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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海外中國人不團結的宗教觀注解

(2019-04-01 12:19:54) 下一個
關於海外中國人不團結的宗教觀注解
Cathy原創
 
從最早柏楊的《醜陋的中國人》開始,海外華人不斷的討論這個話題:為什麽中國人到了海外還是一樣的不團結!個人認為: 追根究底的原因是中國人有獨特的共同文化背景,但可悲的是沒有同一的宗教思想體係。大家共識的抱團族群,比如菲律賓,印度,等等,都不一而同的有自己的宗教信仰背景。
 
有統一宗教信仰的群體凝聚力是遠遠超然於文化語言民俗和血緣關係之上的。
為什麽?怎麽理解?
 
中國人文化的根基實際上都是樸素的實用和利己主義: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 大多數的中國人沒有一個真正意義的單一宗教概念。不僅僅是中國的無神論者,包括了多神論者,和拜拜廟求福者們,都沒有建立一個係統的信仰體係。曆史上,中國本土和外來的宗教都沒有被中國人的利己主義文化完全接受。這背後的大背景是中國的原生文化和曆史。
 
沒有宗教信仰而核心文化是利己主義的人會怎樣和他人,包括自己的親人來相交相處??隻要涉及自己的私欲,就會不擇手段和無限挑戰道德和法律的底線。靠強權和鮮血建立起來的新社會法則漸漸會再次蛻變為叢林法則,而又一次的血腥革命會隨之而來,周而複始。這是幾乎是中國幾千年曆史的一個概述。老子孔子和把佛教立為國教的皇帝們都想改變這一事實。但人權和自由被禁錮的同時卻不能限製住任何人的罪性。
 
英文單詞 Sin,不是指法律能定的罪行,而是人與生俱來的原罪。孔子曰,人之初性本善。孟子和老子卻說人性本惡。中國人是不願麵對這個價值觀體係的根本。自以為比別人聰明的中國人是認為人是善惡交加的。遠小人近君子,但又寧可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因為君子不會報複嘛。人際關係上是用近費退:用得上和有利可圖才會有時間上的付出,但有金錢和利益的回報的持續決定了關係的發展和結束。
 
更可悲的是有的人為了自己家裏的一點蠅頭小利,連時間上的付出都沒有。基本的英語都沒有學好,而且和當地社會沒有任何交流。名和利是沒有宗教信仰的人追逐的唯一目標。要麽名利雙收,要麽先撈錢再謀求權力。極端的個人利己主義是不會在意族群,公共社會和自然環境的利益的。其他族群的人一旦感覺到這點,當然會小心防範。
 
是不是所有的宗教都是好的?絕不是!
隻不過同一宗教的群體有一個共同遵守的價值觀和宗教法律。穆斯林不同教派之間戰爭不斷,父親兄弟可以打死和外族人私奔的兒女姐妹。印度教的內部也是雷同。但都有著本土宗教作為一致對外的有力的紀律。還有一點共識是,大多數加拿大打工族人還是希望有個白人加拿大本地老板,其次是其他族裔的二代,再其次是移民,再再其次是中國同胞的餐館裏的現金工。如果有一天華人在加拿大選出個獨裁領袖,我可能隻好搬回老家了。笑一笑。
 
最後,講一下原罪的概念。
 
原罪是人人生而帶來的,是和人的肉體的欲望相連的罪性。隻要人還和肉體相連,就會有罪性的存在,但不一定都會有觸犯法律的罪行。舉幾個例子,明明心裏不滿老板,在腦中臭罵了一街加詛咒,但見了老板還是會說漂亮話。路見不平,就是拔不出劍,而是拔腿就跑。笑人無,恨人有,但還是忍不住的趨炎附勢。
 
在西方文化裏,原罪大致上又叫七宗罪,是如下: pride 驕傲, greed貪婪, lust淫亂, wrath 易怒, gluttony 貪食, envy嫉妒, and sloth 懶惰.  在天主教裏有固定的定義和概念。新教,即今天的基督教,不再僅僅列出七個原罪。人的內心複雜而細膩,至於有多少見不了光說不出口的雜念,每個人都可以體會。
 
隻有基督教可以真正解救解開這個根本問題,也能解救人生的終極問題。有問題和興趣討論的可聯係我。
 
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因為你們不信我,不在以色列人眼前尊我為聖,所以你們必不得領這會眾進我所賜給他們的地去。” (民數記 20:12 和合本)
 
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份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裏;這是第二次的死。”(啟示錄 21:8 和合本)
 
所以我對你們說,你們要死在罪中。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 (約翰福音 8:24 和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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