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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馬書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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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人有三隻”眼”、兩個'我”嗎?

(2023-11-17 17:22:26) 下一個

很多人不曉得,人有三隻”眼”、兩個”我”:兩隻”肉眼”,一隻"靈眼”;一個外麵的”我”,還有一個裡麵的"真我”。

你說,知道這些有意義嗎?當然。如果知道人有三隻"眼”,會使人認真思考什麼是生命的價值,從而做出正確的選擇;如果知道人有兩個"我”,會對自己有一個客觀真實的評價,使人願意謙卑下來、認識超出萬有、聖潔公義的神。

 

一:三隻"眼”

 

1.罪使人的"眼”瞎了

起初神用泥土造人與動物不同,不但有可見的五官和肢體,神也是按照祂的形象,賜給人情感、意誌、理性、公義、良善、...;更重要的是,神還在人的鼻孔裡吹了一口氣,使人成了”有靈的活人”(創世紀2:7) 。這就是人裡麵的"靈眼”。

神賜給人一隻"靈眼”,可以認識神、與神溝通,並可以接受來自神的"信息”。那時亞當夏娃在伊甸園充分享受神創造的一切、與神同在的美好。

神賜給他們園中很多的果實,告訴他們都可以吃,但警告亞當:”祇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創世紀2:17) 

當亞當夏娃聼撒旦說,"吃了那棵樹,可以使眼睛明亮,如神一樣能知道善惡”時,而且又看到那棵樹上的果子不但悅人眼目,還可做食物,他們便選擇聽信撒旦的謊言、違背神的命令,吃了那棵樹上的果子。亞當夏娃的”肉身”並沒有如神所說,即刻死掉,但是,他們的"靈”卻與神隔絕,即,他們可以認識神、與神溝通的"靈”死了,"靈眼”瞎了,唯有兩隻"肉眼”可以看見地上有限而短暫的事物,再也看不見神。甚至他們也不敢聽見神的聲音,倆人在樹木中躲避起來。

從此,人類失去了與神同在樂園的福分,陷在了罪的黑暗裡。人的"靈眼”瞎了,活著沒有方向、沒有目的,不知道生命的價值和人死後的去處。人活著衹能像動物一樣,僅僅忙於肉體的需要。

”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恆安放在世人心裏;然而神從始至終的作為,人不能測透。”(傳道書3:11) 因此,人對"永恆”有一種嚮往,這是神賜給人的恩典。但是,人裡麵的"靈眼”瞎了,已經看不到永恆,所以,衹能用兩隻"肉眼”尋找世上可見的東西,以此填充心裡麵的"空洞”的需要。不幸的是,世上沒有一樣東西可以填滿,以致於人活得很苦、很累、沒有喜樂、沒有盼望。

"靈眼”瞎了,給人帶來的悲劇,通常比較突出在兩個方麵:

 

2. 人活著"空虛"

因為人"靈眼”是瞎的,看不到人裡麵的空虛是”無限大”,不知道祇有”無限的神”才可以充滿,所以,人衹能用世上有限的東西來填補。然而,卻發現,無論是金錢、財富、知識、權力等,都無濟於事、難以填滿人裡麵的那個"空洞”。當可見東西填充得越多時,裡麵的"空洞"就越大,使人產生絕望、生不如死。

不管是直接看到,還是間接聽說,幾乎沒有人對已經擁有的感到滿足。那些有錢有勢的、學富五車的、受人推崇邁追逐的明星藝人,如果你問他們活的是否喜樂滿足,相信回答幾乎都是否定的。其原因就是世上的一切都無法滿足人內心的需要。

曾聼過一個姐妹的分享,講述她信主前的經歷。她拚命讀書考大學,不是父母的壓力,完全是她個人的"偉大想”,認為知識可以給她帶來自信和滿足。有了知識,她覺得不過如此,並沒有得到預期的果效。所以,她就不斷地換工作,藉著新工作的挑戰,給自己的人生帶來動力。幾年下來,她的心仍然是空蕩蕩的。後來覺得錢應該可以讓人得到最大的滿足,因為"有錢能使鬼推磨”。她對賺錢要求不高,達到穿衣吃喝不必看價格就ok了。然而,當她的腰包”鼓”了,可以閉著眼睛隨便買東西時,卻發現內心的"空洞"大到一個程度使她無法承受、無法麵對,因為那個"洞"是一個黑暗、"伸手不見五指”、看不到底的”萬丈深淵”。她知道它永遠無法填滿。她絕望了,天天想到了死。

如果一個人在世上還有一些牽掛,還有一點責任心的話,"自殺”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所以,這個姐妹隻好選擇了"遠走他鄉”,重新開始一段人生旅途,以為這樣可以燃起"生”的動力、"活”的慾望。

然而,一切並非她想像的那麼簡單可行。不但新的事業撞得她”暈頭轉向”,陌生的環境也在此之上”雪上加霜”,讓她跌入更深更可怕的低穀。就在她極度絕望時,有人介紹她去教會。去迷信"宗教,”不是她"千裏迢迢”、”背井離鄉”的初衷,況且以往她靠自己可以”擺平”一切的人,怎麼會軟弱到依靠一個看不見的神的幫助?

