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85)
2023 (104)
"明鏡"預報一個節目,題目很長: "孟晚舟案件解釋,一些中國人怎麽錯得那麽離譜:認了什麽罪?怎會成了「汙點證人」?丨中國研究院(第567期)"。
看這題目,覺得何頻先生不僅不會給節目取名字,還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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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手黨成員被法庭釋放,不是因為他無罪,而是在法庭上沒有"被證明有罪", 但大眾都知道此人是罪犯。前者是"司法案件審理的結果", 後者是"政治案件的(大眾公關)效果“。
何頻先生之前一直強調,孟晚舟的案子不是"司法案子",是"政治案子"。既如此,現在又何必在"是否認罪/是否是汙點證人"這些隻在"司法案件"時才有意義的司法概念上打轉轉,並努力用司法概念來解釋這些概念?
大白問題是:華為的處境,會因為這些概念的"澄清"而改善?習近平令人不齒的"人質外交"行為,會因為這兩概念的"澄清"而為人遺忘或原諒?
何頻先生現在樂此不疲的這種爭辯,更像是日後麵對審查,孟女士與黨爭辯說:"我沒有認罪!" 但與黨討價劃價,即便有何頻先生幫助,有什麽好結果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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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原本視華為(孟晚舟)問題為司法案子,但中國政府扣押兩名加拿大人為人質,將其變為"政治案子", 讓一個中國私人公司與美國司法部之間的麻煩,變成中國政府自己與世界的麻煩。惹了事不知如何解決,就耗著,耗到人是要回來了,但迫於美國的要求,不得不同時釋放兩名加拿大人質,在全世界麵前上演一場"人質外交"的惡心鬧劇,為"慘敗"二字加入新的內容。
自知搞砸了,在大陸組織有限的"慶祝"活動後, 中國政府就連忙翻篇,一副翻臉不認人 Wanzhou who 的樣子。倒是一向以習近平辯護律師出麵的何頻先生,不知"蓋醜藏拙"的智慧,到了這個時候依舊把這個話題拿出來顛來倒去地談論,滿世界給自己的client 長臉。
Mr. He must not have received the memo. 否則, 有這樣的辯護人, 習近平不需要敵人就能遇上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