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鑒》評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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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鑒》卷六 評說 (4):安陵君的服務型政府

(2006-06-29 15:00:22) 下一個

原文4

昭襄王年(甲寅,公元前二四七年)蒙驁帥師伐魏,取高都、汲。信陵君率五國之師敗蒙驁於河外,蒙驁遁走。信陵君追至函穀關,抑之而還。安陵人縮高之子仕於秦,秦使之守管。信陵君攻之不下,使人謂安陵君曰:君其遣縮高,吾將仕之以五大夫,使 為執節尉。安陵君曰:安陵,小國也,不能必使其民。使者自往請之。使吏導使者至縮高之所。使者致信陵君之命,縮高曰:君之幸高也,將使高攻管也。 夫父攻子守,人之笑也;見臣而下,是倍主也。父教子倍,亦非君之所喜。敢再拜辭!使者以報信陵君。信陵君大怒,遣使之安陵君所曰:安陵之地,亦猶魏 也。今吾攻管而不下,則秦兵及我,社稷必危矣。願君生束縮高而致之!若君弗致,無忌將發十萬之師以造安陵之城下!安陵君曰:吾先君成侯受詔襄王以守此 城也,手授太府之憲,憲之上篇曰:子弑父,臣弑君,有常不赦。國雖大赦,降城亡子不得與焉。今縮高辭大位以全父子之義,而君曰必生致之,是使我負 襄王之詔而廢太府之憲也,雖死,終不敢行!縮高聞之曰:信陵君為人,悍猛而自用,此辭反必為國禍。吾已全己,無違人臣之義矣,豈可使吾君有魏患乎!乃之使者之舍,刎頸而死。信陵君聞之,縞素辟舍,使使者謝安陵君曰:無忌,小人也,困於思慮,失信於君,請再拜辭罪!

始皇帝下十二年(丙子,公元前二二五年)王賁伐魏,引河溝以灌大梁。三月,城壞。魏王假降,殺之,遂滅魏。王使人謂安陵君曰:寡人欲以五百裏地易安陵。安陵君曰:大王加惠,以大易小,甚幸。雖然,臣受地於魏之先王,願終守之,弗敢易。王義而許之。

評說4

      247年,秦將蒙驁伐魏,信陵君帥五國軍隊打敗蒙驁,把蒙驁追到函穀關內,然後圍攻關外的管城(今鄭州【2),久久攻不下來。信陵君得知守管城的秦將父親是安陵(今河南鄢陵縣【2】)人縮高,就派人對安陵君說:你把縮高送來,我要升他為十二級幹部(五大夫),任命他為軍事法官(執節尉)。安陵君說:安陵是小國,國君不能隨便指使公民,你自己去請他好了。使者找到縮高,對他宣讀了信陵君的公函。縮高說:信陵君給我升官,無非是讓我攻鄭州嗎。我以父親身份攻打兒子,讓天下人笑話;兒子如果見到父親而投降就是背叛秦國的行為;為父教子背叛的行為,信陵君也不會喜歡。還請接受我的謝絕。信陵君聽到使者回報後大怒,再遣使威脅安陵君道:安陵也是魏地,攻鄭州是保衛魏國的大事,請你把縮高給我抓來,不然我就發十萬軍隊攻安陵。安陵君說:太府憲法說兒子弑父、臣背叛君主都是不赦的死罪,縮高辭官就是避免他兒子弑父或叛主的違反太府憲的行為,我雖死也不能綁了縮高讓他兒子作出違的行為。縮高不忍安陵君尷尬處境,到使者住處刎頸自盡。信陵君聞訊,為縮高哀悼,並派使對安陵君認錯賠罪。

      安陵君繼承了祖上成侯遺產而享封地安陵,自稱安陵是小國字口中一字。字有人口,有軍隊,為一單位【3】。就是一個有疆界而且其內有人有軍隊的獨立單元,與今天國家概念不同。如果一定要和現代概念相比較的話,安陵小國更像中國一個人民公社,有自己的民兵,自己成一行政和經濟單元。   

      魏襄王封安陵給成侯時,親手給成侯太府憲,安陵君堅守此法。此法最大的罪是弑君弑父。這太府憲與今天法律概念完全不一樣。首先,魏襄王授予成侯的有點像魏氏家法。而安陵君應用它時,卻認為在敵國供職的人也不應該違背該法背叛敵國的君主,這樣的法有點像摩西十戒,是一個普遍原則而不是某一法律或政權管轄範圍內的法律,太府憲與其說是法律,不如說是道德準則。安陵君認為縮高的兒子在秦國就應該盡忠秦國,也是各為其主的觀點,在中國曆史上是政治家職業精神。齊恒公當年任用管仲時,就聽從鮑叔牙的各為其主之說,對管仲射他的一箭視為管仲的敬業精神而不是個人恩怨。由於沒有管轄範圍這一法律基本特征,太府憲至少不是一個國家機構可以強製實施的法律,相反,信陵君動用十萬軍隊要破壞之一太府憲道德準則,後來信陵君又自己認錯,整個故事實際上把是否遵守太府憲看成是道德品質問題而不是法律製約問題。

      由於安陵君道德觀念為普世信仰,超越國家民族意識,前225年秦滅魏後,依然讓安陵君繼續以忠於魏王的名義職掌安陵政務。

信陵君為魏國抵禦秦國是公共事務,縮高的父子關係是私人事務,信陵君像利用縮高私人關係服務公共事務,就應該私下與縮高商討而不應該以行政手段強製實行。安陵君已經明說讓信陵君放棄行政手段私下與縮高勾通,但其使者還是公事公辦地對縮高宣讀信陵君公文,致使事情失去回旋餘地。縮高倫理觀念包含許多矛盾,如果要其兒子盡心事秦,難道縮高自己就不應該盡心事魏嗎?既然縮高的倫理觀念有矛盾,信陵君以私人身份與縮高商議的話,還是有可能讓縮高策反其子的,畢竟父子之一總有一人不忠,與其不忠於魏不如不忠於秦。

      信陵君要求安陵君為魏國國家戰爭大事送一個人來,安陵君竟然以小國不使民為由拒絕。安陵君的政府隻服務人民,而不要求人民服務政府國家,最後信陵君也認可安陵君的道德觀。問問自己能為國家做什麽,不要問國家能為你做什麽,這是道德問題,按個人覺悟自覺實行;政府服務人民是法律問題,必須依法實施。魏國政府攻鄭州遇到問題,縮高若能自願出來策反其子當然是好事,但政府無權要求縮高利用父子天倫關係來為政府解決難題,這是唵啊吽理解的這個故事的精神。 

1】《戰國策·魏四》

2http://nrch.cca.gov.tw/ccahome/website/site4/BY_Collect/b9000e0/e012/cca220003-li-wpkbbyb9000e0120046-0145-u.xml

3】【或】《說文解字》邦也。從囗從戈,以守一。一,地也。域,或又從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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