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往今來21000年世界自然標準曆
曆法是人類製定的一個時間框架。製定這個框架的原則應有三個。
第一是曆法四季與自然四季基本對應吻合,以利人類生活。
第二是曆法框架盡量簡明,便於計算。
第三是框架分月相等,保證社交公平。
遺憾的是,至今世界尚未出現合乎此三原則的世界曆法。現行世界較通用的曆法是格裏高利曆。我國通稱公曆。聯合國即采用格曆為世界通用曆。用以上曆法框架三原則衡量公曆,易見:
1, 公曆的四曆季為第一曆季1~3月;第二曆季4~6月;第三曆季7~9月;第四曆季10~12月。
但自然四季為:春季:立春~立夏(約2月4日~5月5日)。夏季:立夏~立秋(約5月5日~8月8日)。秋季:立秋~立冬(約8月8日~11月6日)。冬季:立冬~立春(約11月6日~2月4日)。可見完全不對應吻合。
2, 公曆的月有大小月,星期為7日。月不能含整數星期。月日計日與星期計日完全不能配合。十分不便計算。
3,公曆的大小月為31天和30天,如果作生活的社交時間單位是不公平的。
上世紀初,曾出現世界曆法改革的第一次高潮。當時的國際聯盟負責處理曆法改革的事。從世界各國提出的多種方案中篩選出三種有代表性的方案:世界曆、十三月曆、格裏曆,向各國征求意見。我國為此成立以教育部領銜的曆法改革委員會,在國內征求意見後回報國際聯盟。多數國家同意世界曆方案。當即將通過此方案的時候,爆發二次世界大戰。改革被停止。二戰後的50年代,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又開始處理印度等國家的曆法改革提案,向各國征求意見。但遭到美國為首的國家反對,終以無條件擱置曆法改革問題的討論而被扼殺。至今已大半個世紀。
遺憾的是,當前世界多數人還沒有認識到公曆完全不符合曆法框架三原則。因此繼續作為世界通用曆法是十分不合適的。沒有認識到改革公曆是當前世界的一項重要任務。還沒有認識到現行公曆給人類帶來的重大不利影響。還沒有認識到符合曆法框架三原則的理想世界曆法會給人類帶來的巨大利益。
符合曆法框架三原則的世界曆法,就是筆者創製的自然世界曆。
自然世界曆每年公曆(即格曆)2月4日為年首日,因為這是規範立春日。每年的4月1日,7月1日,10月1日,是規範夏季、秋季、冬季的開始日。自然曆四曆季與自然四季基本吻合。
自然世界曆有12個月,每月30日。6月後有年餘月外日,平年5日,閏年6日。可作為全民長假日。
自然曆每月有6周,每周5日。周1周5為工休日,周2~周4為工作日。自然曆的月周框架十分簡明。便於計算,分月公平。
自然曆的閏法在格裏曆閏法的基礎上增加每萬年的3200倍數年減閏的規定。使平均曆年長為365.2422日與平均回歸年更加相符。
根據遠日點的長周期21000年,將自公元長紀元(即將現在的公元元年提前10000年,避免出現紀元前(即BC))即751年~2175 0年這包含人類文明曆史的21000年劃分為12個標準曆法段,每段為1750年。11251年~13000年這個1750年包含當今的年代,稱為基本曆法段,記為“0曆法段”。以“0曆法段”為準,向前推為“-1曆法段”、“-2曆法段”、…..、“-6曆法段”。向後推為“1曆法段”、“2曆法段”、…..、“5曆法段”。這樣自751年~21750年共21000年的長時間區間,就都有了標準自然曆。各曆法段的遠日點和長節距的起始黃經如下:
曆法段 年區間 起始長節距 遠日點
-6 751~2500 立冬 225 ° 冬至270 °
-5 2501~4250 大雪 255 ° 大寒300 °
-4 4251~6000 小寒 285 ° 雨水330 °
-3 6001~7750 立春 315 ° 春分0 °
-2 7751~9500 驚蟄 345 ° 穀雨30 °
-1 9591~11250 清明15 ° 小滿60 °
0 11251~13000 立夏45 ° 夏至90 °
1 13001~14750 芒種75 ° 大暑120 °
2 14751~16500 小暑105 ° 處暑150 °
3 16501~18250 立秋135 ° 秋分180 °
4 18251~20000 白露165 ° 霜降 210 °
5 20001~21750 寒露195 ° 小雪240 °
自然曆是至今唯一一個貫通這古往今來21000年的世界曆。
在世界還沒有通過實行自然世界曆以前,人們隻能以閏法不夠精確的儒略曆或格裏曆來表示公元1583年以前的曆史事件。多數人甚至不認識儒略曆和格裏曆的區別。因此在表述曆史事件時,經常發生錯誤或混亂。本文希望能促使人們,特別是政治和學術人物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