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蘭蘭一見歐陽修文,立即眼前一亮,笑盈盈地坐到他旁邊,聲音也喋起來:“ Hi,你好,很高興認識你!你們幾個 剛才在聊什麽呀?”
“我們在說啊,歐陽修文是學生活動領袖!”劉卓妍揶揄道。
“哪裏哪裏,才女過獎了!領袖談不上,我隻是為同學服務,組織過幾次學生活動罷了。我運氣比較好,積極響應的同學還挺多的!” 歐陽修文讀出劉卓妍語氣裏的調侃,不過他故意忽略了這一點,順勢謙虛了幾句。
“你怎麽對學生活動這麽熱心呢?你不是學工程的嗎?我還以為學理工科的大多都是書呆子,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隻讀聖賢書呢!” 孫蘭蘭好奇地問道。
“這你就有所不知了,伯克利曆來就是學生運動不斷,從40年代的反二戰,60年代的反越戰、支持言論自由、擁護馬丁路德金民權運動,到70、80年代的反南非踐踏人權運動, 哪一次不是轟轟烈烈,席卷全國。伯克利的空氣裏就有叛逆、反權威的精神,不管你是學文還是學理,隻要身在伯克利,就會受到影響、為此振奮。我不願意躲在後麵,白白享受前人為我們奮鬥來的公平和正義,隻要是我覺得正確的事情,當然會鞍前馬後,不辭辛苦。”
這番話說得如此正義凜然,讓在座的幾位一時之間無話可說。
劉卓妍暗自讚歎他的口才,沉吟片刻,忍不住追問,“那什麽事情,你覺得是正確的呢?”
“比如為亞裔呼號呐喊,改變不公平的入學錄取現狀。再比如,改變美國人認為亞裔就是啞裔,隻會埋頭讀書,不關心社會事物的印象。”
“這個我讚成,如果人人都是自掃門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社會怎麽進步!歐陽,我還挺佩服你的,你有為大眾服務的思想。說實話,平時我想得最多的,就是怎麽把下一次考試考好,怎麽寫好論文,讓導師給個高分,我好順利畢業、找到工作。除此之外的事情,我很少關心,和你比起來,真是慚愧!”
聽到孫蘭蘭的大加讚賞,歐陽有些不好意思,臉竟稍稍紅了,“孫蘭蘭,我沒你說的那麽好。原本我不是喜歡自我吹噓的人,隻是說到我特別有Passion的話題,忍不住就有幾分激動。”
歐陽頓了一頓,又說,“ 我們初次見麵,不談這些,說點輕鬆的。對了,你和劉卓妍去逛過伯克利校園了嗎?吃完飯,我們帶你們轉一圈?”
“這就不用了,我和孫蘭蘭來飯店之前,就已經去看過了!”不等孫蘭蘭回答,劉卓妍自行先答了。
“不過我們剛才就是隨處走了一下,學校這麽大,好多地方還沒去看過。伯克利曆史悠久,我對很多典故出處都很感興趣,可惜剛才走馬觀花,光看個外表的熱鬧,如果有人幫我們解說解說,還是不一樣的。卓妍,我們難得來一趟,又沒什麽事急要回去,我看,不如再去學校走走,權當飯後消食了,你看怎麽樣?”孫蘭蘭眼見還能和歐陽再多呆一會兒,怎肯放過這機會。
“對啊,劉卓妍、孫蘭蘭,我們很樂意效力。這裏我們熟,有我們帶你們逛,你們不會失望的!” 張明傑忙不迭地附和到。
劉卓妍看著孫蘭蘭和張明傑巴巴望著的眼神,不忍拒絕,隻得答應了。
吃過晚飯,四人一行邁入伯克利校園。夏天的傍晚,天邊一抹絢麗的雲霞,涼風習習,校園裏各式奇花異草爭相開放,空氣裏都是甜絲絲的味道。
歐陽修文果然口才了得,學校的各種典故逸事,信手拈來,讓幾位聽得津津有味,不時還哄堂大笑。原先在劉卓妍和孫蘭蘭倆人眼裏很平凡的一棟建築、一條小路,經歐陽修文一介紹,竟仿佛都是稀世珍寶,甚至連路旁一棵普通的樹,都可愛得不得了。張明傑跟在後麵亦步亦趨,偶爾為歐陽修文的解說補充幾句,不時拿眼睛掃劉卓妍,滿心歡喜無處可藏。
四人說說笑笑,不一會兒就又逛了兩個鍾頭。此時天已經很黑,再開心也要說再見了。歐陽修文抬手看看表,秀眉微微一皺:“ 怎麽一下子就到這個點了,這時間過得還真是快!怕你們兩個女孩子太晚回去不安全,再舍不得,也要放你們走了。今天我和明傑真是很榮幸,可以陪兩位美女逛伯克利,以後你們如果再來,一定記得要來找我們啊! 我們互相留個Email吧,方便以後聯係。”
“好啊,沒問題,也歡迎你們以後來斯坦福看我們!”劉卓妍笑著回答。
“是啊,記得要——常——聯係哦!”孫蘭蘭揮舞著手中剛記下各自Email的小本子,特別拉長聲調,重點強調 個“常”字。
歐陽修文和張明傑送兩位新朋友上了車,揮手告別,站在路旁目送她們開遠去了,一直到車子尾燈在夜幕中消失不見,才轉身離去。
張明傑一臉感激,對歐陽說:“哥們,這次多虧你了!我來了學校這麽長時間,還從來沒和什麽女同學正兒八經說上話呢!要不是你,我這次也還是一樣,沒人會搭理我的!”
