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總統周五說,他考慮在與墨西哥交界的地區宣布“國家緊急狀態”。在這個“國家緊急狀態”下,他如何能夠繞過國會,拿到資金,建立起邊境牆或鋼鐵屏障呢?
第一,什麽是“國家緊急狀態”?
- 國會山報:1976年的國家緊急狀態法沒有明確規定。
第二,在“國家緊急狀態”下,總統都有哪些權利?
- VOX:布倫南司法中心估計,川普可以動用的特別權力有130項。
第三,“國家緊急狀態”宣布後,有沒有辦法停止?
- 紐約時報:1976年國家緊急狀態法第五節賦予眾議院權力否決,然後由參議院15天內舉行全體投票。
- CBC,VOX:國會參、眾兩院分別要以三分之二多數通過。“是個很高的門檻。”
- VICE,國會山報:通常情況下,法院會服從於總統的決定。
- 國會山報:興訴主體很難確定,因為原告需要證明自己受到了“國家緊急狀態”的傷害。
第四,“國家緊急狀態”宣布後,川普從哪裏獲得資金?
- 國會山報:1)未動用的軍事建設項目款(10 USC 2808);2)挪用部隊的民用設施項目款(33 USC 2808)。
第五,“國家緊急狀態”宣布後,川普可以建牆嗎?
- VICE:在總統宣布“國家緊急狀態”後,國防部長有權實施軍事建築。
- CBC:川普的律師隻需要爭辯說,邊境牆也算軍事建築。
第六,以前有總統宣布過“國家緊急狀態”嗎?
- CBC:從美國建國至今,數百個例子,總統應用緊急狀態權力。
第七,“國家緊急狀態”宣布後,會受到哪些挑戰?
- 紐約時報:眾議院民主黨會試圖否決,而後提請參議院聯合否決。
- CBC:曆史上,國會否決成功的不足10%。
- CBC:法庭挑戰。1952年杜魯門試圖國有化鋼鐵廠的企圖被最高法院推翻。
- 國會山報:眾議院民主黨很難成為訴訟主體。其他可能的原告有,土地擁有者,商業團體,等。
把所有麻煩拋諸腦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