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了一些前言,不知怎麽搞的?丟了。 再寫興味索然。直接轉載吧。
尤其在滿城風雨的王力宏事件之時,請大家讀一讀。認識一下人的性欲。
性欲是人類生存的原動力 —— 論性欲與社會道德之關係 ZT
為什麽會有那麽多人跑到東莞去消費,答案既簡單,又古典:因為每個人都儲存著揮之不去的性欲。
性欲實在是太迷人了,它叫人們千裏迢迢,或者膽戰心驚,也在所不辭。
關於性欲這件事,幾乎所有的人從一開始就能看到其中的道德問題,以至於人們在指責任何一個人的品質問題時,都會拿他的性欲說事兒。這意味著,與性欲有關的道德審判,是最初級的審判,人人都會,但人人都無法克製。
時間長了,人們談起性欲,說的都是別人如何如何淫亂,但當自己麵對美色,卻又心搖神迷,無法把持自己的身體。
古老的《十誡》,被視為上帝賜予給人類的十大行為終極原則,其中有一條就是“不可奸淫”,耶穌對此的解釋,更是嚴格得不可思議,“凡是看見女人心裏動了淫念的,便是犯了奸淫之罪了”,意思是說,看見美色,你想都不能想,一旦心動,罪惡便已經形成。
這是一個絕對底線原則,如何理解它,曆來眾說紛紜。
有人理解為,奸淫是最明顯的原罪,有的人則說,這意味著沒有人能夠做到不犯奸淫之罪,還有人認為,既然心裏動了念頭便是犯罪,這意味著上帝告訴我們,每個人都有罪,所以每個人沒有資格指責別人的奸淫之罪。但更加有趣的局麵是,人們談到奸淫問題,似乎最喜歡搶占道德製高點,上來先審判他人的淫欲之罪,至於自己到底有沒有這方麵的問題,人們似乎有勇氣拍著胸部說,我還不錯。
事實上,《聖經》裏記載的諸多傑出人物,大多數都在性欲這件事情上站立不住。
著名的大衛王,《聖經·詩歌》的作者,擁有堅定的信心,深受上帝喜悅,但在女人的問題上,可謂一輩子不能克製。看見下屬的妻子洗澡,勾搭成奸,事後不僅不懺悔,還想辦法殺掉下屬,將女人據為己有。晚年病入膏肓,躺臥在床上,還要手下找來18歲處女睡在身旁。大衛對女人和性欲的迷戀,一生揮之不去。
而氣吞山河的所羅門王,一生功業偉大,且具有從上帝而來的智慧,但卻酷愛女性,尤其對埃及美女愛不釋手,宮中美女成百上千,可謂一生在女人的身體中間迷醉。
性欲到底有多麽迷人,估計隻有上帝知道。作為一部生命之書,《聖經》的陳述實在是深刻到讓我們無法理解,一方麵簡單明了地告訴你,不可奸淫,每個人都有罪,一方麵卻又直麵人的罪惡,毫不隱瞞,在上帝最傑出的選民身上,同樣存在著揮之不去的性欲衝突。人性的深刻和複雜,超出了人的簡單的道德判斷。
更加深邃的命題是,這個世界上其他的動物都是按照季節發情,它們的性欲受到了四季更替的控製,但是人類卻不在此列,一個人可以在任何時候任何地點性欲突然勃發。上帝在用一種隱秘的事實告訴人類,性欲如此迷人,如此美好,可是人類無法把握,無法節製。
不要以為隻有《聖經》如此深刻地拷問人類性欲,中國儒家傳統文化更是視性欲問題是洪水猛獸,萬惡淫為首,似乎是性欲和淫亂讓曆史悠久的中國道德敗壞,人心不古。
曆朝曆代,人們都拿著這樣的價值觀教育後人,與性欲有關的道德教化充斥著我們的生活:家長麵對孩子早戀,總是如臨大敵;性工作者總是被社會貶低到最底層,似乎她們是社會道德最大的破壞者;台麵上的人習慣性地嘴巴裏仁義道德,背地裏卻男盜女娼。久而久之,在性欲的問題上,國人成了最大的謊言製造者。
但這些問題經不起追問,君不見家長們口裏說的是道德教化,但他們總是不厭其煩地娶進來一房二房三房四房和五房的女人,妻妾成群乃是中國男人成功的標誌之一。皇帝更是這方麵的表率,對著百姓大講三綱五常,但回到朝廷,卻三千嬪妃等著他一個一個地用,多少女人一輩子等不到皇帝一睡,便老死宮中,多少皇帝在這麽多女人的肉體裏鑽來鑽去,很快就掏空身體,一命嗚呼。人們似乎不願意輕輕追問一下,這些個皇帝,這些個家長,他們在理所當然睡那麽多女人的時候,有沒有深刻思考過與性欲有關的秩序問題。
