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孟菲斯的一家公司幹過兩年多,同事多為白人,吃喝玩樂和工作,樣樣精通。在那裏我有了好幾個人生的第一次,第一次拿年薪,第一次去酒巴,第一次打保齡球,第一次打高爾夫球,我甚至第一次給自己取了個英文名字,因為本大名不說中文的人不會發音,各種匪夷所思的叫法,讓人哭笑不得,最後服了人類的語言能力。
剛上班的那幾天,同事們叫我的英文名字,我沒反應過來以為他們在叫別人,搞得他們莫名其妙覺得我聽力有缺陷。尷尬之中告訴了他們自己取英文名字的由來,為示友好和與眾不同,他們一致認為他們可以叫對我的中文名字。從此以後,我就一直以為我的中文名字在美國行走江湖。
同事們都挺和善的,但我卻常常會在人群中默默地孤獨。很多時候,搞不懂他們的幽默,附和的笑可能像整容臉。很多話題,像以前看過的電影電視,遊曆過的風景名勝,我沒看過, 沒去過,也不能有所共鳴。一次印象深刻的插話,是在他們談論起印度農村落後,沒有廁所和自來水的時候,我忍不住說,我小的時候家裏也沒有自來水。我自今都設有想明白這句話的不合時宜在哪裏,因為我說完這句話後,同事們竟沉默了一會兒。那些年中國偷渡美國之風正盛,我也不知道為什麽要隨老公背井離鄉,求學求職於此。心裏突然有點落寞。
現在想想孟菲斯還是很不錯的,坐落於密西西比河之濱,是田納西,密西西比和阿肯色三州交匯之都,搖滾的發源地。氣候也比以前住過的每年有四五個月湖雪(lake snow)的城市好很多。但那時我常常覺得無聊,有一次在僅知的一家亞洲食品小超市,看見一位講中文的同胞,就跟在她後麵套近乎,但她卻沒有交往的意願。最後兩起治安事件,車窗被砸,家裏的電視被偷,讓我們下定決心搬到大紐約地區,這是我人生中做過的最好的決定之一。
我那飽受委屈多年的中國胃高興阿,在這大紐約地區,喜歡吃的東西,隻有想不到的,沒有買不到的。更讓人高興的是現在去上班,就像去小型的聯和國,同事多為印度人,中國人,俄羅斯人,南美人,而土生土長的美國人,倒成了鳳毛麟角。在這樣的工作環境中,我不再感到局促,身心會比較放鬆自在了。去年我們的項目小組招了一個剛從大學畢業的白人女孩,非常聰明,沒多久就能獨立完成交付的工作。不知是不是性格的原因, 這女孩不像其他多數美國人那樣伶牙俐齒,能言善道。她每天總是埋頭幹活,不多與人交談。上星期出去吃工作餐,大家操著帶口音的英語在神聊,她隻盯著水杯發呆。我恍惚看見當年的自己,原來我不是唯一在人群中孤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