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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夥陷傳銷勒死監工報警 檢方:故意殺人 辯方:正當防衛

(2018-09-07 02:26:30) 下一個

小夥陷傳銷勒死監工報警 檢方:故意殺人 辯方: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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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06 14:11:57字號:A- A A+來源:微信公眾號“春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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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微信公眾號“春城晚報”(ID:hai-ccwb)9月5日消息,傳銷大家都聽過,一入傳銷深似海,有人一直逃脫不出來;有人為了逃離,丟了性命;今天要講的是雲南保山昌寧小夥小張的故事,為了逃離傳銷組織,他做了這樣一件事情,隨後的發展令人唏噓。

圖片來源於微信公眾號“春城晚報”

小夥被騙進傳銷組織 身份證手機都被搜走

公訴機關出示證據證實:今年1月21日,昌寧小夥張某被朋友騙到楚雄,騙進了傳銷組織。他當即提出要離開,並在網上買了一張返回保山的車票。傳銷組織頭目李某安排主要成員王某等人看管張某,不準他逃離。於是,王某等人將張某的手機和身份證搜出來,由傳銷組織保管。

張某供述:他被騙進傳銷組織後,了解到這個傳銷組織主要是賣化妝品,每套化妝品2800元,要求他把化妝品賣給自己的親戚朋友,還能從中賺錢。王某是負責看管張某的“監工”,不僅要看管好張某,還不斷地給張某洗腦,讓張某發展身邊的親戚朋友,加入這個傳銷組織。其實,張某非常反感傳銷組織,他每天都在和這幫人做鬥爭,一直想找機會逃離苦海,但王某等人看管得太緊,沒有機會逃離,況且身份證和手機都被搜走,他無法和外界取得聯係。

就這樣,張某一直在傳銷組織裏被控製了20天。臨近春節,張某想回家過年,可這幫人根本沒有放走張某的意思。傳銷組織反倒加大推銷產品的力度,傳銷組織頭目李某在開會時說:臨近春節了,要加大推銷產品的力度,並給每個成員下達了任務。

今年2月10日,傳銷組織要求張某多推銷產品,張某本來就是被騙進來的,他想逃離這個傳銷組織,可是王某看得又緊,很難逃脫。

上廁所都有專人看管 他用衣帽帶勒死監工

在法庭上,張某說,他被騙進傳銷組織後,一直想逃離,負責看管的人就把他手機和身份證收繳了,每天不能自由進出,連上廁所都有專人看管。組織頭目要求每個人都要拉親朋好友進來,並銷售化妝品,他多次提出反對意見,先後五六次被傳銷組織的人員毆打過。

據張某供述:今年2月10日淩晨,張某想上廁所,得到王某許可後,王某跟著一起到出租房裏上廁所。進入衛生間後,王某對他說:小弟,今天領導(實際上是傳銷組織頭目李某)講的話,你聽清楚了沒有?想清楚了沒有?要怎麽做你知道嗎?如果弄不到五六萬元,是給男人丟臉,你丟得起這個臉嗎?為了你和家人的安全,你還是好好地考慮吧!領導隻給你3天的時間,3天後,領導來了,就不知道他會做啥了。要是他廢了你,任何人都幫不了你。

張某聽到這些威脅後,主動提出:“我給你1萬元,請放我走,我想回家過年。你覺得放走了我,你不好交代的話,要不,我們一起走,趕緊離開這個傳銷組織。”

王某聽到後,當即拒絕了張某的請求。

“你怎麽就聽不進去呢?還想逃跑。”王某當即拒絕了張某的請求,怒火中,王某用手掐住張某的脖子,並將張某推到衛生間的牆角處,用力地掐住脖子,雙方這樣一直持續了4分鍾左右。

