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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又普:關於中美撞機的討論
最近連續發表了幾篇關於2001年中美撞機的文章,迎來了眾多的反響,非常高興拋磚引玉的成功,謝謝大家。看官們提出了一些問題:
(1)B老是在A家門口之外公共之地轉過來轉過去,並不斷向A家裏窺視,A會怎麽做?
回答:家門口之外的公共之地,任何人都有權利自由走動,A無權阻止,這是中國國家法律確保的中國基本人權之一,B的行為非常惹人討厭,但沒有違法。如果A向法院指控B騷擾鄰居,法院也隻能依法判決A的敗訴。A最好的解決方法是,關好自家的窗簾,讓B從外麵看不見,以此對B的行為給以抵製。另外一種報複的方法是,去B家門口之外公共之地轉過來轉過去,並不斷向B家裏窺視。
(2)如果是中國的軍用飛機在美國100KM外,飛過來飛過去,美國又會怎麽做?
回答:冷戰時期,美國偵察機經常在蘇聯遠東地區100KM外作電子偵察,引起蘇聯不滿。當時的蘇聯領導人依據國際公法,知道美機的行為雖令人討厭但不違法,所以沒有采取軍事行動,隻是非正式地向美國表示了不滿。美方的回答是,歡迎蘇聯偵察機來美國偵察。此後,蘇聯多次派遣遠程戰略轟炸機前往夏威夷和關島附近公海上空耀武揚威,美軍僅僅是緊密觀察,沒有任何攔截和阻撓。美蘇之間的交往曆史,值得人們參考。
(3)如果是中國的軍機要求到美國本土上迫降,美國會那麽人道地讓降落嗎?恐怕距離美國本土上空很遠的地方就會擊落了吧?
回答:因為從來沒有一架中國軍機飛去美國的先例,因此我無法揣測,隻能舉一個現實的例子。1950年代初期,朝鮮戰爭結束不久,中日兩國關係非常緊張,幾乎處於半戰爭狀態。那時有一艘中國貨輪在日本附近遇難沉沒,發出SOS信號後,附近的日本輪船全力前往救援,在時間非常緊迫的情況下,日本軍隊派出艦載直升飛機飛到中國貨輪上空,將貨輪上所有人員救出,事後周恩來曾向日本政府表示感謝。事實上,某輪船、軍艦、客機、軍機在西方國家附近遇難,在發出SOS信號之後,很快得到人道主義救援,這樣的例子是很多的。
(4)出動飛機攔截對方飛機,本來就是一個相對危險的事
回答:國家領海權是12海裏,之外屬於公海,公海地區航行自由乃是國際公法之一。美機在離中國很近的公海飛行,雖然令人討厭但不違法,中國無權阻止。至於出動軍機攔截幹擾對方飛機,則屬於違反國際公法的作法,不值得提倡。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已在尊重國際公法方麵,不斷改善,不斷取得著進步。
以上討論僅供參考,基本前提是所有國家之間的爭端,其正確與否均應該以國際公法為基準。如果本人的上述4項回答有不妥的地方,歡迎大家批評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