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85)
2023 (104)
對任何一事責任追討後,當事人通常麵臨三種結局:有罪,無辜,無法定論。前兩個(有罪/無辜)都是涇渭分明的結論, 而第三個(無法定論)"結論",實質是一個"爭論"。
如果當事人"自知無辜"但竭盡全力後依然無法【證明】自己無辜,那"無法定論"的結論會令他委屈地睡不著覺;反之,如果當事人“自知有罪"而無法【證明】自己"無辜", "無法定論"是一個令他歡欣鼓舞去慶祝的結論。
在疫情起源問題上,從當下的報道中看,中國政府的做法似乎更像是後一種, 不去竭盡全力配合調查來證明自己"無辜",而是設置障礙來力阻自己被證明"有罪",從而坐等"無法定論"的結論。這一做法唯一 logical, creditable, and human的解釋是: 在自知自己"不無辜"的前提下,如果竭盡全力配合調查,極可能會得出一個不利於自己的"有罪"【定論】。於是,"無辜"情況下不利於自己的"無法定論"的【爭論】,在"不無辜"這一特殊情況下就顯得非常具有誘惑力。從而, "這個黑鍋"不僅不再是一種負擔,而且還是一個掩護, 背著它反倒是一種解脫。事後一批人指責中國武漢病毒研究所可能是這次病毒的源頭時,總會有另外一批人勇敢地站出來,內心充滿正義地反駁道:"那僅僅是謠傳,你沒有證據證明是真實的。"
這樣的反駁沒有任何錯誤,隻是正義的人們在義正言辭的時候,似乎忽視"中國政府阻撓收取證據的行為,是無法提出證據的主要原因"這一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