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滿屏都是在談論生育基金,丁克稅,真是佩服了所謂的專家人士。不由地想起九十年代時嚴厲執行計劃生育時的一些往事。
當時結婚要等到晚婚年齡,男25,女23.何時要孩子不是你能決定的,要有準生證。要知道每個居委會每年有額度的,碰到你所處的居委會當年婚齡夫婦多時,你要生孩子得排隊等準生證。孩子生了以後吧,育齡婦女每年必須查環查孕,以避免計劃外懷孕。城市裏略好些,不會強製上環。可在農村則別無選擇,一律強製上環。還記得在農村趕集時,計生人員見到孕婦,便上前查問準生證。拿不出準生證,強製人流,引產。若是已經有兩孩子的情況,必然強製結紮。所以每當趕集日,衛生院手術室總是喧囂哀嚎一片。有個遠房親戚為了生一兒子,拋家棄女,跑到外地生孩子去了。結果鄉鎮的計生幹部真把人家房子扒了!更有甚者,某些地方有誅連九族之說,一小護士在醫院上班,某天計生人員來單位做她的思想工作,原由是她的哥嫂在北京務工,嫂子計劃外懷孕跑了。結果北京計生部門找到原籍,讓小護士及家人趕緊讓她嫂子去做人流,否則要對小護士及家人采取罰款,甚至開除工職的決定。結果小護士一家沒有辦法,隻好聯係她嫂子做了人流。計劃生育執行之嚴厲,可見一斑。更別說已經快到預產期,被強製引產出來的孩子; 個別孕婦因此精神失常…
我的一位老師,大齡青年,晚婚晚育,臨產時生了個男孩。本是件開心的事,可孩子岀生後卻因新生兒維生素K缺乏,產後新生兒肺出血進了新生兒病房。在積極治療二三天後,病情有所控製。但搶救中新生兒有過三次短暫呼吸暫停。當醫生告訴家屬這樣呼吸暫停有可能會影響孩子的大腦發育之後,老師及其家人做了非常痛苦的選擇: 這輩子要一個健康的孩子!我至今都無法想象他們做這個決定時所經曆的痛苦,也不知至今他們是否會想起那個孩子。至少事隔多年,我一直記得當時的情景。
一個生命的新生,是希望,是喜悅。在當時情況下卻是多麽的令人淚下。政策的執行轉變,從計劃生育在鼓勵生育,我無從去評價。但所謂的專家人士,能否多考慮生命的意義和對人權自由的尊重呢?
要控製人口,一對夫婦生育兩個都會導致人口的下降(因為有不孕不育人口和獨生子女人口),強製的一個孩子政策,無疑是慢性種族滅絕法案。
中華民族的未來,毀於這個野蠻的獨裁政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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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主問錯對象了,應問決策者。專家人士發表各種意見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