人很可憐,自己已經到了走頭無路的絕境,還”打腫臉充胖子”。姐妹説,若不是神的憐憫,讓她落在無法"擺平”的困境當中,看到自己需要神的拯救,說不定某一天她就選擇了"一走了之”。神藉著她所麵臨的景況,光照她裡麵的光景,讓她看到自己的真實"本相”:悖逆、有限、無知、愚昧、自義...。

她說,有一天,當一個姐妹問她是否承認自己的罪,願意接受神所賜的救恩時,她毫不猶豫回答說”願意”。令人驚奇的是,她裡麵的"空洞”不知什麼時候不見了,從中溢出無法用語言描述的喜樂和滿足。她說,從此,她沒有再感到活著沒目的,沒意義,反而覺得能活著太好了。她實實在在地經歷到主耶穌所說的:”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裏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約翰福音4:14)

因為這個姐妹的"靈眼”被神開啟,所以,她看到了生命的真正價值和活著的意義。

 

3. 人不知道要什麼

人裡麵的"靈眼”瞎了,自然就不曉得自己一生到底要什麼。

前不久讀了主內弟兄的一篇文章:孩子的盼望在哪裡? 看到他例舉出的一些孩子自殺的數據,不由地感觸萬千,淚水在心中奔淌,可憐那些懵懵懂懂來到世上、又餬餬塗塗地結束了自己生命的孩子們。他們出生不久,乳臭未乾,就被父母綁定、放在世界係統運轉的”機器”上,強行做出父母想要的"產品”。"重如泰山"的書本和額外的課程、補習班、各種才藝班,把孩子們的身、心、靈,箍得死死的,甚至像"吸血鬼"一樣,吸走了他們無憂快樂的幼年、天真爛漫的童年、憧憬未來的少年。

因為父母的"靈眼”瞎著的,頭腦已經被這個可見的世界搞錯亂掉了,所以,他們愛兒女的心也就被扭曲:自己平庸無能,卻要兒女傑出全能;自己學無成就,卻要兒女擠進名校;...完全把孩子當作自己的"替代品”,完成他們未能如願的"理想”,卻不承認神造人的不同:長相不同、高矮不同、性格不同、能力不同、智商不同、...。世上沒有一個人跟另外一個人相同。這是神的智慧。

做父母的,本應該:讓兒女享受幼年的天真;趁他們童年之際,矯正和修剪他們的不良習慣與個性,給他們樹立好的品格;在他們進入青少年時期,陪伴他們度過身體上變化帶來的情緒,幫助他們適應環境的挑戰等。然而可悲的是,父母舍本求末,竭力迫使兒女追求功成名就,縱容他們自私自利、狂妄自大,從而毀掉了他們的幼年、童年、少年、青年、...乃至一生。

多年前,曾認識一位母親。她得意地告訴我她兒子在她的精心"栽培"下,被東部一所常春藤名校錄取。説時,臉上現出無比的自豪。

看著她全白的頭髮,我不禁好奇地問了一句:"看你年紀輕輕的,怎麼頭髮全白了呢?"

"讓兒子累的。" 她直言不諱地説,"兒子出生後,我全部的經歷都投在他身上了。看到他進到名校,頭髮白了也值了!" 末了她加了一句。

我心裡不知是替她悲哀還是替她驕傲。"那麼,你一定會風光為兒子送行了?" 我説。

瞬間她的臉色沉了下來,説:"他不會讓我和他爸爸去的。我心裡很清楚,他上大學之後,不會再跟我們聯絡的。不過,沒關係了。把他培養出來,我們就盡到責任了。"

"為什麼你會認為兒子不跟你們聯絡了呢?是不是為了進名校,你們給他很大的壓力?"我問。

"想進名校哪會沒有壓力? 他哪裡知道我們的付出都是為了他的今天。 這些年我們辛辛苦苦,壓力比他的還大呢!"

