羨魚老友

恰似遠來的紅葉,懷著一片赤子癡心,或思鄉長嘯,或感時歎詠,或壯哉抒誌,或相思寄情,喜怒哀樂,無不聚於晨空的筆端,無不融於雲廊的書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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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毅被告無損,美玉原告失算,名譽案不成立

(2021-12-16 07:40:55) 下一個

饒毅被告無損,美玉原告失算,名譽案不成立

想必大家都還記得,饒毅大俠於2019-11-28曾實名發文稱 “阿爾茨海默病治療新藥甘露特納通過抑製腸道細菌氨基酸型神經炎症而發揮作用”,造假是不可能的。意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實名舉報。

一石激起千層浪,一時間引起中國科學界內和界外、華人圈內和圈外的巨震。

甘露特納膠囊,號稱是世界上第一款阿爾茨海默病治療新藥,由中科院上海藥物所耿美玉團隊與中國海洋大學、上海綠穀製藥有限公司聯手,以海洋褐藻提取物為原料,製備獲得的低分子酸性寡糖化合物,進而研發成功原創新藥。  2019-11-02,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批準甘露特鈉上市,用於輕度至中度阿爾茨海默病,改善患者認知功能。

暫且不談甘露特納真的有效與否?饒毅大俠的“造假”論給中國原創、國際首個阿爾茨海默症治療新藥蒙上了陰影。

剛剛還在喜悅之中的耿美玉聞知後大怒,以侵害名譽為名,遂將饒毅告上法庭。由上海藥物所的當地上海浦東新區法院受理。

經過疫情中兩年的審理,最近法院一審判定 “該名譽侵害案不成立”,輕描淡寫地予以結案。

饒毅絲毫無損,美玉大為失算。

出人意料的是,上海藥物所的所在地——上海浦東新區法院,完全一副公事公辦的樣子,絲毫沒有“本地情結”“胳膊朝裏彎”。

如此學術案件之中充滿著很多高深的學術專用語,對於非醫學非生物學專業來說,一般人都會暈頭轉向。真是難為了受理案件的法官們。

細看了一下判詞,覺得寫得真不賴。法官們為此肯定走訪了不少國內相關研究領域的高層專家,將他們的看法匯總而成。最後得出一句話:從促進學術爭鳴以及淨化學術風氣角度而言,鼓勵真理越辯越明,名譽案不成立!

一切的一切風輕雲淡,科學家們回去吧,該幹嗎就幹嗎去。別為名譽問題爭吵了。

法院這樣的姿態,估計今後不會有二審了。

判詞中還特別提到,科技部對耿美玉5篇論文的調查結論和處理意見是:未發現有造假,但發現論文存在少量圖片誤用。決定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科研誠信提醒談話。並指出:科技部的調查報告結論,也側麵證明被告對涉案論文的科學性提出質疑給予否定性評價並非毫無根據。

近期的國際學術期刊在大舉撤稿,一旦發現圖片有誤用 (重複使用,轉位P圖等等),就會無情撤稿。耿美玉團隊論文中的圖片誤用程度如何?是否與造假有關聯?不得而知。但是表明這些論文是有瑕疵的,是可以並值得深度探討的。

當今的中國,學風浮躁,學術不端層出不窮,人性的弱點在中國科學界也暴露無遺。對這一切令人歎息不已。

不過,很喜歡看到法院的這一句:“鼓勵真理越辯越明”,“從醫學發展的角度應當允許正當的學術爭議和批評,法律不應當加以限製和幹涉”。以此平息一場無謂的名譽糾紛。

但願從2022年開始,真理越辯越明之風,越刮越烈。讓不同意見激烈碰撞吧,期待會迎來一片去垢汙蕩濁氣的清涼之地。

 