這時,張某從自己所穿的羽絨服帽簷上,拉下一根帶子,用帶子纏繞王某的頸部,並用力拉扯兩端,在這過程中,雙方都很難受,張某還提出:要不,咱們一起鬆手,可王某就是不願意鬆手。10多分鍾後,王某完全失去了反抗。隨後,張某用衣物塞在王某的嘴裏,隨即離開了衛生間。張某走出衛生間後,借用其他傳銷人員的手機,立即向警方報案稱:自己被騙進傳銷組織,還被控製在傳銷組織裏。

民警趕到現場,找到了張某,並在衛生間裏發現一名男子躺在地上,120急救醫生趕到現場,確認王某已經死亡。張某現場供認了自己殺人的事實,隨即,警方將張某抓獲。

被告被指犯故意殺人罪 死者家屬請求賠償損失64萬

檢察機關指控:張某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同時,公訴人認為,案發後,張某主動打電話報警,等待民警抓獲,屬於投案自首;被害人在這起案件中,有一定的過錯。法庭上,死者家屬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請求,要求被告人賠償損失64萬餘元。

張某的辯護人認為,王某對張某進行語言威脅、侮辱,並先動手掐住張某的脖子推到牆角,王某具有嚴重的過錯,加上張某被傳銷組織控製,張某是在受到不法侵害,實施了正當防衛。這個案件中,導致了被害人死亡,應當屬於防衛過當。他說,這個傳銷組織看管張某的那些人,已涉嫌非法拘禁罪,由楚雄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楚雄市檢察院並向楚雄市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已經開庭審理,等待法院的判決。本案發生後,公安機關借機打掉一個傳銷組織。

公訴人並不認可辯護人意見,認為辯護人提出的辯護意見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對於民事賠償,被告人表示,盡最大能力給家屬賠償。

本案爭議較大,將擇日宣判。

  • 原標題:誤入傳銷被控製20天,雲南小夥為逃離勒死監工!被控故意殺人
  • 責任編輯:於文凱
  • 最後更新: 2018-09-07 14:4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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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俠盜獵魔之殺出昌寧。可以可以。值得出一款獨立遊戲
  • 童心泉廟堂至高 江湖至遠 學了一點曆史常識
    風之語
    張某有製止他人非法拘禁自己的正當性,應該屬於正當防衛,是不是過當,那就需要訴方提出防衛超出限度的證據了。不能簡單地因為死了人就認為過當。說是故意傷害罪的更是毫無道理,故意傷害罪其中的一個特征必須是非法進行傷害,很明顯,張某對死者的傷害是為了製止其對自己合法權益的侵犯而做出的合法行為,不具備非法傷害特征。所以,應該屬於在實施正當防衛過程中,有無存在防衛過當的問題。
    正解
  • 全部樓層
    狡狐
    被掐脖子了還不急迫那啥時候才算急迫?
    急迫到自己可以解了帽繩在勒到對方脖子上?
  • 狡狐廣告位招租
    我愛麻煩
    這個案子不存在正當防衛的急迫性,應屬故意傷害罪,但考慮被害人過錯在先且是重大過錯,並且犯罪嫌疑人以後對社會無危害,應輕判並緩刑。
    被掐脖子了還不急迫那啥時候才算急迫?
  • 傳銷組織非法拘禁他人本身恐嚇威脅,是寄生於社會的恐怖行為組織!如果反抗會判刑,估計不如讓非法拘禁合法算了!這裏麵很難想象防衛過當這過程,普通人到底該怎麽辦也請公述方給個方案才是。不然,反抗可能違法,不反抗可能會死。
  • yurejian
    龍哥才剛瞑目不久……
    龍哥棺材板能不能壓住要看這次訴訟結果了。
  • 不敗將軍 林登萬
    我覺得大家最好先學點法律再來評判吧。檢方提出指控是工作流程。在法官正式定案之前,所有人在原則上都是無辜的。所以檢察院必須對當事人提出指控,就像殺人犯的律師也必須為殺人犯辯護一樣的道理。最終的結果是看法官怎麽判。這個案子的關鍵在於張某在殺人之前是否真的受到致命威脅。諸位看官,你們隻需要看記者報道就能斷案,但是法官卻要講證據的。
    你還好意思讓大家學法律,昆山經過法院了嗎?公安和檢查怎麽就直接定正當防衛了?
  • 這小夥趕上好時候了,很大可能無罪(不需要賠償死者),即便不能無罪(需要賠償),最多最多5年,這個案子對社會危害比於歡辱母案差多了,於歡才5年。
  • 不敗將軍 林登萬哪裏有壓迫,哪裏就有林登萬
    我覺得大家最好先學點法律再來評判吧。檢方提出指控是工作流程。在法官正式定案之前,所有人在原則上都是無辜的。所以檢察院必須對當事人提出指控,就像殺人犯的律師也必須為殺人犯辯護一樣的道理。最終的結果是看法官怎麽判。這個案子的關鍵在於張某在殺人之前是否真的受到致命威脅。諸位看官,你們隻需要看記者報道就能斷案,但是法官卻要講證據的。
  • 公訴機關這是在為虎作倀呀!
  • 龍哥才剛瞑目不久……
  • 全部樓層
    誡子書
    是啊,我意思是早幹嘛去了
    個人猜測是之前被盯梢沒機會吧,現在把盯梢的做掉了,利用信息不對稱找到的時機
  • 張某有製止他人非法拘禁自己的正當性,應該屬於正當防衛,是不是過當,那就需要訴方提出防衛超出限度的證據了。不能簡單地因為死了人就認為過當。說是故意傷害罪的更是毫無道理,故意傷害罪其中的一個特征必須是非法進行傷害,很明顯,張某對死者的傷害是為了製止其對自己合法權益的侵犯而做出的合法行為,不具備非法傷害特征。所以,應該屬於在實施正當防衛過程中,有無存在防衛過當的問題。
  • 全部樓層
    禍人形
    110很難打嗎?
    是啊,我意思是早幹嘛去了
  • 雪人 /v====望蒼天
      非法限製人身自由,還要訛錢,這就是綁架!