歐陽比張明傑還小幾歲,此時卻像個大哥哥一樣,拍拍他的肩膀安慰道:“不用擔心,有我在呢,我經驗豐富,以後你追女朋友,有用得著的地方,盡管找我!”
“那個孫蘭蘭,好像對你有意思,你要追她嗎?”
“No, Not really ” 歐陽連著搖了好幾次頭,“ 從高中開始,我交過的女朋友都是亞洲人,我已經覺得沒啥意思了。不過我還從來沒有交過白人女朋友,我想去試試。再說,白人女生一向不怎麽理亞洲男生,嫌我們不夠男子氣概?那我偏要追一個試試看?越有挑戰,就越有意思,不是嗎?”
“那你還對孫蘭蘭那麽殷勤?我還以為你想追她呢?”張明傑一臉錯愕。
“你這傻瓜,我還不是為了你!我早看出來了,你巴不得那個劉卓妍多呆一陣子,可她急著要走,我要是不穩住她的女伴,她怎麽肯隨著我們又到學校再轉一圈!我這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而在為你爭取機會啊!你怎麽就沒看出來呢?”
“原來是這樣,還是你有辦法!”張明傑一副恍然大悟的樣子,連連對歐陽修文豎幾個大拇指,又問,“ 你覺得劉卓妍怎麽樣?我覺得她好聰明!”
“聰明肯定不用說,和你有得一拚。你倆這點還挺配的,都是智商超群聰明過人。不過,我覺得她過於保守了一些,她好像很喜歡談論基督教?我對於宗教向來是不太有熱情的,不喜歡說教,也不喜歡太多的條條框框束縛我。”
“那,那你覺得她漂亮嗎?”遲疑了一下,張明傑又問。
“她的樣貌嘛,不能說是驚豔出眾,但在理工科女生裏麵,還算是標誌端莊的。” 歐陽修文眼見張明傑對這評價似乎有些不滿,立即話鋒一轉:“ 你知道,我接觸的漂亮女生比較多,挑剔慣了。再說這個容貌嗎,都是各花入各眼,我又不打算追她,隻要你喜歡就行了!更何況,劉卓妍出眾的地方,不在容貌,而在她那大家閨秀的端莊,到底是出自書香門第,氣質擺在那裏。”
得到好友的肯定,張明傑更是歡喜:“是,你總結得很對,勝在氣質,勝在氣質!今天我能和她說上話,就已經開心得不得了!真希望能很快再見到她!”
“看把你高興的樣子!今晚有人要睡不著囉!”
開車回斯坦福的路上,孫蘭蘭一路都很興奮,翻來覆去地問劉卓妍: “你覺得歐陽修文這人怎麽樣?我覺得他簡直是太帥了!”
“帥是挺帥的,可一看這人,就知道一定是萬花叢中過,片葉不沾身的。我勸你啊,這種男生,還是少惹為妙。況且他思想挺激進的,搞不好會走極端。倒是他那個朋友張明傑,看上去挺老實的,也很聰明內斂,我對他印象不錯。我隻是奇怪,這兩個性格完全相反的人,怎麽能玩到一起去?”
“可那張明傑也太木納了一些,說話動不動就臉紅,不是我的菜!他和歐陽修文倆人一個愛聽,一個愛說,剛好湊一對。哎,可惜時間過得太快了,一次聚會真不夠,什麽時候,那個歐陽要是再邀我出來就好了!”
“你不是一直隻喜歡白人帥哥嗎?怎麽,這麽快,對台灣帥哥也開始花癡了!”劉卓妍打趣道。
“可不是嗎?歐陽又高又帥,口才又一級棒,說話帶著軟軟的台灣腔,夾著英文單詞,聽起來怪迷人的,再加上還很有紳士風度,這魅力無法擋啊,豈是我原先認識的那些白人帥哥可比的!” 孫蘭蘭微閉上眼睛,完全沉浸在對歐陽的癡迷中。
“你啊你啊,小心花癡中毒!” 劉卓妍騰出開車的一隻手,戳了孫蘭蘭腦門一下,將她從白日夢裏戳醒。
兩位女生一路說笑打鬧,留下一串銀鈴般的笑聲,飄在溫柔的夏夜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