佛家裏大名鼎鼎的弘一法師,也就是那個寫出了“長亭外、古道邊、芳草碧連天”的民國才子李叔同,早年在上海灘是經典帥哥才子,受盡女性的追捧,可謂風流成性,或者是風華絕代,睡了無數上海美女,中年之後忽然覺得性欲和世俗關懷乃人生最大負累,選擇出家修佛,從此割斷塵世聯係。
問題在於,這種避世求內心寧靜的做法,都是一些外在行為,最大的欲望從來都從內心開始生發,外在的誘惑不過是最後一根壓垮人性的稻草。
人的內心是一個無限幽暗的存在,人如何又能做到自己控製自己。弘一法師離世之前,寫下“悲欣交集”,四個字無意透露出來他滿腔的人性風景,悲傷和欣喜,從來就是欲望的故鄉,它們交織在一起,叫人性經不起輕輕地誘惑,也經不起輕輕地歎息。
這就是性欲的迷人之處,所有人都是它的手下敗將,所有人都張開雙臂擁抱。有人說性欲是天然的需求,無關道德;有人說性欲是道德垮落的罪魁禍首。人們圍繞著每個人都擁有的性欲吵翻了天,而且吵了幾千年。
到底怎樣的性欲秩序,才是合理的秩序呢。恐怕還是要回到《聖經》來思考,因為一部《聖經》故事,既講清楚了基本的原則,也講清楚了人的軟弱。既陳述了性欲的美好,也直麵了放縱性欲的惡果。
第一、大原則顯然是不可奸淫。不能放縱性欲。婚姻之內的性欲,是值得讚美的,但是婚姻之外的性欲,就成了一種人性的錯誤。這個標準極其苛刻,隻要你看見一個婚姻之外的女人的身體,內心有了想法,就是犯了奸淫之罪。這意味著什麽呢,意味著沒有人能做到,除非你不是人。事實上《聖經》的十誡原則,就是這樣一種秩序原則和底線原則,即為人類社會提供一種秩序坐標,提供一個判斷的原點,在這個原點和坐標之下,每個人才有可能審視自己的生活與意義,確定你到底在哪裏。而不是上來就用這種終極性的原則來要求一個肉身的人。
第二、小原則是對人性的絕對懷疑。《聖經》對人性的追問與懷疑,完全不留餘地。這個世界上一個好人都沒有,所有人都是黑暗的。沒有一個人靠著內心的修為或者是行動的努力,來讓自己變成一個好人。比如被稱為信心之父的亞伯拉罕,猶太人的始祖,就是一身毛病,尤其是在女人的問題上,先是不敢告訴他人,自己有妻子,反而撒謊說妻子是自己的妹妹,然後又睡了自己的侍女,屬於亂搞。後來妻子去世之後,亞伯拉罕雖然已經是百歲高齡的老人,還是要娶一個18少女續弦。人對肉體的撫慰需求,性欲到底有多麽迷人,這是人性本身不能直麵,也不敢直麵的深淵。
有的人裝著看不見,有的人裝著純潔,有的人拿著形而上的純潔去攻擊別人,以為別人是不純潔的,所以自己純潔了。凡此種種,不一而足,各種人性的幽暗性次第登場。
所以我的問題意識到這裏豁然開朗。關於性欲的秩序原則問題,最終的目標,或許是叫我們通過性欲審視人性的幽暗,而不是靠著性欲放縱自己,也不是靠著對性欲的禁止自己以為自己成了聖人,當然,更不是自己躲在深閨之中睡女主持人,包養二奶,極盡放浪形骸之能事,卻又站在主席台上破口大罵,說這個時代,這個社會的道德規範和精神文明,都是你們這些家夥搞壞了。
是的,性欲是一個典型的私人命題。一個對人性缺乏徹底懷疑能力的人,無力在這裏說出更加深刻的常識。對於任何人而言,沒有經過徹底懷疑的性欲,算不得性欲。裝逼是沒有用的,反之亦然,任何人麵對性欲,破罐子破摔,讓自己的人生看上去永遠像一根勃起的生殖器,也是沒有意義的。
一個正常的人,隻有徹底認識性欲的迷人之處,同時又認識到人性不可救藥的缺陷,你才能學會同情地理解,才能學會愛。否則,你的愛,要麽是情欲,要麽是交換。多少性交,多少看上去很美的婚姻,可能都是如此。不信你就試試。沒有節製的才華,是矯情。同樣的道理,沒有節製的性欲,是淺薄,是與愛情毫無關係。當然,你也可以裝著說自己很懂愛情,然後等到你的愛人的缺點被你發現了,你又去睡下一個,直到你老了,身體沒有欲望了,隻剩下屬於你自己的一堆缺點和一堆欲望,靠意淫度日,直到末了。
迷人的性欲,是我們生活的原動力,也必將成為我們的墳墓。
本人的博文到處發,萬維,留園、未名、八闕 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