    受害者在逃離綁架嫌疑人控製的過程中造成綁架嫌疑人死亡,這難道不是“正當防衛”
     
  • 有罪推定與無罪推定差別竟然這麽大.有罪推定也不能在證據裏麵找有罪法律依據而忽視無罪證據,如果證據中有監工掐人脖子的罪證,為什麽在檢方視為無傷害殺人生命行為?如果有的話,那又為什麽要視張某的的行為為故意殺人而無視監工的故意殺人行為?難道這類案件中以死人來推定活著的人一定有罪
  • 急難自救怎麽不算正當防衛了? 就過當也就算了, 還故意殺人? 檢方越來越向台灣司法看齊了, 媽蛋
  • 全部樓層
    JoKer
    兄台心腸夠歹毒的。
    嗬嗬
  • 檢查機關都是法盲組成的嗎?
  • 全部樓層
    永生的神隱刺客
    傳銷之所以禁不掉都是因為當地政府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因為傳銷不會搞本地人,這樣一堆外地人吃喝拉撒就像旅遊一樣,對政府來說就是無本萬利的買賣,而本地人看破不說破,賣點瓜子水果什麽的也樂的掙錢,被騙的外地人(我親舅舅深陷傳銷後的想法)就想這麽多人聚在一起很有可能是真的能成事(一般傳銷明麵上都會有各種讓人投錢投資的項目)或者上麵有關係,傳銷頭目也樂得扯虎皮拉大旗說是某某官員站台的。
    當然這種傳銷是好幾年前那種不那麽極端,隻洗腦,不限製自由的那種。
    你所說的是南派傳銷,南派傳銷以洗腦為主,不拘禁人,你要想走,他們會以斷絕關係來威脅,讓你走不了,所以南派傳銷大多是整個家族去參與。文中說的是北派傳銷,以暴力為主,不聽話就打到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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