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個胖老太太跳紅軍舞的視頻火了,事情是這樣的:在一次單位組織的紅歌表演中,單位一把手,要演女一號,200多斤重的身體,燙著大波浪頭,讓男下屬艱難的托舉起她圓滾滾的身體,旋轉翻滾,做英雄造型,在莊嚴的長征組曲襯托下,實在是滑稽至極,庸俗至極,真能把觀眾的眼珠子都嚇得跳出來。
視頻流傳開後,大眾的反應是憤怒的,有說她糟蹋藝術,侮辱革命先烈的,有說她女特務,偷吃紅軍糧食的,也有人為她的舞伴鳴不平,建議評勞模的。
行為如此不端,被世人如此嘲笑,無論如何不是件光彩的事吧,當事人似乎應該無地自容,哭哭啼啼,不敢出門才對,然而結局卻是有些荒唐的,出人意料的“喜劇”:
胖董事長竟然借著“出名”的“東風”,又排演了一台以廣場舞大媽為主體的“紅歌”節目,並接受采訪,做客電視台,在天津台“非我莫屬”中,她笑眸如花,洋洋得意,還把她勞苦功高的舞伴請來再跳“肥豬舞”,一個另世人反感的小醜,搖身一變,就成了小品演員,喜劇明星,人見人愛的開心果啦!
類似的,還有流浪大師,保時捷女郎等,也是一群人格並不完整的底層民眾,也是一些因為行為“出眾”而成了網紅的典型,這些,構成了一副光怪陸離的,中國當今社會的世俗風情畫嗎?
她的邏輯是:”俺又不偷不搶,不殺人不放火,跳個舞咋啦,胖一點又咋啦”
似乎也沒錯,然而,真的沒啥嗎?
如果沒啥,大鬧瑞典的曾先生一家,也不過是在旅館大廳裏說話聲音大了一點,坐在大街上又哭又鬧了一下,揮舞了紅紗巾一把,並不構成犯罪,就應該也沒啥了,但讓國人深感羞辱;
在機場看到一個中國遊客,脫了襪子,把腳高高翹在鄰座椅子上,旁若無人地大磕瓜子,並不犯法,好像也沒啥,但因同是中國人,我恨不能找個洞鑽進地裏去。
也許沒啥,可我還是覺得,一個人,活在這個世界上,有責任讓別人活得舒服一點,讓周邊環境協調一點,小了講,是為了個人形象,大了講,也構成了一個國家的國民整體素質。
同意一位網友的話:“要想過把癮的話,可以在自家的後院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