界上的事。
我是一個教會的牧師,在教會裏服事。照理說我所做的是一件很愛上帝的事情。但是,如果我整天教導說:’看,我比你們委身,拋棄一切來服事神。我所做的是神聖的職業,是愛上帝的;而你們所做的是世俗的職業,是愛世界的。” 這時我就是自以為自己比別人高一等、比別人更委身更愛主、比別人更神聖,這就是今生的驕傲了。所以,雖然我身在教會,但我的心卻是在世界上的事--今生的驕傲。這就是愛世界了。
有姐妹來請我為她丈夫禱告。這位姐妹說,她的丈夫愛世界多過愛上帝,隻有星期日來教會崇拜,其他天都忙於工作,沒有參與教會的服事。我就很訝異的看著她,問她:“如果不是你先生每天努力工作賺錢養家,你能夠天天往教會跑嗎?你能夠每天都在教會服事,甚至也在金錢上奉獻嗎?難道你不覺得,你先生每天努力工作就是愛主的表現了嗎?“頓時,她愁苦的臉變成喜樂的臉。她不再埋怨她的丈夫了;相反的,她可以為她的丈夫感謝神。
結論是,愛神或是愛世界,不在於你是在教會裏服事還是在世界裏打拚,而是在於你的心,是否有遠離世界上的事:肉體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和今生的驕傲。”
3:錯誤解釋聖經真理
1)"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
曾被邀請參加一個教會團契的"愛宴”。參加的有牧者夫婦、剛受洗的弟兄姐妹,還有幾個慕道友。飯後,他們邀請剛受洗的一個弟兄分享一點見證。這個弟兄在一個小賣店工作。他説:我自己發現信主之後有一個很大的變化,就是以前我對不喜歡的客人愛搭不理,看著他們心裡就討厭。信主之後就沒了,覺得每個客人都應該熱情接待。
他分享的很簡單,我當時聼了很感動,看到神在人生命中的作為何其大!
未曾想到,牧者的反應不同。他問那個弟兄:"為什麼主日你不來敬拜?”
那個弟兄回答說:"禮拜天沒辦法,我要工作的。”
接著牧者回了一句:"你知道聖經怎麼講的嗎?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你都不來教會敬拜,怎麼看出你信神了呢?”
那個弟兄聽了,立刻臉拉了下來,非常沮喪。
原來這個牧者在教會就是這樣教導會眾的。他認為,如果信徒説他”愛神”,卻好好學習和工作,就是説"假話”。所以,他主張信主受洗的弟兄姐妹後,禮拜天一定要參加敬拜,哪怕是做醫生護士的,打餐館工的,都不可以停止主日敬拜。否則,就是沒有根的”假基督徒”、沒有”重生得救”。他引用經文作依據,出自聖經雅各書2:17:"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
據說這位牧者從小是含著“金湯匙”長大的。他們夫婦從外國宣教回來,拿著宣教機構提供的補貼,不足的部分,父母幫補,可謂”衣食無憂”,也未曾經歷過貧窮、爲“五鬥米折腰”的屈辱和痛苦。然而,剛剛來的新移民,多數是花錢過來的。他們需要打工還債、花錢租房、日用開銷....;他們不懂英文,隻能做薪水最低、平時加班、週日不休的工作。
可是,雅各書講的"行為”指的是什麼呢? 是固定參加禮拜天聚會麽?還是在試煉中如何信靠神喜樂? 如何脫離一切的汙穢,要行道,不要單單地聽道? 要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 不可以外貌待人:高看富人、低看窮人? 不可口是心非,對真正有需要的人,隻會禱告,説一些"屬靈”的話,卻不給實際的幫助? 要管好自己的口舌呢?.....
這些禮拜天工作的人,大多是一些剛來的新移民,英文不懂,學問也不高,他們都是借錢過來的。他們衹能打餐館,需要掙錢換款。如果牧者真的關心他們的屬靈生命,完全可以在他們每週休息時間,單獨帶領他們查經和敬拜,不也是很好的麽?
2) ”你是誰? 竟論斷別人的仆人呢?"
