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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選陪審員

(2019-06-18 13:10:26) 下一個

 

2007年二月份中旬就收到加州 高級法院的通知,要求我在三月十二日去縣法院報到,行使公民的權力: 做陪審員。

 

做陪審員是每個公民的權力,也是應盡的義務,雖然心有不甘,但是如果沒有特別的理由而延期的話,還是得乖乖地去報到。要不然到時不到可能會被罰款1500美元,也可能有牢獄之災。在一周之前就告了假,不巧的是老板那天也有事不能上班,我想延期太麻煩了,反正早晚也得去,還是決定按時 報到。

 

雖然通知來了,但是不見得就一定要求你去報到,一般的情況下是,在報到日期前一天的黃昏5點之後,先打個電話過去,看看自己的小組是否被選上了,如果報到日期是星期一的話,可以在星期五的下午5點打電話。兩年前我也接到一次通知,結果電話打過去,我的那個小組沒有被選上,第二天就不需要去報到了。這次沒有那麽幸運,我被分在第六組,被要求在早上830分時報到。(一個組有多少人不知道,不過那天一共有12個組)可憐我呀,今年是美國第一次改夏時製在3月份,311日開始撥快一個小時,本來我就不是一個能起早的人,這下子頭真大起來了。星期天打印好一份地圖,把衛星定位儀也準備好了。萬事具備,就等起程了。

 

早早來到法院,已經看見有不少的人等在門口了,830分開始進入大樓,因為是政府部門,所以戒備森嚴,每個人都得通過安全檢查。嚴格的程度不輸機場。快排到門口的時候,看見一個中年婦女手裏搖著一把小折疊剪子跑了出來,大聲地喊著:不許帶剪子”. 真是草木皆兵,一把小剪子能怎麽樣呢,又不是在飛機上可以劫機。不過沒有一個人說什麽,可能已經對這種安檢麻木了吧。

 

進入大樓,準陪審員們在一個大廳裏集合,說人山人海好象太誇張了,不過也真是不少的人,應該有個200-300人吧。看這麽多人,不免心裏暗暗高興,哪有那麽湊巧就選上我呢。可真就那麽湊巧,看完DVD介紹性的影片之後,開始叫人了,第13個名字就是我,(天呀,今天是否該去買六合彩呀。)被點了前18號的人,每個人拿了一個號牌,其他好象還有個40幾個人,大家一起來到二樓,第24號法庭,看見門上的法官名字是:LANDAU1030分開始,女法官開始簡單地介紹了她的工作人員,一個CLERK,一個速記員,(不知道現在錄音機,錄影機這麽發達怎麽還要人工來速記,整個過程那個速記員基本沒有睜開眼睛。可是手是真快。佩服中)一個警察樣的人,帶著槍。不過整個過程他好象就是給大家開門的。之後法官簡單地介紹了今天的案子,是一個刑事案件,虐待兒童的案件。然後告訴大家休息時不許談論案件,不許外傳案件。也不許接觸檢查官,辯護律師和法官。

 

之後就問誰有困難不能擔當今天案件的陪審員,當時就有6個人站起來提出來不能擔當陪審員,有3個被解除了義務,當場就走人了,另外的幾個沒有被批準,可笑的是一個人提出的理由是,他沒有交通工具,法官問,那你今天怎麽來的,他說他今天來花了好多錢,法官馬上說,我們每天會付你15元錢的。沒有讓他離開。

 

 

 

然後就是法官挨個問這18個人問題, 我覺得好象在法庭裏美國人就不講隱私了,每個準陪審員好象被審的人,法官問完了,檢查官和辯護律師接著問,這個問的過程就是雙方挑選陪審員的過程。雙方都有自己的標準,從問的過程中挑選自己中意的,對自己有利的人。過程長長的,讓人昏昏欲睡,到12點了,檢查官才問了7個人,中飯時間是12點到130分,下午接著問,終於在325分時,剔除了第一批人,共有5個人,幸運啊,其中有我。一行5個人到樓下拿到了一天履行公民義務的證明,就回家了。下麵就會接著從那40幾個人中再抽出幾個人來被選。一直選到檢。辯雙方都滿意的12個人了,才組成一個完整的陪審團。除了這12個正式的陪審員,還要選出幾個替補陪審員,具體數目不清。今天的案件是刑事案件,所以需要12個陪審員,如果是民事案件,陪審員數目可能是12個,或者少於12個。

 

雖然沒有被選上,但是一天下來收獲不小。

 

美國的法庭有兩種:民事法庭和刑事法庭,決定被告有罪否的權力在陪審員的手裏。陪審員都是平頭百姓, 他們是隨機挑出來的,每個在機動車部門登過記的或者填了選舉表格的人,都是可能被選中的人。每次無論被挑選上做了陪審員,或者報到了,沒有被選中的人,都會有一年的時間不再被選中名字了。所以從今天開始,我會有一年的時間不需要擔心再被選中。其實我也不是不想履行公民義務,實在是法律程序太過繁瑣,對律師職業道德的不齒,所以對美國陪審製度有些不以為然。到底什麽樣的法律程序是完美的,或者比較完美的呢。這可就是一個大的問題了。不是這個小帖子可以討論的了。

 

2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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