附上原文: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公開對中國科學院上海藥物研究所學術所長耿美玉研究員訴首都醫科大學校長饒毅教授名譽權糾紛一案作出一審判決,駁回原告耿美玉提出“被告饒毅在個人微信朋友圈、《中國科學報》《科技日報》及《文匯報》顯著位置發布道歉聲明,每日發布一次,時間持續十五日,向原告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複名譽”的訴訟請求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9年9月6日,原告耿美玉等26人在英文學術期刊《細胞研究》(《Cell Research》)上發表的署名涉案文章《甘露特納(GV-971)重塑腸道菌群,抑製腸道細菌氨基酸型神經炎症,從而抑製阿爾茨海默病進展》(中文譯題)載明,近年來,越來越多的證據表明腸道菌群失調與阿爾茨海默病(簡稱AD)的進程有關,但腸道菌群在AD發病機製中的作用尚不清楚。耿美玉等提出一個腸道菌群失調、神經炎症與AD進展間的潛在機製連接:在AD進程中,腸道菌群組成的改變導致苯丙氨酸/異亮氨酸在外周積聚,從而刺激促炎性T(Thl免疫細胞)的分化和增殖。腦內浸潤的外周Thl免疫細胞與Ml小膠質細胞活化有關,並導致AD相關的神經炎症。耿美玉等還在兩組獨立的臨床樣本中觀察到,由AD引起的輕度認知障礙(MCI)患者的血液中,苯丙氨酸/異亮氨酸濃度升高以及血液中Thl細胞比例的增加。此外,GV-971在中國進行的3期臨床試驗中已證明是可持續、穩健改善患者認知功能的藥物,可抑製腸道菌群失調和相關的苯丙氨酸/異亮氨酸積聚,控製神經炎症並改善認知障礙。

2019年11月28日,被告饒毅用其注冊微信名為“Y”的個人微信在有30名成員的微信群“腦計劃專家組”及492名成員的微信群“神經科學嚴肅討論偶爾八卦群”中均發文稱:“今年中國科學院上海藥物研究所的耿美玉研究員作為通訊作者的文章,號稱其發明的藥物GV-971能夠通過從腸道菌群治療小鼠的阿爾茲海默症。這篇文章,不造假是不可能的。現實名舉報,請貴委(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做些好事,為中國科學界洗刷恥辱。”    但是,耿美玉認為,被告在沒有任何依據的情況下向他人散布不實內容,誹謗貶損涉案文章“造假”,被告顯然不是出於所謂學術監督的目的,而是借舉報論文造假為名,行詆毀原告名譽之實,客觀上已造成原告名譽受損,社會評價降低,已構成對原告名譽權的侵犯。

2020年7月7日,被告饒毅在《細胞研究》(《Cell Research》) 刊登題為《應該更正一位作者忽略引用以前文獻》(中文譯題)的文章認為,耿美玉團隊自2003年起經過十餘年研究發表了12篇包括體外、體內研究及綜述在內的與GV-971有關的文章,主要觀點均為GV-971是通過直接作用於Aβ肽、神經細胞或神經膠質細胞, 全部都是在神經係統內直接起作用,而非通過調解腸道菌群改善神經炎症。涉案文章所述的GV-971的作用與之前同一團隊就同一分子撰寫的論文在“藥物靶標、有效部位、治療機理”上有如此大的差別,卻既未支持也未批判其十年間的科研成果,未曾引用此前其發表過的任何論文,明顯不符合常理。同時,眾所周知,存在多個靶點意味著藥物可能具有更多的副作用,涉案文章卻號稱GV-971的所有靶標和作用都幫助治療阿爾茨海默症,而一個藥物有如此多的靶標共同治療一個疾病在生物醫藥界是極為罕見的。

2020年7月13日,包括原告耿美玉在內的涉案文章的作者在《細跑研究》(《Cell Research》)發表簡訊予以回應稱,在過去數十年中,科學家對阿爾茨海默症的認識已有飛速進展,涉案文章的研究主要著眼於腸道菌群和相關神經性炎症,是一種GV-971治療AD的全新機製,此前的12篇文章與涉案論文的相關性實在很小,都不足以被引用。