她口氣似乎有些委屈,但是很快調整過來,説:"不過,兒子上大學前,我還要他懂得一樣事情,就是他要瞭解女人。我會帶他去酒吧裏的脫衣舞塲,讓他先見識見識女人。"

"我的媽呀," 聽到她的話,我幾乎驚掉下巴、暈過去。這是一個高中剛剛畢業十八九歲的男孩子啊,活在現今世道的孩子,很多敗壞骯髒的東西不必教他們,他們早已知道很多不該知道的事情了。難道這位母親還嫌兒子對"低級趣味”知道得太少、會被這汙穢的社會淘汰嗎?

這位母親對兒子的極致之愛,實在有些變態。她還引以自豪,覺得自己很超前、很開放,懂得全方位培養兒子,讓他既有書本知識,也有"生活實踐”。她認為這是"上流社會”該有的"裝備”,完全忘記了兒子以後的人生路還很長。他後麵的人生會怎樣? 他的人格會怎樣? 畢業後進入社會會麵對些什麼? 

如果父母忽略兒女如何”做人”的最重要一課,等他們長大成人後,按照父母標準所打造出來的"產品”,很快會被社會的"大染缸”腐蝕:吸毒、嫖賭、酗酒、亂性、離婚....。到那時,一些所謂"成功”的父母,還會自誇、還會驕傲麽?

”罪”使人裡麵的"靈睛”瞎了,世上的"王(魔鬼)” 也把人的”肉眼”弄"瞎”了。本來人的肉眼應該看一些美好良善一類的東西,但是相反,很多人卻偏偏喜歡看一些骯髒汙穢、槍擊兇殺、戰爭流血的事情。有的在網路上"模擬”,以滿足肉體和眼目的情慾;有的付諸行動,既作賤自己,也傷害他人。

 

二:人的兩個"我”

 

1.”罪”使人格分裂

神起初造亞當夏娃時,其實人祇有一個"我”,裏外一樣。那時他們在神麵前,裏外都是赤露敞開,沒有任何掩飾。然而,當他們聽信了撒旦謊言,違背神的命令,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後,他們的眼睛"亮”了,反而看不見神,也羞於看見自己赤身裸體、一絲不掛,用樹葉把身體遮擋起來。

亞當夏娃悖逆神,吃了神不許吃的果子,不但沒有變得聰明,反而失去了在神麵前的誠實。當神問他們做了什麼事的時候,得到的回答卻是倆人都推卸責任。”罪”將人格分開,人有了兩個"我”。裡麵的"真我”,常常隱藏在外麵的"我”之下,被包裝掩飾,原因是裡麵的"真我”有很多地方見不得人,不能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這種扭曲的兩個"我”,就是人們常說的"雙重性格”。

 

2. 兩個"我”的人生

實際上,世上幾乎每個人都過著”雙重性格”、兩個"我”的生活。大部分人,包括我們自己,幾乎都是人前一套,人後一套。在外人麵前都會表現得謙謙君子、道貌岸然,看上去滿有修養,但是,一回到家裡,或暗自一人時,人的本相便暴露無遺:嫉妒、苦毒、詭詐、貪戀、淫蕩、惡語。看看那些有著頭銜的"達官貴人”,他們人前滿口仁義道德,人後滿腹男盜女娼;公開場合都是”人模狗樣”的,講大話假話不眨眼,可暗地裡所思所行的,豬狗不如。

如果審視一下裡麵的"真我”,我們與他們並沒有什麼不同,我們內心醜陋的心思意念,同樣也不敢讓別人知道,不是麽?如果我們也有機會混個一官半職,我們會比這些"貪官汙吏”高尚嗎? 不見得。人認不清自己的本相是一定的,否則,人活在世上就多有智慧了。看不見裡麵的"真我”,也源於人裡麵的"靈眼”是瞎著的。

可能有人會説,"我很單純,從不掩飾,沒有惡念,沒有詭詐,心地善良,樂於助人,...我裏外一致,沒有雙重性格。” 但是,如果誠實一點的話,不得不承認,世上沒有絕對”裏外一致”和絕對善良的人,除非他的大腦神經"錯位”。

神説:"世上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馬書3:10) 這是真理。聖經講的"義人”,是指世上沒有一個人可以達到神的絕對標準。世上可以找到這樣的人嗎?當然找不到。有誰敢說自己從不撒謊,從未有過惡念,從未有過嫉妒....?

