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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憶兒時〕豐子愷/魏小裴

(2023-03-04 10:42:31) 下一個



《憶兒時》 文:豐子愷  誦:魏小裴

我回憶兒時,有三件不能忘卻的事。

第一件是養蠶。那時我五六歲時、我的祖母在日的事。我的祖母是一個豪爽而善於享樂的人,良辰佳節不肯輕輕放過。養蠶也每年大規模地舉行。

其實,我長大後才曉得,祖母的養蠶並非專為圖利,葉貴的年頭常要蝕本;然而她喜歡這幕春的點綴,故每年大規模地舉行。我所喜歡的是,最初是蠶落地鋪。那時我們的三開間的廳上、地上統是蠶,架著經緯的跳板;以便通行及飼葉。蔣五伯挑了擔到地裏去采葉,我與諸姐跟了去;去吃桑葚。

蠶落地鋪的時候,桑葚已很紫很甜了,比楊梅好吃得多。我們吃飯之後,又用一張大葉做一隻碗,采了一碗桑葚,跟了蔣五伯回來。蔣五伯飼蠶,我就可以走跳板為戲樂,常常失足翻落地鋪裏,壓死許多蠶寶寶,祖母忙喊蔣五伯抱我起來,不許我再走。

然而這滿屋的跳板,像棋盤街一樣,又很低,走起來一點也不怕,真有樂趣。這真是一年一度的難得的樂事!所以雖然祖母禁止,我總是每天要去走。

蠶上山之後,全家靜靜守護,那時不許小孩子們噪了,我暫時感到沉悶。

然而過了幾天,采繭,做絲,熱鬧的空氣又濃起來。我們每年照例請牛橋頭七娘娘來做絲。蔣五伯每天買枇杷和軟糕來給采繭、做絲、燒火的人吃。

大家認為現在是辛苦而有希望的時候,應該享受這點心,都不客氣地取食,我也無功受祿地天天吃多量的枇杷與軟糕,這又是樂事。

七娘娘做絲休息的時候,捧了水煙筒,伸出她左手上的短少半段的小指給我看,對我說:做絲的時候,絲車後麵,是萬萬不可走近去的。

她的小指,便是小時候不留心被絲車軸棒軋脫的。她又說:“小囝囝不可走近絲車後麵去,隻管坐在我身旁,吃枇杷,吃軟糕。還有做絲做出來的蠶蛹,叫媽媽油炒一炒,真好吃哩!”

然而我始終不要吃蠶蛹,大概是我爸爸和諸姐都不吃的緣故。我所樂的,隻是那時候家裏的非常的空氣。日常固定不動的堂窗、長台、八仙椅子,都收拾去,而變成不常見的絲車、匾、缸。又不斷地公然地可以吃小食。

絲做好後,蔣五伯口中唱著“要吃枇杷,來年蠶罷”,收拾絲車,恢複一切陳設。我感到一種興盡的寂寥。然而對於這種變換,倒也覺得新奇而有趣。

現在我回憶這兒時的事,常常使我神往!祖母、蔣五伯、七娘娘和諸姐都像童話裏、戲劇裏的人物了。且在我看來,他們當時這劇的主人公便是我。何等甜美的回憶!隻是這劇的題材。現在我仔細想想覺得不好:養蠶做絲,在生計上原是幸福的,然其本身是數萬的生靈的殺虐!《西青散記》裏麵有兩句仙人的詩句:“自織藕絲衫子嫩,可憐辛苦赦春蠶。”安得人間也發明織藕絲的絲車,而盡赦天下的春蠶的性命!

