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鑒》評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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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鑒》卷一 評說(3):雞毛蒜皮法律

(2006-03-31 15:51:44) 下一個

原文7

嗚呼!幽、厲失德,周道日衰,綱紀散壞,下陵上替,諸侯專征,大夫擅政。禮之大體,什喪七八矣。然文、武之祀猶綿綿相屬者,蓋以周之子孫尚能守其名分故也。何以言之?昔晉文公有大功於王室,請隧於襄王,襄王不許,曰:王章也。未有代德而有二王,亦叔父之所惡也。不然,叔父有地而隧,又何請焉!文公於是乎懼而不敢違。是故以周之地則不大於曹、滕,以周之民則不眾於邾、莒,然曆數百年,宗主天下,雖以晉、楚、齊、秦之強,不敢加者,何哉?徒以名分尚存故也。至於季氏之於魯,田常之於齊,白公之於楚,智伯之於晉,其勢皆足以逐君而自為,然而卒不敢者,豈其力不足而心不忍哉?乃畏奸名犯分而天下共誅之也。今晉大夫暴蔑其君,剖分晉國,天子既不能討,又寵秩之,使列於諸侯,是區區之名分複不能守而並棄之也。先王之禮於斯盡矣。或者以為當是之時,周室微弱,三晉強盛,雖欲勿許,其可得乎?是大不然。夫三晉雖強,苟不顧天下之誅而犯義侵禮,則不請於天子而自立矣。不請於天子而自立,則為悖逆之臣。天下苟有桓、文之君,必奉禮義而征之。今請於天子而天子許之,是受天子之命而為諸侯也,誰得而討之!故三晉之列於諸侯,非三晉之壞禮,乃天子自壞之也。

 

評說7

晉文公是春秋五霸之一,艱苦創業。流亡國外19年,公元前636年即位,到三家分晉之時,已經是二百多年基業了。

 

晉文公名重耳,據說,別人偷看他洗澡時,看到他的肋骨連成一片的版骨,按理偷看的人眼睛不是x光,重耳肯定是皮下脂肪多一些,有點福相,看不到肋骨而已。從烽火戲諸侯的公元前770年,到晉文公即位的636年,中國已經經曆了130多年的戰亂,像重耳這樣有福相的公子應該是鳳毛麟角,版骨之說當屬眼誤。

 

周襄王的弟弟勾結國外勢力(狄人)把周襄王打得落花流水,可見周室沒落,早無天子之實。重耳聽從謀士建議,搶在秦國之前把周襄王接回來,贏得尊王攘夷之名譽。由此得以挾天子以令諸侯,成就一代霸業。

 

“請隧”:要求死後墓坑有一墓道,這是天子葬禮。襄王不許。還好晉文公請隧不得,否則霸業難成。何也?沒有了周天子尊嚴,挾什麽以令諸侯呢?看看現在英國和日本,政府和國會不是都在維護徒有虛名的皇室嗎?日本和英國政府的威信在於維持皇室的尊嚴。何哉?徒以名分尚存故也。反倒是英國皇室不自重,鬧出許多婚外戀、離婚等不符合皇室尊嚴的醜事。

 

名器既亡,則禮安得獨在哉?為了社會穩定,酌情保留一些陳規舊俗,有利於社會發展的穩定性。所有虛設禮儀,隻要不阻礙社會進步,能保留就保留。禮多人不怪,至少,這些禮儀還是風俗文化旅遊資源。如加拿大、澳大利亞等早已是獨立國家了,但所以國家重典都少不了英國皇室的禮儀。有些法律,正因為虛設也要遵守,才凸顯法律神聖不可侵犯,這與買死千裏馬異曲同工。再有,再好的規矩也得練習才能落實到行動上。如防空演習,不練練真要防空時就亂套了。遵紀守法也一樣,用一些虛法天天演練一下,在關鍵時刻才不會一不小心違反了法律。

 

所以中國要建設法製,就得恢複學校、機關唱國歌,升國旗等儀式。就像新兵操練,是為了養成士兵服從命令的習慣一樣,一些儀式可以養成公民遵紀守法的習慣。政府部門早上辦公前要升國旗奏國歌,路人要肅立一起唱國歌,等旗升畢才繼續行走。這樣才能養成遵紀守法的公民道德習慣。虛法無人遵守,實法也成虛設。晉文公請隧不得反而因禍得福,因為維持了周朝禮儀尊嚴才鞏固了自己挾天子以令諸侯的權力。

 

 

原文8

嗚呼!君臣之禮既壞矣,則天下以智力相雄長,遂使聖賢之後為諸侯者,社稷無不泯絕,生民之害糜滅幾盡,豈不哀哉!

 

評說8

     周朝腐敗則權威掃地,權威掃地則權力結構崩潰,權力結構崩潰則社會進入無政府狀態,所以形成了諸侯征戰的動亂局麵。

 

參考鏈接:

http://www.sxu.edu.cn/yjjg/mypower/Article_Show.asp?ArticleID=358

http://learning.sohu.com/2004/02/10/88/article21901888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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