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微信公眾號“春城晚報”(ID:hai-ccwb)9月5日消息,傳銷大家都聽過,一入傳銷深似海,有人一直逃脫不出來;有人為了逃離,丟了性命;今天要講的是雲南保山昌寧小夥小張的故事,為了逃離傳銷組織,他做了這樣一件事情,隨後的發展令人唏噓。
圖片來源於微信公眾號“春城晚報”
小夥被騙進傳銷組織 身份證手機都被搜走
公訴機關出示證據證實:今年1月21日,昌寧小夥張某被朋友騙到楚雄,騙進了傳銷組織。他當即提出要離開,並在網上買了一張返回保山的車票。傳銷組織頭目李某安排主要成員王某等人看管張某,不準他逃離。於是,王某等人將張某的手機和身份證搜出來,由傳銷組織保管。
張某供述:他被騙進傳銷組織後,了解到這個傳銷組織主要是賣化妝品,每套化妝品2800元,要求他把化妝品賣給自己的親戚朋友,還能從中賺錢。王某是負責看管張某的“監工”,不僅要看管好張某,還不斷地給張某洗腦,讓張某發展身邊的親戚朋友,加入這個傳銷組織。其實,張某非常反感傳銷組織,他每天都在和這幫人做鬥爭,一直想找機會逃離苦海,但王某等人看管得太緊,沒有機會逃離,況且身份證和手機都被搜走,他無法和外界取得聯係。
就這樣,張某一直在傳銷組織裏被控製了20天。臨近春節,張某想回家過年,可這幫人根本沒有放走張某的意思。傳銷組織反倒加大推銷產品的力度,傳銷組織頭目李某在開會時說:臨近春節了,要加大推銷產品的力度,並給每個成員下達了任務。
今年2月10日,傳銷組織要求張某多推銷產品,張某本來就是被騙進來的,他想逃離這個傳銷組織,可是王某看得又緊,很難逃脫。
上廁所都有專人看管 他用衣帽帶勒死監工
在法庭上,張某說,他被騙進傳銷組織後,一直想逃離,負責看管的人就把他手機和身份證收繳了,每天不能自由進出,連上廁所都有專人看管。組織頭目要求每個人都要拉親朋好友進來,並銷售化妝品,他多次提出反對意見,先後五六次被傳銷組織的人員毆打過。
據張某供述:今年2月10日淩晨,張某想上廁所,得到王某許可後,王某跟著一起到出租房裏上廁所。進入衛生間後,王某對他說:小弟,今天領導(實際上是傳銷組織頭目李某)講的話,你聽清楚了沒有?想清楚了沒有?要怎麽做你知道嗎?如果弄不到五六萬元,是給男人丟臉,你丟得起這個臉嗎?為了你和家人的安全,你還是好好地考慮吧!領導隻給你3天的時間,3天後,領導來了,就不知道他會做啥了。要是他廢了你,任何人都幫不了你。
張某聽到這些威脅後,主動提出:“我給你1萬元,請放我走,我想回家過年。你覺得放走了我,你不好交代的話,要不,我們一起走,趕緊離開這個傳銷組織。”
王某聽到後,當即拒絕了張某的請求。
“你怎麽就聽不進去呢?還想逃跑。”王某當即拒絕了張某的請求,怒火中,王某用手掐住張某的脖子,並將張某推到衛生間的牆角處,用力地掐住脖子,雙方這樣一直持續了4分鍾左右。
這時,張某從自己所穿的羽絨服帽簷上,拉下一根帶子,用帶子纏繞王某的頸部,並用力拉扯兩端,在這過程中,雙方都很難受,張某還提出:要不,咱們一起鬆手,可王某就是不願意鬆手。10多分鍾後,王某完全失去了反抗。隨後,張某用衣物塞在王某的嘴裏,隨即離開了衛生間。張某走出衛生間後,借用其他傳銷人員的手機,立即向警方報案稱:自己被騙進傳銷組織,還被控製在傳銷組織裏。
民警趕到現場,找到了張某,並在衛生間裏發現一名男子躺在地上,120急救醫生趕到現場,確認王某已經死亡。張某現場供認了自己殺人的事實,隨即,警方將張某抓獲。
被告被指犯故意殺人罪 死者家屬請求賠償損失64萬
檢察機關指控:張某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同時,公訴人認為,案發後,張某主動打電話報警,等待民警抓獲,屬於投案自首;被害人在這起案件中,有一定的過錯。法庭上,死者家屬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請求,要求被告人賠償損失64萬餘元。
張某的辯護人認為,王某對張某進行語言威脅、侮辱,並先動手掐住張某的脖子推到牆角,王某具有嚴重的過錯,加上張某被傳銷組織控製,張某是在受到不法侵害,實施了正當防衛。這個案件中,導致了被害人死亡,應當屬於防衛過當。他說,這個傳銷組織看管張某的那些人,已涉嫌非法拘禁罪,由楚雄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楚雄市檢察院並向楚雄市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已經開庭審理,等待法院的判決。本案發生後,公安機關借機打掉一個傳銷組織。
公訴人並不認可辯護人意見,認為辯護人提出的辯護意見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對於民事賠償,被告人表示,盡最大能力給家屬賠償。
本案爭議較大,將擇日宣判。
熱門評論 23條
正義不會自己伸張
如果太忙
人民自己動手又何嚐不可
我要評論
全部評論 288條
受害者在逃離綁架嫌疑人控製的過程中造成綁架嫌疑人死亡,這難道不是“正當防衛”
當然這種傳銷是好幾年前那種不那麽極端,隻洗腦,不限製自由的那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