有一姐妹經歷過的一個教會,牧者絕不允許弟兄姐妹到別的教會聽道,理由是:別的牧師大多為"錢財和肚腹”服事神,而且他們講的道都是偏離神的。
"隻有我們是一個講’真道’的教會。”牧者常這樣自誇。
教會有一個新來的朋友,拖著數月身孕,牧者和弟兄姐妹給了她很多幫助,讓她很感動,很快就受洗信主了。因為懷念以前教會的弟兄姐妹,有一個禮拜天她就回到原來教會敬拜。可當這個牧者知道後,大為不悅,鼓動同工對其質問,為什麼隨便到別的教會,為什麼對牧者以及弟兄姐妹的幫助”忘恩負義”? ….同工糊塗,照做了,那個姐妹被質問得哭了,離開了教會,沒再回來。
牧者也是人,也一定會犯錯。這是事實。
後來有人被聖靈感動,認為這樣做不符合神的心意,便私下找牧者談,説,教會應該寫一個卡片,跟這個姐妹道歉,並邀請她再回到教會來。有個弟兄買了卡片,讓這位牧者在上麵寫幾句話,簽個字,其他同工也如此。但這位牧者不但拒絕,反而説:”這等人,不必邀請,等她自己掉到豬圈裡,自己回頭。”
不但如此,這位牧者還引用聖經,説:”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主。”(哥林多前書4:3-4)
"你是誰? 竟論斷別人的仆人呢? 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為主能使他站住。”(羅馬書14:4)
勸說的姐妹,沒有跟牧師爭辯,隻好離開。
聖經講的”論斷”是什麼? 是一個人違反神的原則也不要指出來的嗎?實際上,聖經講的"論斷”或"判斷”,指的是人以自己的想法,揣測別人的動機,從而"定罪”別人。例如,人不可以以人外在的行為,判斷此人是否”重生得救”,或"真假基督徒”。這叫"論斷”。牧者怎麼會把別人指出自己的錯誤看作是"論斷”呢?
這位牧者搞錯了,認為自己從不會犯錯。即使犯錯,也是由神負責,人不可以指出。難道神不是常常藉著人指出人的"罪”來麽?
聖經説:”當麵的責備,強如背地的愛情。”(箴言27:5) 那個私下勸說牧者的姐妹,既沒有到處議論他,也沒有"判斷”他是否是真基督徒,而是就事論事,按照聖經的要求去告訴他做的事情不對。一個所謂被神”呼召”的牧者,怎麼會不肯承認自己的錯誤,反而用聖經為自己的錯誤辯護呢?
其實,這種現象,在很多教會都存在:就是牧者有錯,弟兄姐妹不可以指正,依據是,他們是神的"僕人”,”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如果是這樣,保羅為什麼會公開指出彼得的錯誤來呢? 按"資歷”來說,彼得豈不比保羅更高麼?
保羅説:”後來磯法(彼得)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責之處,我就當麵抵擋他。從雅各那裏來的人,未到以先,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飯。及至他們來到,他因怕奉割禮的人,就退去與外邦人隔開了。其餘的猶太人也都隨著他裝假,甚至連巴拿巴也隨夥裝假。但我一看見他們行的不正,與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眾人麵前對磯法說:’你既是猶太人,若隨外邦人行事、不隨猶太人行事,怎麽還勉強外邦人隨猶太人呢? ....(加拉太書2:11-14)
那個被牧者和同工傷害的姐妹,從此沒有再回來。但願神保守她從被"絆倒”中站立起來,找到一個真正有愛心、按"正意分解”聖經的教會。
四:如何避免"絆倒人”?
上麵衹例舉了"絆倒人”的幾種現象而已。由此看到,如果教會領袖,即牧者、執事和團契組長等,他們行為不正,或以私意解經、混擾神的真理,遠比普通信徒不良言行所產生的影響更大。他們錯解聖經,行為偏差,言行不一,會讓會眾對基督信仰產生懷疑,甚至遠離神。
主耶穌説吩咐給信徒的大使命是:”....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馬太福音28:19-20)
這是神託付給教會的”使命”,更是牧者的"使命”:第一:給不信的人傳福音;第二:用神的話建造信徒。
牧者不但傳福音、為人施洗,也要用神的話建造信徒,教訓他們遵行神的話,在生活中有見證,而牧者自己也同樣要遵行神的話,活出見證。
如何才能避免"絆倒人”呢?
1.正確傳講"福音”
正確傳講"福音”,使不信的人入門正確。本人在前一篇文章中分享:傳"福音”為什麼一定要講"罪”? 要注意些什麼?
