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小學時剛好趕上文革末期,批鄧,打倒四人幫,毛偉人去世,華主席英明領袖橫空出世的中國的大事件都趕上,還作為兒童集體的文藝代表之一上台歌頌偉大的領袖毛主席,親眼目睹對戴高帽的反革命批鬥,因此對於文革鬧革命的一切並不陌生。印象中批鬥中的反革命份子被五花大綁 ,腰身都被身旁的民兵身份的兩彪形大漢扭曲成90度角,正麵麵向台下觀眾,表示低頭認罪,他們頭戴三角圓錐高帽,胸前都掛一牌,上寫某某反革命,犯何罪, 被判幾年至無期徒刑,名字上還打個大叉,當時還剛上小學的我就想,他們身體長時間被扭曲成這樣不會不舒服嗎,然一轉念,他們是壞人,應該的。
周末看到紀念遇羅克的文章,很早就知道遇羅克這個人,但一直不知道他的故事,昨日看了,久久不能忘懷; 他因為寫了反擊文革初期紅二代的血統論“老子英雄兒好漢,老子反動兒混蛋”的文章《出身論》,隻三年就被槍斃,據其親友回憶文章,遇發布這篇文後被逮捕時就抱著必死的信念,死時年僅27歲。
據維基百科,“遇羅克(1942年5月1日—1970年3月5日,男,祖籍山東,出生於北京,是一名北京人民機器廠的學徒工,做過代課教師等多種臨時工。曾寫作《出身論》等一係列圍繞「出身」問題的文章。他以「家庭出身問題研究小組」為筆名,寫了六期《中學文革報》的頭版文章及其他文章,最著名的是第一期的《出身論》,全國反響巨大。遇羅克於1968年1月5日被捕,1970年3月5日和另19名政治死刑犯,在北京工人體育場的十萬人大會上,被宣判死刑並被處決。”
遇羅克的故事讓我想起文天祥,袁崇煥,譚嗣同,秋瑾,蔡鍔,林昭,張誌新等中華兒女,明知不可為而為之,他們是魯迅說的真正為民請命的人,也讓我想起了許章潤法學教授,陳秋實律師,白紙運動第一女子李康夢,白紙英雄們。他們是神州大地真正的英雄,是中華民族值得自豪的脊梁骨,堪比馬丁路德.金,甘地,曼德拉。
明知不可以為而為之,麵對強權,不畏強大的國家機器,專政機器,明知為之將為眾人詆毀,唾棄,批鬥,坐牢甚至犧牲自己的生命卻癡心不改,這是何等的英雄氣概!想必遇羅克先生讀過孟子的話語,雖千萬人,吾往矣; 讀過諸葛先生的“出師表”,明知不可為而為之,鞠躬盡瘁,死而後已。做人居然能如此,他是何等的英雄,何等的大丈夫!那真是高山仰止,歎為觀止!劉邦,項羽,班超再世,恐怕都得甘拜下風。
我們在海外的人與母國漸行漸遠,我們交的稅服務於居住國,也享受居住國的福利待遇,按理說故國的一切與我們也漸行漸遠,我們應該少牽掛才是,但是,現實中我們第一代海外華人卻常常關心故國的一切,也許第一代海外華人是特殊的一代群體,我們在新大陸辛勤耕耘,卻又掛念著故國的一切,因為那裏有我們的兄弟姐妹,父老鄉親; 寫到這,有些理解蔣中正先生念念不忘的反攻大陸的理念,及國民黨元老連戰,馬英九先生親中國大陸的原因了; 中華大地不是某個人,某個團體,某個固有人群擁有的地方,它是世界華人的家園。
有些華人/國人說,什麽自由,平等,一邊去吧,隻有利益才是人類世界真正存在的東西,哪有什麽公平正義,是非曲直,持這種思想的人隻能說是無信仰,無靈魂的人,沒有公義,頭腦裏的字典無“是非黑白”四字; 看看美國,一個基督教新教立國的國家,美國先賢們就是要在一片荒蕪的土地上建立一個俗世上實行上帝公義的國家; 如果美國沒有對上帝的信仰,沒有想在俗世上建立一個類似主耶穌所說的人人平等的理想的天堂世界,它會在二戰時用美國國民辛勤勞作的錢支持歐洲,中國抗擊希特勒,日本侵略者嗎?美國如果沒有華盛頓,林肯,羅斯福,馬丁路德.金,裏根(與邪惡蘇聯帝國勢不兩立),它還是世人皆知,世界各國有良知的有靈魂的人向往的美國嗎? 千百年來人類對自由,平等,公義的追求,是人們依然相信上帝的理由,也是宗教信仰至今依然存在於人類社會的理由。
遇羅克先生,林昭女士等誌士不隻是華夏大地的英雄,也應當是世界的英雄,他們是華夏之光,也應當是世界之光。
人性的光輝,應該是沒有國界的。
體製內的人溫總理,朱總理,趙紫陽總理總書記,胡耀邦總書記也是憂國憂民之人。
「文革死囚-張郎郎」第14集:罪行升級,半步橋與遇羅克同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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