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帆盡處

邊走邊記,雁過留痕,葉落無聲
正文

讓俠義精神與江歌一起死去

(2017-11-17 07:22:16) 下一個

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17/11/12/6735717.html

人們總是在說現實很黑暗,社會很亂,渾水摸魚的多,切莫對人輕易推心置腹,且怕明珠投暗,一片真心喂了狗。

一片汙濁之中,原來仍有這樣的華夏女兒,“不愛其軀,赴士之厄困”,乃至輾轉於刀下,付出了年輕的生命。

然而事後被保護者的表現,讓我們加倍的心寒,心痛,無以複加。江歌,你為你的最親閨蜜擋男友的十三刀,刀刀又紮在了你母親的心上,而操刀者中,有你的閨蜜,不知道你九泉之下,是否安心?我很想罵,罵江歌,你傻呀,你笨啊,一腔熱血輕拋棄,白發人送黑發人,你交的什麽閨蜜,你灑的什麽熱血,你值得嗎?你死得太不值得了,你這樣的人死了,而那樣的人卻活著。難怪,你親親閨蜜的嫡親媽,說你死期到了,死得活該!

江歌,淚盈婆娑之中依稀見你在網上坦然青春的笑容。你二十幾年的青春,原本沒有預定這麽早退場,你又怎能料到,十三刀之後,還有更凜冽的風霜刀劍,刀刀見骨,淩虐人心。

朋友說,做著麵膜看視頻,眼淚不斷,麵膜都幹不了。難道我們隻能如此嗎?作為看客,躲在麵膜後麵為你哭?眼淚千裏,白雪漫天,對你還有意義嗎?我們能為江歌做什麽?什麽也做不了。江歌啊江歌,如今除了陪著你的母親,長歌當哭,我們還能說什麽?

我想說,去TMD俠義,去TMD仗義勇為。所謂自古就有的華夏俠義精神,全都該去陪葬。所謂仗義助人,慷慨好施,“扶貧濟困,懲惡揚善;為人仗義,肯於助人;路見不平,替天行道”;“士為知己者死”通通都是狗屁,通通都該死。是它們害了江歌。聽說過麽?“太行嶺上二尺雪,崔涯袖中三尺鐵。一朝若遇有心人,出門便與妻兒別。”可是這樣的死,死後又如何?親戚或餘悲,他人亦已歌。

不要再提什麽俠義,江歌的挺身而出,是春秋戰國以來至今的中華俠義最後的餘韻了。而劉鑫的苟且齷齪的生,則證明了俠義的亡。我們處於幾千年曆史文化的末梢,如今便需要做一個結束,讓所謂俠義,跟江歌一起死去。作為個體,我們已經沒有成本可以肩擔道義,迤邐而行。

金庸作品從越女劍開始,以射雕英雄傳的郭靖大俠之風為最,其後他的文字是越來越精彩了,但小說裏的俠客則每況益下。當我看到最後一部《鹿鼎記》時候,不敢相信這還是金庸的作品,為什麽?因為“俠”已經沒有了。以前一直不理解,後來才明白,原來中華文化裏麵一直是韋小寶才混得好,小混混早就取代了大俠擔當了華夏文明的主脊梁。

怎麽辦呢,不願當韋小寶的江歌,和不願當劉鑫的普通人,該怎麽活下去?假如全麵貫徹法製,不但全社會範圍實施法製,而且讓法製概念深入人心,會不會活下去的幾率增加許多?碰到事情,每個人都先保護自己,再求助法律,而法律則能反應迅速明確有效。比如,前男友騷擾,那就報警,出限製令,一旦前男友靠近3公裏內就算違反限製令,可以收監。

我不知道能為江歌做什麽,說說自己的想法,也是表達對英靈的一點安慰和對醜惡的一點唾棄。如果可以,

讓該死的去死,讓該活的活著。

 

 

 

 

 

[ 打印 ]
閱讀 ()評論 (1)
評論
博主已隱藏評論
博主已關閉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