第一:切勿避開"認罪悔改”
第二:切勿”一步到位”
第三:切勿”急於求成”
第四:切勿"匆忙施洗”
第五:切勿"投人所好”
現今有些教會傳福音”舍本求末”,恐於認真傳講福音、傳講神的道,會使教會"門可羅雀”。甚至有的教會原本持守在神的真道上,也開始漸漸向世界挪移、向世界"妥協”。有的教會擔心非基督徒對聖經反感,就取消”暑期聖經學校”的名字,改成"兒童暑期夏令營”;取消福音內容,換成教鋼琴、打籃球、踢足球等”技藝”;不再直接傳福音給家長,而是用"如何理財”講座吸引父母。
牧者傳福音的責任,需要讓人知道人有"罪”;"罪”是什麼;"罪”的結局是什麼;告訴人靠人自己行善積德不能 ”得救,祇有願意認罪悔改、接受耶穌做救主和生命的主,才能得到神的生命,就是”永生”。
人"得救”,唯有靠耶穌。沒有一個人可以靠自己的善行或世界的方式得救。聖經説:”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使徒行傳4:12)
聖經也清楚地告訴説:”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以弗所書2:8-9)
這些重要的福音內容都需要傳講出來,讓聼的人瞭解"福音”的本質,打好信仰"根基”。
2. 用神的話建造信徒
然而,令人遺憾的是,有些教會偏偏忽略該講的,反而用"旁門左道”、"屬世之道”傳福音。甚至牧者常給教會弟兄姐妹一些誤導,讓人的眼目僅僅盯在教會受洗的人數上。每次有人受洗,為了渲染氣氛,牧者就帶領弟兄姐妹高喊:哈利路亞! 讚美主! 然後呢?讓信徒認為這些人得到了永生,拿到了去天堂的"門票”、"萬事大吉”了。而牧者似乎也完成了"任務”,可以"鬆口氣”、"放羊吃草”了,不管這些”小羊”吃了些什麼,是否吃了”毒草”;是否生病了;是否有披著羊皮的財狼混入他們中,把他們呑吃掉。這種現狀,是不是教會的虧欠呢?說的具體一點,是不是牧者的虧欠呢?
看到牧者不負責任,將教會漸漸帶向"世界”,實在令人痛心。牧者不盡本分、不好好牧養神所託付的羊群、建造信徒的靈命,反而花大精力用一些很表麵、情感宣洩的方式,來代替神的話語。如果牧者想的都是些"花俏”的東西,卻不腳踏實地地研讀並思考神的話語,"按時分糧”給信徒,怎能執行神囑託的"使命”呢?
有一個姐妹很痛苦地説:在教會裡一眼望去,"人氣十足”,"屬靈土地”卻一片荒涼。可牧者視而不見,恨不得把所有自己該有的責任:如慕道班、主日學、查經、關懷等,都推給弟兄姐妹,還"美其名曰”,爲了弟兄姐妹靈命的益處。如果教導和牧養的責任都讓其他人承擔,牧者做什麼呢?衹是每月講一兩次道? 在講臺上虛假地告訴弟兄姐妹説:我愛你們,常常為你們禱告;你們要專心愛神,每天要讀經禱告,要參與教會的事奉......。這樣的景象不能不令人難過,因為教會除了少數非基督徒外,大多是"左右手不分”的基督徒啊! 怎麼忍心”放羊吃草”,自己逍遙忙自己孩子的事呢?牧者的職責不就是教導聖經、牧養信徒的麽?
保羅説:”人若想要得監督的職分,就是羨慕善工,這話是可信的。”(提摩太前書3:1)
彼得説:”我這作長老、作基督受苦的見證、同享後來所要顯現之榮耀的,勸你們中間與我同作長老的人,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神的群羊,按著神旨意照管他們。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也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於樂意;也不是轄製所托付你們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樣。到了牧長顯現的時候,你們必得那永不衰殘的榮耀冠冕。(彼得前書5:1-4)
箴言書對牧者説:”你要詳細知道你羊群的景況,留心料理你的牛群。”(箴言27:23)
所以,除了正確傳福音外,牧者還有一個更大的”使命”,就是要按照真理建造信徒的屬靈生命,不是把責任推給信徒,對他們説:你們每天自己要靈修禱告;一年要讀一遍全本聖經;要固定參加教會聚會;要常常參與教會事奉;要多多奉獻金錢,.....。這些不能説有錯,但牧者擔負著"按時分糧”、餵養信徒的責任,神更看重的是祂兒女生命的成長,而不是一些"宗教形式”。
保羅對牧者提摩太説:”你要靠著在基督耶穌裡的信心和愛心,常常堅守從我這裡聽過的話,作為純正話語的模範;又要靠著那住在我們裡麵的聖靈,保守所交託你的善道。”(提摩太後書1:13-14)
又説:”我兒啊,你應當在基督耶穌的恩典裡剛強起來, 又應當把你在許多見證人麵前從我這裡聽見的,交託給那些又忠心又能夠教導別人的人。你應當和我同受磨難,好像基督耶穌的精兵。當兵的人不讓世務纏身,為要使那招兵的人歡喜。競賽的人若不遵守規則,就不能得冠冕。勞力的農夫理當先嘗果實。你要想想我的話,因為凡事主必給你領悟力。.....你當竭力,在神麵前得蒙喜悅,作無愧的工人,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摩太後書2:1-7,15)
主耶穌復活後,對彼得的託付是什麼呢?"你餵養我的小羊”,"你牧養我的羊”,"你牧養我的羊”。而主耶穌問彼得的前提是:"你愛我嗎?” 這是神的一個多麽大、多麽重要的託付啊! 牧者怎忍心"放羊吃草”,又不看顧他們的屬靈需要,任憑他們病倒死掉,或者被"財狼”吃掉呢?
