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429)
2020 (127)
2022 (141)
川普先前提名的司法部長Gaetz,被媒體暴露有性侵未成年的嫌疑,雖然法律沒有定罪,他懾於媒體高壓,懾於國會道德委員會調查報告被公布,不得不放棄接受提名,結束政治生涯。正如我願,不,其實優於我願,本來是指望國會對其提名不予批準,現在都不用這一步。覺得美國的民主還是不錯的,道德在法律之先,對民選官員的行為還是具有足夠的懲戒作用,由此想到,就對官員監督效果來講,民主製度的質量大概可以分下麵五個等級。
頭等民主 - 媒體為王,道德自律,選民放心,法律鮮用。媒體是選民的眼睛和喉舌,道德基本滲透高官的社會生活,觸法違法行為更是難見,民眾鮮需為其擔心。
二等民主 - 媒體監督,道德懲戒,選民操心,法律威懾。自由媒體高調監督,選民對任何醜聞反應度高,道德準繩對高官具有實際懲戒效應,法律更具巨大威懾作用,一旦違法出拳迅速。
三等民主 - 媒體受限,道德擺設,選民發聲,法律懲戒。媒體很大程度為利益集團操縱,自由監督有限,高官道德掛在嘴上卻時有醜聞,當選民不滿的呼聲漸高,法律才出來懲戒一下。
四等民主 - 媒體受壓,道德破敗,選民怒呼,法律被動。民主初成半心半意,高官缺乏道德準繩,醜聞不斷,媒體監督受到打壓,小罵大幫忙,隻有選民忍無可忍上街抗議,法律才被動反應糊弄一下。
末等民主 - 媒體幫腔,道德無存,選民被操,法律虛設。有個議會框架和被操縱的大選裝裝門麵,高官道德敗壞,法律難有約束,媒體基本就是工具,民眾有怒難言,抗議隻會遭受彈壓。
美國目前基本處於二等。相比之下,澳洲稍微優於二等,但離頭等還有很大距離。發達民主國家應該大多在這個位置上下。台灣在二等和三等之間,但正向二等靠攏,其他亞洲新興民主國家比較多在三等上下,南美大國如墨西哥和阿根廷基本也在三等,非洲不少共和國在四等,南美香蕉共和國大多五等。鑒定完畢。
其實,他這事根本不是人民的呼聲揭露出來的,美國沒有幾個人知道他的這個陳年舊事。完全是政治對手揭露出來的,和是不是民選無關。
另外,從財政部長的爭奪也可以看出來,人民的聲音管用嗎?還不是那幾個政治對手之間的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