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的讀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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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德州對華人構房產的限製的SB147提案,想到“路權”

(2023-02-24 08:46:16) 下一個

在美國做土木交通的人都熟悉一個字“ROW”,即Right of Way, 所謂“路權”。道路改造時要避開既有道路的ROW,因為可能觸及地下管道、觸及既有建築的地基基礎等等。如果實在避不開,哪怕隻是一英尺的侵入,就會有沒完沒了的協調會,論證這個侵入不會危及既有設施。

由此聯想到德州的SB147提案,華人圈中有個不少人共鳴的解釋,說SB147是針對某些華人在特定區域買地。這就奇了怪了。中國成為美國的競爭對手是近十年的事,潛在的對手還在排著長隊,這些潛在的對手買了“敏感地”,五年後替代中國,成為美國的“頭號”對手怎麽辦?讓“對手”拆遷還是“敏感地”拆遷。這種敵人朋友對手夥伴的重組,也是比翻書還快的事。再說了,照這種華人在特定區域買地有特定目的的邏輯,敏感地不賣給中國人,被別人合法買了去,做商業開發,中國人照樣可以花錢租下來,實現特定目的啊!

真正保護特殊地塊的措施,是設置“地權”,以“敏感地”為中心,一定的方圓範圍禁止公眾進入,所謂“紅區”,擴大半徑設置“黃區”容許有限進入,再擴大半徑設置“綠區”,對公眾開放.這種“路權”的設置真正保護了“敏感地”,不僅防範了現在的對手,也防範了潛在的對手。

這種“路權”的設置真正保護了“敏感地”,不僅防範了現在的對手,也防範了潛在的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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