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房東就是一場賭博
Cathy's diary 原創光榮
在薩市住久了,和西人同事聊天的時候常常會聽到:當房東,就像是一場賭博。有贏家,有輸家。但是和賭博不同的,還是和人的素質有關係。也順便聊起了當房東的人需要具備的素質。
房東必須會慧眼識人,還要熟知當地出租房的規則。尤其是西人,強調人與人之間的界限。保持和諧和合適的距離,不能過遠也不能過近,這是一個藝術。也需要當房東的,有很高的情商和智慧。
相比和買房子投入的資金,租金不過比銀行存款稍微好一些。這不是一個來錢快的,真正意義上的生意。加拿大的中產階級家庭,有的時候出租房屋補貼一些收入是很普遍的事情,政府也給予一定的補貼。和商業的酒店和旅館不同的。
中國的移民大量湧入以後,不僅抬高了房子的價格,而且很多中國人,因為持有現金量大,過度的投資房地產,買房後再出租房也很普遍。大概考慮到買地產出租比投資股票和開企業的風險還是要小很多。目前的投資移民已經不允許經營房地產了,買自住房也不加分了。房子的價格目前為止終於穩中有降。同樣是經營出租房,也有做的不錯的。畢竟是行行出狀元。
實話來說,房東實際上就是一個經營者。需要大量的實際生活經驗。對當地法規的明確清晰的理解和執行。有房屋中介也代理出租的業務,但結果也不一定如人意。個別房東覺得自己事事精明,可以利用房客的人生地不熟,能賺到一些錢,但畢竟不長久。如果碰到房客也不是好欺負的主,也是得理不饒人。長此以往得不償失。如果經常被投訴,也是會遭到罰款和禁止出租這樣的處罰。
房東自己或者是有經驗的中介,還要有看人識人的經驗,不是任何人能交上第一個月房租,簽了合同就萬事大吉了。如果遇到不良的房客,肆意破壞,又比你更懂規則和有經驗,就像是落入了他人的陷阱,請神容易送神難。等到鬧上法院,就是贏了,追討損失費也是漫長的過程,多數也是要不回來了。經常去打官司是得不償失的一個現象。所以,有不少當地人不願意,或者放棄出租,就是因為不良房客的騷擾。
買房子也有很多的學問,根據房子的功用來買房子。用於出租和自住,是完全不同的概念。破房子維修費過高,而且也不容易招到好房客。太豪華,當然會入不敷出。如何拿捏到位,也和當地經濟情況息息相關。
因為利潤微薄加上所擔心的事情也不少,而且有損失的風險,所以當地人說,當房東就和賭博一樣。
自己想去吧。
當地主其實沒啥特殊的技能,不說錢的事,隻是說人,必須要心大,要是總被那些雞毛蒜皮的事困擾,那還是去給人打工吧,所以說地主不是人人都能當的。
當地主的首要條件是:第一,有錢投資。第二,心態要好,這是生意,不是要跟租客較勁,很多時候,沒有對錯,隻有合理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