如何建造信徒,在新約聖經都清楚地寫著,有的是主耶穌的親自教導,也有神藉著彼得、雅各、約翰、保羅等使徒的教導。牧者必須花時間研讀、思考、結合教會信徒的生命,教導信徒,而自己也要遵守,有實際的見證。否則在真道上不是偏左,就是偏右,走入兩個"極端”:或按世俗方式帶領教會,忽略神的救恩;或以宗教外衣”包裝”信徒、轄製羊群。
如果牧者的服事處於"勉強”、,或是為了一份工作,而不是甘心樂意,就一定不會花時間研讀神的話語,必定隨私意解經、"斷章取義”。其結果不但自己沒有好的見證、"絆倒人”,也無法建造弟兄姐妹的靈命,甚至把人帶到偏離神的路上。
五:基督徒當如何做呢?
親愛的弟兄姐妹,上麵舉了一些在教會"絆倒人”的現象。你我當如何行呢?
1.傳福音不單單是牧者的責任,也是你我的責任。把正確的福音傳給親朋好友,"無論得時不得時”,因為這關乎到人的"生死”大事;
2. 常常提醒自己,讀聖經的目的,是要照著神的話去行,避免做"絆倒人”的事;
3. 假如你我不小心"絆倒人”,不是故意的,當聖靈提醒我們,或者藉著別人指正我們時,我們要學大偉,立刻回到神的麵前,認罪悔改。不要像掃羅,口心不一,撒謊、推卸責任,硬著頸項不肯悔改,最終被神棄絕。
聖經説:”愚妄人所行的,在自己眼中看為正直;惟智慧人,肯聽人的勸教。”(箴言12:15)
4. 當看到教會有"絆倒人”的事時,如果你我自己沒有犯同樣錯誤,我們就按照聖經所說"用愛心説誠實話”去告訴他們。教會要在神的真理上"和睦”,不是在錯誤上"一團和氣”。
假如我們是按照神的教導去勸誡他們,不是隨便挑剔,如果他們拒絕接受指正的話,也不要灰心氣餒。保羅説:”我們行善不可喪誌,若不灰心,到了時候,就要收成。”(加拉太書6:9)
5. 我們自己要好好查考聖經,一方麵避免被別人"絆倒”,另一方麵,對所聼的道有分辨能力。就如聖經所講的庇哩亞信徒,”.....甘心領受這道,天天考查聖經,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使徒行傳17:11)
我們要尊重牧者,特別是那些忠心為神擺上,竭力關心和牧養教會的牧者,但不要“崇拜”,並不是牧者説什麼都要聼什麼;不要誤以為牧者不會犯錯。若他們按”正意分解”聖經,我們要聼,並遵行;若是亂解,或"斷章取義”,我們就要格外小心,切勿一概接受。
親愛的弟兄姐妹,願你我記住下麵的經文:
"你們在外邦人中應當品行端正,叫那些毀謗你們是作惡的,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鑒察的日子歸榮耀給神。.......因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們行善,可以堵住那糊塗無知人的口。"(彼得前書2: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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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了要說的話:
親愛的朋友,不管你是基督徒還是非基督徒,也許你曾經去過教會,現在不去了,因為基督徒的"不良”言行,使你離開教會,不願意相信這位創造宇宙萬物和生命並且愛你的神。
説實話,本人同樣經歷過你所經歷過的,知道一定有人被"絆倒”、不再相信這位神。這也是本人要寫這篇文章的原因,是要告訴受過傷害的人,人都會犯錯,你我也一樣,牧者一樣,人是不可靠的,除非認識神、全心信靠神。但是,無論如何,不要把人的過錯,歸罪到神的身上、跟神"較勁、不去教會。我們所信的這位神是可信的,祂是全然良善、聖潔、公義、信實、慈愛、...,祂掌管宇宙萬物,也掌管人的生命。祂要人遵行的,都是好的、蒙祝福的。就如大多父母不會教兒女不好的東西,但仍然有很多兒女敗壞、不走正路。是父母的問題麽?如果我們把兒女不好的言行一股腦歸罪在父母頭上,顯然不公平,也不合情理。所以,道理是一樣的,基督徒不好的言行舉止,是因為人不願意聽從神的話,不是神的意思。
故此,如果因為人的言行影響,使你失去得到"永生”的機會,其實是"因小失大”、很不明智的做法。聖經説"絆倒”人的人有禍了,因為將來要受到神的責備和審判。但是,如果我們不被"絆倒”,繼續認識神、追求神、跟隨神,就有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