2020年7月14 日,被告饒毅在“饒議科學”公眾號上發表《評耿美玉等有關GV-971的回複》稱,在此前的12篇文章中白紙黑字寫著GV-971如何作用於腦內神經細胞、神經膠質細胞,現在原告號稱作用於腸道菌群,從學術上需要解釋,需要討論前後結果為何有差異,是否矛盾。絕大多數藥物,治療作用是通過一個或少量靶標,一般來說靶標多,會導致副作用增加,即使少數幾個藥物有多靶點,而且都是治療性靶點,不表明GV-971就是。饒毅認為,其是基於自己學識水平對原告論文研究成果的機理作出的否定性評價,結論正確或錯誤都存在可能,其評價並非是出於惡意貶低原告名譽。

2021年1月21日,科技部發布《有關論文涉嫌造假調查處理情況的通報》,對耿美玉5篇論文的調查結論和處理意見是:未發現有造假,但發現論文存在少量圖片誤用,經聯合工作機製審議,決定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和科研誠信提醒談話

法院審理認為,雙方爭議的主要焦點有二:一是被告在微信群中針對原告論文發布言論性質上是侵害他人名譽權的行為還是屬於學術批評行為;二是被告的上述行為是否造成原告名譽的損害。

就爭議焦點一,法院認為,對於阿爾茨海默症治療的研究是一個不斷進展的過程,需要醫學界作出共同的努力,因此,從醫學發展的角度應當允許正當的學術爭議和批評,法律不應當加以限製和幹涉。由此,被告作為行業專家有權對原告研究成果作出評價。首先,被告的行為並未超出學術評論的合理界限。被告在發布該文件之後公布了相應依據,學者根據自己掌握的知識和經驗對另一位學者的研究成果作出評論, 即便有不當言辭,也非是對原告名譽的惡意侵犯。而從原、被告之後在專業刊物上進行的相互回應的事實看,這種觀點的交鋒應屬於學術討論範疇;其二,被告不存在損害原告名譽的主觀故意。被告將涉案文件發在微信群是為督促同行以及相關部門對其認為有嫌疑造假的論文進行監督和調查,其主觀目的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其三,科技部的調查報告結論,也側麵證明被告對涉案論文的科學性提出質疑給予否定性評價並非毫無根據其四,從促進學術爭鳴以及淨化學術風氣角度而言,司法應為學術批評設定較為寬鬆的環境,學術上的爭議可通過當事人之間的辯論、公布原始數據、進行重複試驗等方式予以澄清,鼓勵真理越辯越明

關於爭議焦點二,法院認為,首先,被告沒有針對原告個人道德和行為品質做出負麵評價,也沒有證據表明其聲望、信用等社會評價因此降低。因此,法院難以認定被告行為對原告名譽造成了損害;其次,從原、被告雙方事後隨即在相關學術期刊和載體上發表學術爭議看,已表明雙方關於是否造假的爭議,實質上是醫學研究上的學術爭議,而非原告論文是否存在研究手段故意造假的爭議。原告訴請被告構成名譽侵權本院難以支持。需要指出的是,被告行為雖未造成侵權後果,但確實存在言辭過激、方式方法不當等問題,應給予批評。

浦東新區人民法院遂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時間效力的若幹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幹問題的意見 (試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幹問題的解答》等相關法律規定,駁回原告耿美玉的訴訟請求。

 

注:黑色標記處為原文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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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胥鈞屏 回複 悄悄話 在萬維,此文已讀2162 次
zhirui 回複 悄悄話 評論這個民事案子好像有不少人寫過小作文。
胥鈞屏 回複 悄悄話 有缺德的人極其惡毒地將本文2,3千人次的閱讀記錄,擅自抹去。 氣度極小,用心肮髒。
本人的博文到處發,萬維,留園、未名、八闕 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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