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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貪腐與製度(2/2)

(2019-04-10 09:33:45) 下一個

(184)
張又普:貪腐與製度(2/2)

上周提到1949年成立的政權並沒有任何社會製度上的進步,並列舉出了6項內容,三千年來一模一樣。本周接著往下寫。

(7)大搞文字獄。隻準歌頌,不準說真話。把皇帝說成是神仙和英雄,個人崇拜。所有人都必須對皇帝感恩戴德,嚴禁任何人說皇帝的新衣裳不漂亮。昔有“吾皇聖明,皇恩浩蕩”,今有“天大地大不如黨的恩情大,爹親娘親不如毛主席親”。

(8)建立人治社會。雖然頒布有法律,卻隻限製民眾。刑不上大夫,皇帝及其家族可以淩駕於法律之上,法院必須絕對服從黨的一元化領導。現代普世價值認為,哪怕有一個人可以淩駕於法律之上,法律本身就是一張廢紙,那樣的社會就不是法治國家。法治國家與人治國家是現代社會與古代社會的分水嶺。

(9)軍隊私人化。軍隊是屬於國家的,國家是屬於人民的,人民納稅養活軍隊,軍隊應該是一支保衛人民、保衛國家的軍隊。三千多年來,中國從來不曾缺少過軍隊,然而所有的軍隊都是皇帝或執政黨的私家衛隊,必須絕對效忠於皇帝、效忠於執政黨、必須堅持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

(10)貪官治國。提拔貪官來培植死黨,利用貪官來消除異己,誅殺貪官來籠絡人心,沒收貪官來充實私囊,這是三千年來皇帝統治國家的基本方法,是權謀的最高境界。這也是為什麽“反貪官”反了三千年,至今仍然在“反”的原因。

(11)皇親國戚江山社稷。以前是在皇帝的兒子們中間挑選接班人,現在是在皇族階級中挑選,亦即在官二代紅二代中挑選。從來不曾有人民選舉的接班人。

以上諸條中,禁止法製是最重要的,這也是現代國家與原始國家的分水嶺。毛澤東在他的詩文“七律·讀《封建論》呈郭老”裏開宗明義地指出:“勸君少罵秦始皇”、“百代都行秦政法”,也證明了本文上述所列的正確性。如果哪一位看官真的覺得這11條回顧有偏頗,覺得“秦皇漢武”、“唐宗宋祖”、“成吉思汗”的那些套路並無有三千年延續之說,則可以對本文所列逐條駁斥。隻要實事求是,本人必定會認真學習,虛心求教。大家各抒己見,互相尊重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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