我七歲上祖母死了,我家不複養蠶。不久父親與諸姐弟相繼死亡,家道衰弱了,我的幸福的兒時也過去了。因此這回憶一麵使我永遠神往,一麵又使我永遠懺悔。

第二件事不能忘卻的事。是父親的中秋賞月。而賞月之樂的中心,在於吃蟹。

我的父親中了舉人之後,科舉就廢,他無事在家,每天吃酒,看書。他不要吃羊、牛、豬肉,而喜歡吃魚、蝦之類。而對於蟹。尤其喜歡。自七八月起直到冬天,父親平日的晚酌規定吃一隻蟹,一碗隔壁豆腐店裏買來的開鍋熱豆腐幹的碎瓷蓋碗,一把水煙筒,一本書,桌子角上一隻端坐的老貓,我腦中這印象非常深刻,到現在還可以清楚地浮現出來。

我在旁邊看,有時他給我一隻蟹腳或半塊豆腐幹。然我喜歡蟹腳。蟹的味道真好,我們五個姊妹兄弟,都喜歡吃,也是為了父親喜歡吃的緣故。隻有母親與我們相反,喜歡吃肉,而不喜歡又不會吃蟹,吃的時候常常被蟹螯上的刺刺開手指,出血;而且抉剔得很不幹淨。父親常常說她是外行。

父親說:吃蟹是風雅的事。吃法也要內行才懂得。先折蟹腳,後開蟹鬥……腳上的拳頭(即關節)裏的肉怎樣才能吃幹淨,臍裏的肉怎樣可以剔出……腳爪可以當作剔肉的針……蟹螯上的骨頭可以拚成一隻很好看的蝴蝶……父親吃蟹真是內行,吃得非常幹淨。所以陳媽媽說:“老爺吃下來的蟹殼,真是蟹殼。”

蟹的儲藏所。就在開井角落裏缸裏,經常總養著十來隻。到了七夕、七月半、中秋、重陽等節候上,缸裏的蟹就滿了,那時我們都有得吃,而且每人得吃一大隻,或一隻半。

尤其是中秋一天,興致更濃,在深黃昏,移桌子到隔壁的白場上的月光下麵去吃。更深人靜,明月底下隻有我們一家的人,恰好圍成一桌,此外隻有一個供差使的紅英坐在旁邊。大家談笑,看月亮,他們--父親和諸姐--直到月落明光,我則半途睡去,與父親和諸姐不分而散。

這原是為了父親嗜蟹,以吃蟹為中心而舉行的。故這種夜宴,不僅限於中秋,有蟹的季節裏的月夜,無端也要舉行數次。不過不是良辰佳節,我們少吃一點。有時兩人分吃一隻。我們都學父親,剝得很精細,剝出來的肉不是立刻吃的,都積讚在蟹鬥裏,剝完之後,放一點薑醋,拌一拌,就作為下飯的菜,此外沒有別的菜了。

因為父親吃菜是很省的,而且他說蟹是至味,吃蟹時混吃別的菜肴;是乏味的。我們也學他,半蟹鬥的蟹肉,過兩碗飯還有餘,就可得父親的稱讚,又可以白口吃下餘多的蟹肉,所以大家都勉勵節省。

現在回想那時候,半條蟹腿肉要過兩大口飯,這滋味真好!自父親死了以後,我不曾再嚐這種好滋味,現在。我已經自己做父親,況且已經茹素,當然永遠不會再嚐這滋味了。唉!兒時歡樂,何等使我神往!

然而這一劇的題材,仍是生靈的殺虐!因此這回憶一麵使我永遠神往,一麵又使我永遠懺悔。

第三件不能忘卻的事,是與隔壁豆腐店裏的王囡囡的交遊,而這交遊的中心,在於釣魚。

那是我十二三歲時的事,隔壁豆腐店裏的王囡囡是當時我的小伴侶中的大阿哥。他是獨子,他的母親、祖母和大伯,都很疼愛他,給他許多的錢和玩具,而且每天放任他在外遊玩。

他家與我家貼鄰而居。我家的人們每天赴市,必須經過他家的豆腐店的門口,兩家的人們朝夕相見,互相來往。小孩子們也朝夕相見,互相來往。此外他家對於我家似乎還有一種鄰人以上的深切的交誼,故他家的人對於我特別要好,他的祖母常常拿自產的豆腐幹、豆腐衣等來送給我父親下酒。

同時在小侶伴中,王囡囡也特別和我要好。他的年紀比我大,氣力比我好,生活比我豐富,我們一道遊玩的時候,他時時引導我,照顧我,猶似長兄對於幼弟。我們有時就在我家的染坊店裏的榻上玩耍,有時相偕出遊。

