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SPCA規定,每隻貓的養護時間在三到六周,然而所有來我家的貓都拖到兩個月後才送走。快兩個月的時候,實在想不出還有什麽理由再拖下去,貓的身體早已康複,早已沒有剛來的時候病懨懨的樣子。一隻隻養的體態豐滿,油光水滑。
到了這時候,才說要送回去的話,話題擺到了日程中,一家人的情緒陷落低沉。
終於到了這一天,女兒上班走了,我和她媽給貓喂過最後一頓,一起把貓哄騙進貓籠裏,籠子外麵兜一塊布,四周遮蔽好,不讓貓看到外麵。然後像做賊似的快速將貓籠放到車副駕駛座上,迅速把車倒出車庫開走。
我們像合謀在做一件傷天害理的事,嘴上在安慰貓,心裏在流淚。我必須讓這個過程快速完成,快速的送達SPCA,讓這一決定成為不可挽回的事實,不給自己留下反悔的機會。
貓一開始沒有反抗,兩個月的相處,已經讓它對人有了充分的信任。在貓眼中,我們是它的主人,是這個世界上唯一可以交托信賴的人,它對我們的擺布,一開始還以為是一場遊戲,它順從的進了貓籠,在窄小的籠子裏新鮮的四處張望。而我們恰在利用它對我們的信任,就勢把它送走。
可是貓很快就感覺到了不祥,當車輪子駛出車庫,駛出車道,沙沙的駛向外麵的馬路的時候,它刹那間明白了,它正在被載離這個家,主人正在把它送走。貓立即就開始在籠子裏憤怒的掙紮,淒厲長嘯,隔著籠子向外麵伸出前爪,將布罩一把扯掉。它明確的向你表示它要回家,它哪裏也不想去,它用絕望的眼神死死的盯著你,嚎啕大哭的在求你,為什麽要把它送走,我們回家好不好。
我一手把著方向盤,一手拖過布罩胡亂的蓋在貓籠上。我沒有勇氣和它的眼睛對視,我一邊開車一邊嗬斥——別鬧啦,別叫啦,很快就到了。我的眼眶已經濕潤,喉嚨已經哽咽,我的嗬斥聽似嚴厲實質顯得十分心虛。
這樣的送貓如同送孩。從我家到SPCA五十分鍾路程,這五十分鍾的時間對我來說竟是無比漫長,我經曆了活生生將自己孩子送走的煎熬,聽著貓在籠子裏絕望的抓撓和呼救,那聲音尖厲,哭聲如孩,讓人聽得肝腸寸斷,淚流滿麵。
每一隻貓領回家的時候,都是身體虛弱,精神萎靡,飯食不思,甚至大小便失禁。女兒她媽拿紙巾一遍一遍的給它們擦去眼淚,喂湯喂藥,處理排便和嘔吐物。每一貓都養出了感情,每一隻貓都帶給我們歡樂。
每次送走貓,她都要做幾回夢。有一天早晨,她告訴女兒她夢見昨兒送走的那隻貓回家了,那貓站在門口看她,告訴她它想回來。女兒聽完二話沒說,一踩油門帶她直奔SPCA,想把送走的貓再次領回來。還好她們去晚了一步,SPCA的人告訴她們,那隻貓剛剛被人領走,它已經有了新的主人。
回到家裏,她媽接著做夢,那貓又來找她了,站在門口告訴她,它已經有了新家,它現在生活很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