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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藥的傳統醫學正式被世衛納入《國際疾病分類》
正在瑞士日內瓦召開的第72屆世界衛生大會5月25日審議通過了《國際疾病分類第11次修訂本》,首次將起源於中醫藥的傳統醫學納入其中。這是中國政府和中醫專家曆經10餘年持續努力取得的寶貴成果。
世界衛生組織《總幹事報告》指出,《國際疾病分類第11次修訂本》包括一個題為“傳統醫學病證——模塊1”的補充章節,將起源於古代中國且當前在中國、日本、韓國等國家普遍使用的傳統醫學病證進行了分類。將有關傳統醫學的補充章節納入《國際疾病分類》使人們首次能夠統計傳統醫學服務和就醫情況,評估其形式、頻率、有效性、安全性等,並可與主流醫學和研究進行對比。
《國際疾病分類》是世衛組織製定頒布的、國際統一的疾病分類標準,是各國政府在醫療、管理、教學、科研以及政策製定方麵,關於疾病分類的規範性標準,是全球衛生健康領域具有權威性的基礎和通用標準之一。
世衛組織傳統醫學、補充醫學與整合醫學處處長張奇表示,將傳統醫學納入《國際疾病分類》,標誌著以世衛組織為代表的整個國際公共衛生係統對包括中醫藥以及來源於中醫藥的這部分傳統醫學價值的認可,同時也是對中醫藥在中國、在國際上應用越來越多這一現實的認可。“可以說,納入本身對中醫藥具有裏程碑意義。”
《國際疾病分類》曆經百年已經過10次修訂,並於2007年啟動第11次修訂工作。在世衛組織牽頭組織和技術指導下,在中國與相關國家的通力合作下,《國際疾病分類第11次修訂本》最終建立了以中醫藥為基礎,兼顧日韓傳統醫學內容的病證分類體係,推動了傳統醫學150條疾病和196條證候條目納入《國際疾病分類第11次修訂本》傳統醫學章節。
納入《國際疾病分類》後,中醫藥具體對哪些人群、哪些疾病有效,相關數據不僅可以從中國收集,還能在國際上更廣泛地收集,因此可為中醫藥臨床研究提供更多、更可靠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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