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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海歸“拒不返國案”

(2024-04-17 07:09:08) 下一個

朱淇昌,1920年出生於北京,幼年父母雙亡,在姐姐哥哥的輔助下,從小養成了刻苦、耐勞、勤奮、儉樸的優良品德。他中學就讀於育英中學,1936年考入天津北洋大學,1941年以優異成績畢業,隨後考入昆明中央電工器材廠任助理工程師。1945年考取了公費赴美實習資格,於同年6月赴美,進入匹茲堡聯合信號公司(Union Switch and Signal International Co.)任工程師。1951年2月放棄優越的工作條件,衝破美國政府的阻撓,坐船經香港轉道回到北京,投身於新中國建設。

以上是官媒對朱淇昌留學前後的簡述,接下去介紹了他在鐵路建設方麵的貢獻。朱淇昌有一段曆史,文章並沒有提到。他實習期滿後,逾期不歸,因拒絕去台灣而被民國政府資源委員會立案。下麵是這份案件的內容,顯示朱淇昌逾期不歸的前因後果。

中央有線電器材公司籌備處租借法案電器製造組留美實習員朱淇昌,因在鐵路聯合信號公司實習期滿,函請駐美代表辦事處訓練組組長時昭涵準予至華盛頓紐約與水牛城等地參觀鐵路訊號製度裝置和維護,並向中國物資供應委員會登記,以便報銷旅費,經函復準予照辦,惟應提供參觀之機關團體名稱以便償還旅費。駐美代表辦事處訓練組因奉令,將朱員納入西屋公司訓練計畫,函請該員暫勿返國,並擬安排至Automatic Electric公司受訓三個月。惟因中央有線電器材公司籌備處主任黃修青前往倫敦,朱員奉令即刻返國。朱員因患肺病住院療養,經中央有線電器材公司籌備處主任黃修青指示,留資停薪半年,且不予醫藥補助,擬於鐵路聯合信號公司工作二年,以償還住院費用,函請駐美代表辦事處訓練組組長歐陽藻知照。經轉呈後,資源委員會指示,應於期限內返國與在美期間不予任何津貼。朱員擬於鐵路聯合信號公司再實習三年,並依中國大使館建議,以實習員身分工作,以獲取生活津貼,函請駐美代表辦事處訓練組組長歐陽藻知照。經轉函後,中央有線電器材公司籌備處函復,對於該員留資停薪期滿後不再照管。駐美代表辦事處總代表陳良輔為朱員擬再留美三年,呈請核示,並附該員原呈與鐵路聯合信號公司副總經理H.S.Loomis緘影本,經指示不予照準,並應即返國。中央有線電器材公司因朱員不遵會令與不信行為,呈請準予免去該員職務,經指示所請照準,並吊銷該員出國護照和追繳國外生活費與國內薪津等。

此文繁冗晦澀,原文標點符號很少,自己按內容填入標點符號,以便閱讀。仔細推敲後,基本意思就是朱淇昌逾期不歸,想在美國多呆幾年,經多方協調無果,最後被開除公職,吊銷護照,還欠了一屁股債。

護照被吊銷後,朱淇昌在美國就成了非法滯留人員,想留在美國也不行了。此案結案日期為民國三十九年,即1950年,國民黨政府已經遷移到台灣。朱淇昌有兩個選擇,要麽去台灣,要麽回大陸。去台灣肯定沒有好果子吃,回到大陸“投身於新中國建設”是唯一出路。他獨身一人,父母雙亡,國民黨要是沒有斷他的後路,或許他會留在美國,以後成為美籍華人專家。

這就讓人聯想到,當年回國的1600多名老海歸中,有沒有其他人也是被斷了後路才回國。從上麵文件封麵上“朱淇昌等員”看,此案還有別人。要是這些人也是這樣不得已才回國,國民黨政府一定後悔了,當時做事太絕,欠考慮,給共產黨送去了不少人才。

上述文件中還有一個有意思的事,就是朱淇昌“因患肺病住院療養”。當年回國的老海歸中,有不少人回國前因患肺病或精神病在美國住院,都被中國政府譴責為迫害。佛羅裏達大學土木工程係的鮑哲恩,因患肺病住院,治療無效死亡,遭到中國政府的強烈抗議。那個時候肺結核在美國還是相當流行的,朱淇昌患肺病住院應該不是受迫害,其他老海歸也不是。

朱淇昌回國後在鐵道部任職,曾任鐵道科學院信號所所長、自動化理事會理事等,2003在香港去世,享年83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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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林海平兔 回複 悄悄話 海歸原因錯綜複雜
我曾幫過文革海歸。。。

竟為養子受毛教育
困於旅店險些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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