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自古以來是不講人權,自由,民主的,天下之濱,莫非王土。為帝王的大業,草民的命都不值錢,何況他或她的人權,自由。
古時的將帥,莫不是,一將成名,屍成遍野; 君不見,秦國名將白起,活埋三十萬趙國的降卒; 秦始皇滅六國,屍流成河; 成吉思汗屠城,統一中原; 這些人至今仍然被不少中國文人及民眾稱頌。中國兩千年自秦以來都是大一統的思想,以君王,皇帝的思想為思想,從來沒有誕生像英國貴族那樣幾乎與國王平起平坐的群體,900年前英國" 大憲章" 的誕生標誌著民主,自由,平等的萌芽在歐洲出現; 古希臘雅典的民主,和基督教文明中的上帝麵前人人平等的公理促成了敢於與英國國王對著幹的貴族,可以說九百年前的英國才是真正的馬克思所劃分的封建社會; 而中國自秦以後隻能是半奴隸半封建的社會。
美國的獨立戰爭又將自由,民主發揚光大; 當年英皇及英官員對美國的立國先賢們發出威脅," 你們這是叛國,會上絞刑架的。"美國的華盛頓,傑佛遜及先賢們回答,如果你們認為是叛國,那就叛國好了,我們要為我們的自由,人權,民主而戰,我們要為我們的子孫而戰,因為上帝賜予為我們的自由,平等,幸福的權利,任何人不能剝奪,自此拉開了美國獨立戰爭的序幕。
自始美國製定了三權分立,主權在民的製度,之後歐洲及其他洲各國紛紛仿效,如今大部份國家的憲法都有美國及英國憲法的影子。
先有人,才有國家; 從中國曆史看,最早中國的疆域在春秋戰國時的黃河流域,中原一帶,可能不到如今中國區域的五或六分之一,後來經過隋唐,元,清朝的不斷對外擴張,才有如今中國的版圖,所以每個具體的人,或者說大部人的人是否幸福應該先於抽象的國家。把國家放在每個人的權利,幸福前麵是值得商榷的。因為古時中國大一統的國家並沒有給中國大多數的底層百姓一點好處,三國時的戰亂,明末李自成,張獻忠起義,清朝的太平天國起義,平民百姓死亡幾百萬至幾千萬,導致當時的中國人口劇減,為世界罕見,三國曹操的詩句,"白骨露於野,千裏無雞鳴"就反映這種慘況; 而中國的大一統王朝,便宜的是帝王及將相,他們自個莫不是三宮六院,吃香的喝辣的,做人上人; 而社會上"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底層的百姓,女的裹腳,窮人中上進心極強,想快速成功的家庭還送自己的男孩去作太監,而達管貴人們包括蘇東坡等古時知識份子卻對裹腳女人,太監等不公平現象視而不見,覺得沒什麽不妥。兩千年來這個國家隻是皇帝輪流坐,貪官前赴後繼,屁民還是屁民,不斷重複,國家政治層麵的製度一點進步都沒有。
之所以願意相信有那麽個上帝,喜歡讀聖經,就是因為聖經上說,每個人在上帝麵前人人平等,每個人都有原罪,因此,人格上國王,總統,國家元首並沒有高乞丐妓女一等,每個人的自由是上帝賦予的,與生俱來的,人也是靠不住的,人都有私心有缺點,隻有製度才是靠的住的,而製度需要保障每個公民的自由和基本權利,需要民主來監督。
自由,平等,追求自己個人的幸福是人性內在的要求。隻能滿足人的食欲及人的其他本能欲望的社會嚴格來說並不是一個高度發達的人類文明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