人犯罪後,神賜給人的良知、情感、道德、理性等,都受到"罪”的汙染,使人失去它們原有的功用。人雖仍有善良的一麵,但都是相對的,人裡麵隱藏著更多的”陰暗”:淫念、邪情、自私、嫉妒、驕傲等,都是不為人知的,祇有神知道,自己知道。

人的心思意念躲不過神的眼睛,祂查看人心肺腑。神恨惡”表裡不一”的虛偽人,喜悅人內心誠實、敬畏祂,相信並順服祂所説的一切話。祂曾藉著先知以賽亞,單刀直入地指出選民的虛偽:"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以賽亞書29:13)

主耶穌在世時,斥責最厲害的,就是那些假冒偽善、熟讀並解釋聖經、外表嚴守摩西律法的"宗教領袖”:文士和法利賽人。

耶穌對眾人和門徒說:”文士和法利賽人,坐在摩西的位上。凡他們所吩咐你們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因為他們能說不能行。他們把難擔的重擔捆起來,擱在人的肩上,但自己一個指頭也不肯動。他們一切所作的事,都是要叫人看見。所以將佩戴的經文做寬了、衣裳的繸子做長了;喜愛筵席上的首座、會堂裏的高位;又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安,稱呼他拉比。”(馬太福音23:2-7)

接著,從馬太福音23:13-35,主耶穌一連説了好幾次:"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揭露他們的虛偽行為:侵吞寡婦的家產,卻假意作很長的禱告。....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而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是更重要應當行的,反而他們不去行。”(馬太福音23:14,23)

主耶穌説他們如同盤子,外麵洗的乾淨,”裏麵卻盛滿了勒索和放蕩”,他們又”好象粉飾的墳墓,外麵好看,裏麵卻裝滿了死人的骨頭和一切的汙穢。”(馬太福音23:25, 27)

 

三:"驕傲”的致命之罪

 

人的罪,源於人"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以及今生的驕傲。” 而驕傲是人最致命的”罪性”之一,因為它阻礙人來到神麵前。

 

第一:看不到神、看不清自己

人的"驕傲”,將自己置於神之上,既阻擋認識神,也察覺不了自己”有病”、需要”醫生”的醫治。

有一句比較"押韻”的英文,說得很"直觀”:If you want to undetstand God, you have to be under God. (如果你想瞭解神,你必須伏在神之下) 

自我太大,一定看不見神,也看不清自己。

耶穌所斥責的法利賽人,因為他們自以為明白聖經,而他們卻不認識站在他們麵前舊約所預言的"彌賽亞”、神的兒子、世人的救主。他們自以為義,也使他們看不清自己是個"罪人”、需要主耶穌的"拯救”。他們認為自己嚴守摩西律法,是個"義人”,不需要救主,如同一個已經病了的人,不承認自己”有病”,不需要"醫生”醫治一樣。因此,其結局必然滅亡。

耶穌説:"無病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 (路加福音5:31-32)

神極其恨惡人驕傲自大,眼裡無神,目中無人。

聖經説:

”耶和華所恨惡的有六樣,連他心所憎惡的共有七樣。”第一樣,”就是高傲的眼.....。”(箴言6:16-19)

凡心裏驕傲的,為耶和華所憎惡。”(箴言16:5a)

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雅各書4:6b)

"驕傲” 使人愚昧至極,以致於不知自己有限和生命的脆弱。就如聖經所描述:

”唉!你們有話說:’今天明天我們要往某城裏去,在那裏住一年,做買賣得利。’ 其實明天如何,你們還不知道。你們的生命是甚麽呢?你們原來是一片雲霧,出現少時就不見了。你們隻當說:’主若願意,我們就可以活著,也可以做這事,或做那事。’ 現今你們竟以張狂誇口;凡這樣誇口都是惡的。” (雅各書4:13-16)

所以,聖經說:”人不要誇口說驕傲的話,也不要出狂妄的言語,因耶和華是大有智識的神,人的行為被祂衡量。”(撒母耳記上2:3)

 

四:神的恩典和憐憫

 

可悲的是,”罪”弄瞎了人的”眼睛”,使人看不見真神,衹看見人手所造的假神和世上短暫的東西,併被其牽引、成為網羅,直至死亡;"罪”也把人割裂成兩個"我”,使人活在虛偽的假像中,極其痛苦。

 

1.得救要靠神的恩典

雖然人悖逆頂撞神,然而,神有極大的憐憫。祂起初造人的目的,希望與人同在,讓人活得有價值、有質量,充分享受在祂裡麵的一切豐富。因此,祂在創世已先祂就為人類預備了救恩,要把凡是相信祂、願意接受主耶穌赦罪之恩的人,帶回到祂起初造人時的"本位”。神永遠是良善的神,祂豈願意看到人活在地上,像無根的浮萍飄蕩? 最終歸入塵土後,靈魂滅亡、與祂永遠隔絕?