他的祖母每次看見我倆一同玩耍,必叮囑囡囡好好看待我,勿要相罵,我聽人說,他家似乎曾經患難,而我父親曾經幫他們忙,所以他家大人們吩咐王囡囡照應我。

我起初不會釣魚,是王囡囡教我的。他叫大伯買兩副釣竿,一副送我,一副他自己用。他到米桶裏去捉許多米蟲,浸在盛水的罐頭裏,領我到木場橋去釣魚。

他教給我看,先捉起一個米蟲來,把釣鉤從蟲尾穿進,直穿到頭部。然後放下水去。他又說:“浮珠動一動,你要立刻拉,那麽鉤子鉤住魚的顎,魚就逃不脫。”我照他所教的試驗,果然第一天釣了十幾頭白條,然而都是他幫我拉釣竿的。

第二天,他手裏拿了半罐頭撲殺的蒼蠅,又來約我去釣魚。途中他對我說:“不一定是米蟲,用蒼蠅釣魚更好。魚喜歡吃蒼蠅!”這一天我們釣了一小桶各種的魚。回家的時候,他把魚桶送到我家裏,說他不要。我母親就叫紅英去煎一煎,給我下晚飯。

自此以後,我隻管喜歡釣魚。不一定要王囡囡陪去,自己一人也去釣,又學得了掘蚯蚓來釣魚的方法。而且釣來的魚,不僅夠自己下晚飯,還可送給店裏的人吃,或給貓吃,我記得這時候我的熱心釣魚,不僅出於遊戲欲,又有幾分功利的興味在內。有三四個夏季,我熱心於釣魚,給母親省了不少的菜蔬錢。

後來我長大了,赴他鄉入學,不複有釣魚的工夫。但在書中常常讀到讚詠釣魚的文句,例如什麽“獨釣寒江雪”,什麽“漁樵度此身”,才知道釣魚原來是很風雅的事。後來又曉得所謂“遊釣之地”的美名稱,是形容人的故鄉的。我大受其煽惑,為之大發牢騷:我想“釣魚確是雅的,我的故鄉,確是我的遊釣之地,確是可懷的故鄉。”但是現在想想,不幸而這題材也是生靈的殺虐!

我的黃金時代很短,可懷念又隻有這三件事。不幸而都是殺生取樂,都使我永遠懺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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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t 回複 悄悄話 小時候我家住的宿舍樓在一個小巷子裏,那個巷子很窄,若是有兩輛自行車相向而來,一位就得主動下車,緊貼牆壁站著,那一位也得下車,推車而過,過去後招一下手以示感謝。那裏住的人不多,平日裏抬頭不見低頭見,雖說不上相熟,但彼此都還是見過的,也就不需客套,但招手示意還是要的。當然這一點和我們小孩子無關,我們上學放學走過那條小巷都是步行的,我們也不具備擁有自行車的條件。

巷子走到頭一拐,是一條較寬的馬路,可以並排走兩輛三輪車,那就是我們放學後玩耍的地方了。男孩子滾鐵環,打陀螺;女孩子跳皮筋,跳房子,這是“文玩”。也有帶點微小賭的“賭玩”,趴在地上打彈珠,從牆上飛洋畫片兒,贏來的放到鉛筆盒裏來天顯給同學看。若是筆盒裏隻剩兩顆彈珠,五六張洋畫片兒,就去學校門口雜貨攤上買幾顆彈珠,買一張畫片回來剪開,補充糧草,很便宜,幾分錢的事,省一個早餐就得。

還有一種“武玩”,在馬路上較遠處立幾塊紅磚,劃一條線,站在線後拿一塊紅磚扔向“目的”磚,扔三次,打倒了目的磚算贏,輸的東西事先可以商定,可以是一顆彈珠,也可以是十張洋畫片兒,之所以稱為武玩,是因為參加的人手裏都捏著一塊磚,爭吵中氣一上來,就管不住手了,打得青紫還是小事,有時就可能流血了,被打的人就趕快跑回家向母親求救,擦些紅藥水紫藥水的。第二天上學,“肇事”雙方碰麵,一個哈哈,一笑泯恩仇了,那時候的人都單純,心裏擱不下事,就是個失手,誰還跟誰有隔夜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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