親愛的朋友,神對人的心意永遠是好的,祂愛我,也愛你。使徒保羅是一個真實經歷神恩典和主耶穌大愛的人。他信主前是一個逼迫和殘害基督徒的"劊子手”。而神並沒有因為他的"罪孽”棄絕他,反而大大地使用他傳講福音。他是這樣描述神的愛的。他説:

”當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照所定的日期,為不敬虔的人死了。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好人死,或有敢作的;唯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對我們的愛就在此顯明了。”(羅馬書5:6-8)

很多人不曉得,人知道或相信有神就好了,為什麼一定要接受耶穌的"赦罪之恩”,才能恢復與神的關係,才能得永生? 

第一:神是絕對"聖潔、公義”的神,"罪人”不能直接見到祂,否則人不能存活。

第二:"罪”沒有被"贖”,其結局就是死。舊約時代解決"罪”的方式,是借由祭司用把牲畜的血帶進"至聖所”神的麵前,替百姓贖罪。然而,神給人設立的”律法”,衹是一個”以後要來的美好事物的影子,不是本體的真象。”(希伯來書10:1) 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不能除罪,這些祭物衹能叫人每年想起罪來。(希伯來書10:3-4) 

這"以後要來的美好事物”,就是指著主耶穌所為我們成就的救恩。如聖經所說:

”但現在基督已經來到,作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經過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屬乎這世界的,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隻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希伯來書9:11-12)

第三:罪人不可能自救,需要藉著"中保”,主耶穌,既是沒有罪的完全人,也是完全的神,祇有祂可以代替人的罪,滿足神的公義要求;又因著祂流的寶血,洗淨人的罪,使人在神眼裡成為沒有"瑕疵”的"義人”,人才可以恢復與神的關係,得到"永遠的生命”。

所以,人無法靠"積功德”得到神的赦罪之恩,乃完全靠神的"恩典”,因為人永遠無法達到神絕對標準的要求。

保羅説:”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以弗所書2:8-10)

神是個"靈”,當人願意認罪悔改到祂的麵前,接受祂愛子的赦罪之恩時,神的靈就進入人心。人與神連接上,瞎了的"靈眼”就會被開啟,人才會看到生命的價值,活著有方向、有目的、有盼望。

 

2.成聖仍靠神的恩典

人因著神的"恩典”重生得救,也因著主耶穌的寶血遮蓋,使人得到"義人”的地位,但是,人裡麵帶著罪性的"老我”依然存在,使基督徒產生”兩律”交戰,就如保羅所說:

”我也知道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誌為善由得我,隻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因為按著我裏麵的意思,我是喜歡神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服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羅馬書7:18-25a)

因為有神的話引導和聖靈的幫助,人會逐漸從兩個"我”的虛偽中擺脫出來,可以自由由內而外地活出神的"誠實、良善、公義”等美好的見證來。

雖然基督徒活在世上不會故意犯罪,但因為還活在肉體的轄製中,有時軟弱還會犯罪。然而,神以祂極大的憐憫應許説:”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羅馬書8:1-2) 

並且,神給基督徒和非基督徒開了一條出路,告訴你我:”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裏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凈我們一切的不義。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祂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裏了。”(約翰一書1:8-10)

 

3. 切勿錯過神的恩典

親愛的朋友,你認識神了嗎?認罪悔改接受主耶穌的赦罪之恩了嗎?如果沒有,你裡麵的眼睛一定是瞎著的,在地上不知尋找什麼,看不到永恆的事情;而且也衹能以假麵具活在世上,裡麵的”罪”操縱著你,使你對"罪”一點"免疫力”都沒有。雖然你的"良心”告訴你不對,但你無法擺脫罪的捆綁。

一個沒有神的人,在世上必然活得彷徨、沒有目標,不知道人為什麼而活,而且每天夾在"真我”和"假我”的虛偽中,這實在是人生的悲劇。

親愛的朋友,你想要擺脫這種困境嗎?希望看到生命的真正價值、看清人生有的方向、成為一個內心誠實良善、外麵有美好見證的人嗎?如果願意,唯一的一條路,就是謙卑來到神麵前,認罪悔改,接受主耶穌的救恩,把你裡麵的"我”交托給祂,由祂來掌管。相信你必看見神,而且一生一世享受在神的恩典中。

在神裡麵有無限且豐富的恩典。祂的恩典願意給我,也願意給你,切勿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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